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目录 贞元六书

(五)革命之道德底根据

(三)正性、辅性及无干性

每一事物,从其所属于之任何一类之观点看,皆有其正性、辅性及无干性。我们于第一章中说,没有一事物专依照一理。每一事物皆依照许多理,有许多性,属于许多类。可以说是,不知依照许多理,有许多性,属许多类。每一事物所依照之理,所有之性,所属之类,皆各不相同。所以每一事物只是每一事物,而不是其他;此即所谓个体也。各个体之所以可分别,正因其各有许多不相同底性,以为分别也。从类之观点看,每一事物皆有与他事物相同处,即有《墨经》所谓“有以同”。从个体之观点看,每一事物皆有与他事物不同处。张横渠说:“造化所成,无一物相肖者。”(《正蒙·太和》)即是从此观点说。

每一事物,从其所属于之任何一类之观点看,其所以属于此类之性,是其正性,其正性所涵蕴之性,是其辅性,与其正性或辅性无干之性,是其无干性。例如人,从其所属于之人之类之观点看,则有人之性,有人所有之性,有一个人所有之性。人之性是人之理。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即是就人之性说。此人之性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亦即人之所以为人者。所以从人之类之观点看,此是人之正性。人不独属于人之类,且属于包括人之类之类。人不仅是人,而且是物,是生物,是动物。所以凡是一般物、一般生物、一般动物,所同有之性,人亦有之。此诸性虽亦为一切人所同有,但非人之所以为人而所以异于禽兽者,故此只为人所有之性,而非人之性。但虽非人之性,而亦为人之性所涵蕴。例如人之性涵蕴动物之性。此即是说,有人之性即有动物之性,但有动物之性,不必有人之性。此人之性所涵蕴之诸性,即是人之辅性。至于就一个人之个体说,一个人又可有许多其自己特有之性。一个体可同时在许多类,同时有许多性。例如一个人是高底,即有高之性,入高底物之类。他又是白底,即有白之性,可入白底物之类。他又是肥底,即有肥之性,入肥底物之类。如此分析,一人可有不知许多底性,可入不知许多底类。但此诸性,皆与人之所以为人者无干;此诸性,从人之类之观点看,即是人之无干性。

此是从人之类之观点以看人性。若一人是白底,则属于白底物之类,若从白底物之类之观点看,则此人之白性是其正性。白性所涵蕴之性,如颜色等,是其辅性。其所有之人之性及动物之性等,是其无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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