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气 两仪 四象
(二)类
上文举“这是方底”一命题以为例,以见哲学开始于追问此等命题所涵蕴之意义。专就“这”说,“这”就是“这”。就对于人之知识说,“这”是一个未经分析底混沌,是一个“漆黑一团”。能思之心,将其加以分析,于是发现其有许多性。依其每一性,皆可以“这”为主辞而作一命题,例如这是方底,这是木底,这是桌子等。
人之所以高于其它动物者,至少可以说是人之所以异于其它动物者,其一点即在于人能对于“这”作分析而其它动物不能。一狗看见一张桌子,这桌子对于它大概只是个“这”。它固然不能说“这是方底”、“这是木底”、“这是桌子”等命题,它大概亦不能有此思。它可以把一张桌子弄倒弄破,但将桌子弄破,只是分割而不是分析。分割是把一物分成许多部分;分析是把一物化为构成它之原素。
分析有二种:一种是物质底,一种是理智底。科学在实验室中对于物之分析,如将其分析为原子电子等,是物质底分析。哲学中所说之分析,如将“这”分析而知其有“方”性,是理智底分析。物质底分析,可于实验室中行之;理智底分析,则只可于思中行之。物质底分析,需将所分析者实际拆开;理智底分析则不需将所分析者实际拆开,且依其分析方法,亦不能将其所分析者实际拆开。例如我们分析“这”而知其有“方”性,但并不需将“方”性从“这”中拆开提出,亦不能将其拆开提出。依物质底分析所得之原素及观念是科学底。依理智底分析所得之原素及观念是哲学底。例如原子电子等是科学底原素及观念;“方”性等是哲学底原素及观念。
总括是与分析相对者。总括与普通所谓综合不同。综合是把不同底事物或观念,合而为一。总括是把相同底事物,即事物之有同性者,作为一类而观之。综合是一种工作,一种手续;总括是一种看法。
就我们用思之程序说,总括在分析之后。例如有一方底物,我们的思将其分析,见其有方性。再将所有有方性底物,总括思之,即得方底物之类之观念。我们不知,亦不能知,实际上方底物,果有多少,但我们可将其一概总括而思之。此阶段之思是及于实际者。此即我们于上文所说,由分析实际底事物而及实际。
于有类之观念后,我们又可见,我们于思及某类,或说及某类时,并不必肯定某类即有实际底分子。如果我们只思及某类或说及某类,而并不肯定其中有实际底分子,则我们所思,即不是某种实际底物之类而是某之类。例如我们如不肯定实际上果有方底物而但思及“方”类,则我们所思,即不是实际底方底物之类,而是方之类。所谓某之类,究极言之,即是某之理。例如方之类,究极言之,即是方之理。关于理,我们以下详说。现系从类之观点讨论,所以我们不称为某之理,而称为某之类。
有某理即可有某种事物之类。我们说它可有,因为它不必有。某理可以只有真而无实。如其只有真而无实,则其可有之某种事物之类,只是可有底,而不是实有底。如此则此某种事物之类,即是一空类。上文说“方”可以只有真而无实;“方”可以只是纯真际底。如果“方”只有真而无实,则方底物之类,即仅只是一可有底类,一空类。
我们的思,在此阶段,即只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而不对于实际,有所肯定。我们说有方之类,即只对于真际有一形式底肯定;但我们并不肯定方之类必有实际底分子,此即不对于实际有所肯定。此阶段之思,是及于真际者,此即我们于上文所说,由知实际而知真际。
每一类之实际底分子,在任何时之实际底数目,我们不能依逻辑知之。多数底类之实际底分子,在任何时之实际底数目,我们即在事实上,亦不能知之。例如地上底草,在某一时共有若干棵,人的头发在某一时共有若干根,在事实上是无从知底。有些类之实际底分子,在某一时之实际底数目,在事实上是可以知底。例如地球上在某一时共有若干兵,注意军备之人,大概皆可知之。不过这已牵入事实问题。就哲学说,我们说及类时,其类之果有实际底分子存在否,及其实际底分子,如其有之,果有多少,除一二例外外,非哲学依逻辑所能知。但诸类之比较地共别,则可依逻辑知之。共与别系《荀子·正名篇》中所有之名词。动物类,对于猫类或狗类,是共类;动物之名,对于猫或狗之名,是共名。猫类或狗类,对于动物类,是别类;猫或狗之名,对于动物之名是别名。猫类或狗类,果均有实际底分子否,如其有之,在某一时其实际底分子孰多,不能依逻辑知之。但动物类,共于猫类或狗类,则只须我们能了解所谓猫或狗之意义,即可依逻辑知之。共类所有之分子,即是其所属之别类所有之分子。别类之实际底分子,亦可为共类之实际底分子。所以一共类所有之实际底分子,必不少于其所属之别类之实际底分子;此亦可依逻辑知之。
