← 返回目录 贞元六书

自序

(九)祭祀

宗教对于一般人之功用,在保证实际上有一全智全能底权力,以为人对于将来底希望之保证。宗教对于有一部分人之功用,则不是如此或不止如此。欲明此点,我们先说祭祀。

先就普通对于鬼之祭祀说。朱子说:“来而伸者为神,往而屈者为鬼。”又说:“既屈之中,又自有屈伸。”“祭祀致得鬼神来格,便是既屈之气,又能伸也。”(《语类》卷三)既屈者又伸,此是说不通底。不过既屈者虽不能复伸,而既屈者与现在事物之关联,则非不可有。能作祟之鬼,对于现在有关联;即不能作祟之鬼,如能为现在之人所知,则亦可说与现在事物有关联。对于鬼之祭祀,即所以加强加重,此种关联,使所祭之鬼,能仿佛重现于现在。所谓“祭祀致得鬼神来格”,实际上并不是鬼来格人,而是人去格鬼。《礼记·祭义》说:“斋之时,思其居处,思其笑语,思其志意,思其所乐,思其所嗜,斋三日乃见其所谓斋者。祭之日,然必有见乎其位;周还出户,肃然必有闻乎其容声;出户而听,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此即有意地特别加强加重鬼对于现在之被知之关联,使之仿佛能重现于现在也。现在于追悼会、纪念会中所行之默念三分钟,亦所以有意加强加重此种关联也。人对于鬼总有所思慕,所以无论社会制度若何变,祭祀总是少不了底。不过其名称仪式,或可有不同而已。

我们于上文说,我们所谓鬼之永远存在,可以说是永生,亦可以说是永死。但如有鬼能常为人所祭祀,则此鬼之永生之程度,在此方面,可以说是比别鬼大。盖在祭祀中,此鬼得仿佛重现于现在,现于现在,乃所谓生者之真正底意义也。古以立德、立言、立功为三不朽。此所谓不朽者,即指此所说程度较大之永生。盖有所“立”者,能常为人所崇拜,常为人所以为神,在人之崇拜中,常能仿佛重现于现在也。

宗教不能离乎仪式,其仪式大部分亦是关于祭祀者。但于普通之祭祀中,祭祀者所思所念者是鬼,是个体。在宗教之祭祀中,祭祀者所思所念者是神。此神虽是以鬼为神之神,然于祭祀者之想像中,他是一种完全底典型。事物之完全底典型,是超乎个体者。对于超乎个体者之思念,可使人得到一种超乎个体、超乎自己之境界。宗教特设一种环境,使人对于此境界,有所感觉。寺庙之建筑,必极庄严;其中陈设,必极华贵;其音乐必极肃穆;其仪式必极威重;在此情形之中,人可对事物之完全底典型,仿佛有所感觉;对于超乎个体,超乎其自己之境界,有所感觉。事物之完全底典型,本不可感觉者,在此情形下,宗教能令人仿佛感觉之。人于此情形中,仿佛有此感觉,且有超乎个体,超乎其自己之感觉。如此种感觉,不仅暂时有,而且能永久有,则有此感觉之人,即已“超凡入圣”。

或说宗教中有些派别,如佛教中之禅宗等,最反对仪式,此又何说?于此我们说:此等派别所主张者,应该是超仪式,而不是反对仪式。反对仪式者完全不要仪式。超仪式者经过仪式之阶段而不止于仪式。上所说宗教不能离开仪式,并不是宗教即止于仪式。为仪式而仪式,止于仪式,是禅宗所反对者,其反对是有理由底。但如谓一修行者,可不经行仪式之阶段,而仅靠棒喝机锋,即可“超凡入圣”,则恐是不可能底。禅宗之流为狂禅,即是主张此不可能者之结果。

宗教以鬼为神,对于一般人可以减轻其对于将来之忧疑、对于过去之悔尤;对于一部分人可使其仿佛感觉事物之完全底典型,因而得一种超乎个体、超乎自己之境界。关于此境界,下章另有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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