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仁
(四)性善性恶
性善性恶,是中国哲学史中一大问题。旧说讨论此问题者,皆是就人性说。但我们不妨将此问题扩大。我们所说义理之性及气质之性,既已不专就人说,所以我们于讨论人性之善恶之外,亦可讨论一切事物之性之善恶。
于此我们须先讨论,所谓善恶,是从何观点说?是从真际或本然之观点说?是从实际之观点说?是从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之观点说?是从社会之观点说?
各种事物之义理之性,均可以说是无善无恶底,亦可以说是至善底。各种事物之义理之性,即是其所依照之理。从真际之观点说,理不能说是善底,或是恶底,因为我们说到任何事物之是善是恶时,我们必用一批评之标准。我们若对于理作批评,此批评是没有标准可用底。所以从真际之观点说,理不能说是善底或是恶底。阳明一派有“无善无恶心之体”之说。照我们的说法,从真际之观点说,理亦是无善无恶底。
自实际之观点说,各类事物所依照之理,是其类事物之完全底典型,是我们所用以批评属于其类之事物之标准。从每一类事物之观点看,每一类事物所依照之理,皆是至善底。例如方底物所依照而以成为方者,即是方之理。从真际之观点说,我们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说方之理是善是恶。但从实际之观点说,方之理乃一切方底物之完全底典型,乃我们所用以批评方底物之标准。我们说这个方底物很方或不很方,我们即是以方之理为标准。所以从实际之观点说,理是至善底。所谓善者,即从一标准以说合乎此标准者之谓。从此标准说,合乎此标准者是善,则此标准即是至善。我们说一个很方底物“好方”,一个很凶底物“好凶”,如果很方底物是好方,很凶底物是好凶,则方之理即是至好底方,凶之理即是至好底凶。
理是各种事物之义理之性,就一方面说,如各种事物之义理之性,是至善底,则各种事物之气质之性,亦是善底。因为各种事物之气质之性,即各种事物之所实际地依照于其理者。其依照可有不尽,但既是依照于至善,应亦是善底。它可以是八分地善,或七分地善,它可以是不很善,但我们不能说它是不善底。《易·系辞》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程朱常引用“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以说性,即是就此方面说。明道说:“‘人生而静’以上不容说,才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遗书》卷一)某事物之义理之性即是其所依照之理;严格言之,性应专指气质之性。所以说:“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事物之义理之性是理,是至善,其气质之性是其所实际地依照于理者,是“继之者善”,亦是“成之者性”。
若某一事物,能十分地依照其理,即可谓之为“穷理”;能“穷”其所依照之理,即是能尽其义理之性;所以“穷理”亦即是“尽性”。照我们于本章所说“命”之意义,则穷理、尽性,亦即是“至命”。伊川说:“穷理、尽性、至命,只是一事。才穷理便尽性,才尽性便至命。”(《遗书》卷十八)我们亦如此说。我们又以为不只于人是如此,即于各种事物亦莫不然。
就此方面说,各种事物之气质,亦可以是很善底,或不很善底。一某事物之气质,若能使其气质之性得以充分合乎其义理之性,使其理得以充分实现,即是很善底,否则是不很善底。例如一飞机,其义理之性是飞机之理,其气质之性是其所实际地依照于飞机之理者,其气质是此飞机之实际底结构,所以使此飞机依照其义理之性,而有其气质之性,使飞机之理得以实现者。若此飞机之此种实际底结构,能使其气质之性充分合乎其义理之性,使飞机之理得以充分实现,此飞机即是一好飞机,其气质亦是很善底。若此飞机之此种结构,使其气质之性,不能充分合乎其义理之性,使飞机之理不能充分实现,以致此飞机飞上去即落下来;此飞机即是不很善底飞机,其气质亦是不很善底。
就此方面说,我们说此飞机是不很善底,而不说它是很不善底,或是恶底。因为此飞机既属于飞机之类,它必多少有合于飞机之理。若完全不合,它根本即不是飞机,它根本即不能飞上去。若此,它即应属于别类,我们亦应以别类之理为标准以批评之。
就又一方面说,凡属于某类之物,虽必多少有合于其类之物之理,然其合若太少,以致此物所有之某性之分数,不能与此类之物于一时普通所有之某性之分数相等,则此物可以说是不善底或是恶底。从此方面说,每一类事物,皆有其本然底标准,及其实际底标准。其本然底标准即是其理,其义理之性;其实际底标准即其类事物于一时普通所能达到之合乎其本然底标准之程度。我们说“于一时”,因为一类事物之实际底标准,可以随时不同。例如飞机于现在普通所能达到之合乎其本然底标准之程度,与十年前即大不相同。十年前之好飞机,现在或即是坏飞机。