普通多依一类之名之外延,称共类为高类,别类为低类。但我们亦可依一类之名之内涵,称共类为低类,别类为高类。依内涵说,猫类或狗类之有,无论在实际方面,或在真际方面,均涵蕴动物之有。但动物之有,无论在实际方面,或在真际方面,均不涵蕴猫或狗之有。有猫或狗,则必有动物,但有动物,不必有猫或狗。依此观点,我们说,猫类或狗类是高类,动物类是低类。
所谓真际,可以从类之观点看,亦可从全之观点看。关于全,下文详说。今先说,若从类之观点,以看真际,则真际是一大共名,其类是一大共类,亦即是一分子最多之类。依本书所谓真际之意义,凡可称为有者皆属真际。故其类包括一切。
有亦是一大共名,其类亦是一大共类,亦即是一分子最多之类。有之观念为道家所常用。不过道家仅说及实际,其所谓有,系指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而言,亦或指实际而言。但我们不妨用之以指一切底有。
无亦是道家所常用之观念。不过先秦道家,如《老》、《庄》所谓无,系指其所谓道。依他们的所见,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是有;道不是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所以称为无。其所以称为无,乃所以别于他们所谓有,并不是真正底无。惟郭象所说有,并不是指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而是指实际,其所谓无,亦是真正底无。郭象说:“非惟无不得化而为有也,有亦不得化而为无矣。是以有之为物,虽千变万化,而不得一为无也。”(《庄子·知北游》注)由此可知,其所谓有,并非一件一件底事物之有,而是有,亦即是实际。其所谓无,亦系真正底无。不过郭象亦只讲及实际,而未及真际。其所谓无亦系与实际底有相对者。照我们的看法,从理之方面说,可以说是无无。真际有有之理而无无之理。所谓无者,即不有或非有,乃是与有相对之负观念,正如非方乃与方相对之负观念。就我们的知识说,负观念因正观念而起,但就真际方面说,则只有与正观念相应之理,而并无与负观念相应之理。例如非方之观念,乃因方之观念而起,但真际只有方之理,而并无非方之理。
从类之方面说,我们可以说,无之类是所有底空类之类,凡无实际底分子之类均属之。不过所谓无之类是一负观念之类,犹如凡不方底物可以入于不方之类,但不方之类是一负观念之类,并无与之相应之理。
物亦是一大共类,亦即是一分子最多之类。荀子说:“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正名》)《墨经》分名为达、类、私三种,达名即大共名。《经说》所谓:“有实也必待之名也。”(《经说》上)《墨经》亦以物为大共名。物,就其字之广义说,不仅指普通所谓东西。郭象说:“有之为物。”《老子》说:“道之为物。”《易·系辞》说:“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道及阴阳均可谓之物。我们可用以指一切底有。不过本书中于别处所谓物,皆用其字之狭义,即专指普通所谓东西。
以上所说真际、有,及广义底物,均是一大共类,亦即均是一类。我们不知宇宙间底事物,共有若干,亦不知其间之类,共有若干。但我们可知其有一大共类。我们所谓真际、有,及广义底物,均指此类说。我们又可知此类必有实际底分子。因其如无实际底分子,即无实际,亦即无“我”,一切经验,均不可能。公孙龙说:“使天下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天下无物,谁径谓指?天下有指无物指,谁径谓非指,径谓无物非指?”(《公孙龙子·指物论》)照他所用底名词,指是纯真际底理,物或物指是实际底物。若使仅有纯真际底理,则讲说指之人亦无,现讲说指者其谁耶?故因有讲说指之人,即可知大共类必有实际底分子。
公孙龙讲名实,《墨经》亦讲名实。实即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名即所以谓实者。公孙龙说:“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夫名,实谓也。”(《公孙龙子·名实论》)例如我们说:“这是马。”“这”即一实;“马”即所以谓此实者。我们说“这是马”,我们即将“这”归入于马类。马是《墨经》所谓类名,所谓“若实也者,必以是名也”。我们说“马是物”,即将马类归入物类。物是大共类,其名即《墨经》所谓达名。凡实际底事物,皆可归入此类或彼类,有此名或彼名。所以实际底事物,皆是“有名”。道家以有名与无名相对。实际底事物是有名;其所说道是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