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目录 贞元六书

(九)变通底日新

(七)四象

佛家说,一事物之存在,有四阶段,即成、住、坏、空。如此一桌子,木匠将其完工,即是其成;既成之后,可存在相当时间,此即其住;此后即开始毁坏,此即其坏;此桌子完全毁坏,归于无有,此即其空。《易传》中所说元、亨、利、贞,亦是说一物存在之四阶段。伊川说:“元者,万物之始;亨者,万物之长;利者,万物之遂;贞者,万物之成。”(《周易程氏传》)但此四阶段只是成住之两阶段;元亨即成之阶段;利贞即住之阶段。《易传》所说之阴是对于事物之维持,所以《易传》对于事物之存在,亦只说其成住,而不说其坏空。我们常说及一物之盛衰,或一物之成毁。若将此四字联合用之,则可说一物之存在有成、盛、衰、毁四阶段,相当于所谓成、住、坏、空。我们愿用成、盛、衰、毁四字以说一事物存在之四阶段,因为盛字,比住字,更能说明我们的意思。

我们用
之符号,表示一事物之阳,用
之符号表示一事物之阴。以
、
、
、
之符号,表示与一事物存在之四阶段相当之阴阳变化。
是少阳;于此阶段,有阴未克服,但阳正在增长,故画阳于下。(《易》卦画皆自下向上看,在下表示增长之象。)此是一事物之阴阳,在其成之阶段,所有之变化;亦可说,一事物之阴阳,若有此种变化,此事物即入成之阶段。
是太阳;于此阶段,阴已完全克服。此是一事物之阴阳,在其盛之阶段,所有之变化;亦可说,一事物之阴阳,如有此种变化,则此事物即入盛之阶段。
是少阴;于此阶段,阴对于阳之阻碍又显著,阴有力,故画阴于下。此是一事物之阴阳,在其衰之阶段,所有之变化;亦可说,一事物之阴阳,若有此种变化,则此事物即入衰之阶段。
是太阴;于此阶段,一事物之阳,完全为其阻碍所消尽,此即是说,此物已不存在。此是一事物之阴阳,在其毁之阶段,所有之变化;亦可说,一事物之阴阳,若有此种变化,则此事物即毁。一事物之阴阳之变化,自少阳至太阳是“息”,自少阴至太阴是“消”。程朱又以为自少阳至太阳名曰“变”,自少阴至太阴名曰“化”。

《易·系辞》说:“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我们以上所说,不必与《易·系辞》同,但我们不妨仍用四象之名,以指我们所谓少阳、太阳、少阴、太阴。在我们的系统中,两仪是两个逻辑底观念,以指一事物所有之两种成分;四象是四个逻辑底观念,以指此两种成分之四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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