从此方面说,我们可以旧说中之性三品说,说事物之气质之性。凡一事物之气质之性能达到其类事物之气质之性于一时普通所能达到合乎其义理之性之程度时,即是中品;其超过此程度者是上品;其不及此程度者是下品。上品是善底,下品是恶底,中品是不善不恶底。
旧说中所谓性三品说,即是就气质之性说。朱子说:“如退之说三品等,皆是论气质之性,说得尽好。只是不合不说破个气质之性,却只是做性说时便不可。如三品之说,便分将来,何止三品,虽千百可也。”又说:“如韩退之《原性》中说三品,说得也是,但不曾分明说是气质之性耳。性那里有三品来。”(《语类》卷四)朱子此所说性是指义理之性说,义理之性不能有三品。例如方之理不能是很方或不很方。但若就气质之性说,则又不只三品,可以说不知有许多品。不过虽不知有许多品,但照上面所说,我们可说有三品。
照此方面说,气质亦有上中下三品,与气质之性之上中下三品相应。
从真际或本然之观点看,所有实际底事物,没有能真正穷理尽性底,例如,如从方之理之观点看,则实际中之方底物,皆是不十分方,即皆是不完全底。若纯从此观点看,则我们的实际底世界,即是一不完全底世界,亦可说是一恶底世界。柏拉图之看实际,即从此观点看。
但若从实际或自然之观点看,则各类之实际底分子,虽不各完全依照其理,但亦各依照其理。它们虽不是完全底,但却各向其完全底标准以进行。实际底事物,与其说它是恶,毋宁说它不是至善。我们是在实际或自然中者,我们不应离开实际或自然,而专从真际或本然之观点,以看实际底,自然底事物。从实际或自然之观点看,我们对于实际,可以乐观而不必悲观。亚力士多德对于实际,持如此底看法;儒家对于实际,亦持如此底看法。
若从一件一件底实际底事物之观点看,则每一事物,各以其自己之所好为标准,以批评其他事物。合乎其自己之所好者是善底,否则是恶底。《庄子·秋水》说:“以道观之,物无贵贱,以物观之,自贵而相贱。”其意亦说此点。
人亦是实际底自然底物。我们普通所谓自然底善恶,是人从其是一实际底自然底物之观点以说者。此所谓善恶,即是所谓好坏。例如我们愿有健康,而不愿有疾病,我们即说健康是好底,疾病是坏底。其实健康是一种生理底事,疾病亦是一种生理底事。若从一致我们疾病之微菌之观点说,我们的疾病正是它们的健康。又例如我们以雨天不便行动,故常以晴天为好天;但久旱之雨又成为好雨。人所谓自然底善恶,其善恶是以人之欲为标准而说者。孟子说:“可欲之谓善。”他此话之本来底意义,我们可以不管,不过我们可借用此话,以说我们的意思。
照以上所说,岂不是所谓善恶,完全是相对底,变底,多底?从一标准看是善者,从另一标准看或是恶,从一标准看是恶者,从另一标准看或是善。自一方面看,是如此底。道家看清此点,而亦注重此点。《庄子·齐物论》说:“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嗜鼠,四者孰知正味?”“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所以“仁义之端,是非之途,纷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辨?”不知其辨,即对之不作辨,而听其自尔;此即所谓齐物。按一方面说,庄子此见,是不错底。
但自又一方面看,凡善恶既是对一标准说,离开一标准,即无所谓善恶,则我们可知,凡所谓善者,即是从一标准,以说合乎此标准者之谓。此即是善之理,是绝对底,是不变底,是一底。凡合乎一标准之事,从此标准之观点看,即是善底。凡是善底事,俱依照此理。
所谓恶者,即是从一标准,以说反乎此标准者之谓。此是不是恶之理?有没有恶之理?柏拉图对于此问题,未有决定。亚力士多德、朱子俱以为没有恶之理。照他们的说法,凡是理必有积极底内容;而所谓恶者,只有消极底意义。从一标准之观点看,不合乎此标准者,即是不善。恶即是不善之尤者。不善及恶是没有达到善之标准者。此如没有达到方之标准者,我们说它是不方,不方没有积极底意义。只有方之理,没有不方之理。
或说,如一物不方,则必是另一某种形状,就此另一某种形状说,亦是积极底,应亦有其理。此话是不错底。不过若从此物之是另一某种形状说,则此物即不是方底物;说此物不是方底物,与说此物是不很方底物,完全不同。此物不是方底物,是此物依照一别理;此物是不很方底物,是此物依照方之理,而未充分依照之。它们都并不是依照不方之理,因为没有不方之理。
亚力士多德及朱子以为恶只是实际中所有之缺陷,只是不合理者。它是不合理者,所以亦无理与之相应。他们的此主张之根据,在于以为恶即是不善。但照我们的说法,恶是反乎一标准者。我们可以说,不合乎一标准者是不善;反乎一标准者是恶。就其不合乎一标准说,不善只有消极底意义;就其反乎一标准说,恶亦有积极底意义。由此方面说,没有不善之理,而有恶之理。此正如没有不光明之理,而有黑暗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