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阐教化
(二)鬼
横渠、朱子所说,与鬼神二名以新义,此新义虽亦可说,但与一般人所谓鬼神之意义,大不相同。本章说鬼神,亦是与鬼神二名以新义,但此新义,与一般人所谓鬼神之意义,相差并不甚远,其间且有许多相通处。
我们可以说:凡事物之过去者是鬼,事物之将来者是神。此所谓鬼神亦即是屈伸之义。事物之过去者为屈,为鬼;事物之将来者为伸,为神。不过说事物之过去者为鬼,而不说事物之变化之在衰毁之阶段者为鬼,已较近于一般人所谓鬼之意义。例如一般人说某人之鬼时,其人之生存必已为过去。虽信有鬼者信某人之鬼,现仍继续存在,而亦必承认某人之存在为过去。如某人之存在不为过去,则现在即无某人之鬼可言。
我们于第六章中说,历史中之事,皆一往不再现。但虽不再现,而却非无有,不但非无有,而且不可改易,对于现在及将来,亦非无力。事物之过去者,皆成为历史中之事物,皆是《墨经》中所谓尝然。“已然则尝然,不可无也。”此尝然之事物,皆是往者,屈者,皆是鬼。由此观点看,我们可以说:一人若死,即成为一人之鬼;一事若完,即成为一事之鬼;一物若毁,即成为一物之鬼。一切事物若成为过去,则皆成为鬼。而整个底历史即是一整个底鬼窟,整个底写底历史即是整本底点鬼簿。
伊川说鬼神是造化之迹。所谓造化之意义,已如上述。迹者,造化已成过去所留之痕迹也。照我们于以上所说鬼神之意义,鬼真可以说是造化之迹,而神则是此迹之所以迹。
如此说鬼,已与世俗所谓鬼之意义相近。一般人皆欲永生,不愿死后断灭,故皆希望死后有鬼。若照上文所说鬼之意义,则任何事物,于其完了毁坏之后,皆成为鬼,而其鬼又皆是永远有底。横渠说:“神祇者归之始,归往者来之终。”朱子说:“此二句,正如俗语骂鬼云,你是已死我,我是未死你。《楚辞》中说终古亦是此意。”(《语类》卷三)《楚辞》说:“去终古之所居兮,今逍遥而来东。羌灵魂之所欲归,何须臾而忘返。”“终古”正是无限过去之义。鬼之所往,为“终古之所居”。鬼之有亦与终古而终古,所谓“长此终古”,永无改变,永无断灭。所以照我们的说法,我们所说之鬼可以真正说是永生。如以事物之成为此种之鬼为永生,则无事物不永生,而且虽欲不永生而不可得。
世俗所谓之鬼,照世俗之说,能托生或可再死。或说鬼是一事物之“气”之尚未散者,历时既久,亦即全散,如其全散,则此鬼即无有。无论如何,世俗所谓之鬼,总不是可以“长此终古”者。世俗所谓之鬼,又能有种种活动,可以说是虽死而未甚死。我们所说之鬼,“寂然不动”,以“长此终古”,可以说是真正底死鬼。由此意义说,我们所说之鬼,可以说是永生,亦可以说是永死。
不朽一形容词,用于我们所谓鬼,最为适当。我们所谓鬼者,实是并无所谓生,亦无所谓死,不过是尝然不可无而已。不朽即表示尝然不可无之义,既不表示生,亦不表示死,既不表示永生,亦不表示永死。我们可以说,我们所谓鬼都是不朽底。
我们所说之鬼,虽寂然不动,而对于现在及将来,却非无力,亦能作祟。凡过去底事物之能影响现在或将来者,皆能作祟之鬼也。在中国十年前有所谓打倒玄学鬼之说。所谓玄学鬼者,即谓曾经流行之所谓玄学,今尚能影响人之思想者。我们姑不管此一班人所谓玄学之意义,但此所谓鬼者,正与我们此所谓鬼,意义相同。玄学鬼而尚须“打倒”,则其能作祟可知。
鬼是不可变底。信有鬼者常说人所见之某人之鬼之形状,多即其人死时之形状;其衣服装饰亦即其装殓时之衣服装饰。此虽不经之谈,然亦可提示鬼是不可变底。
或可问:所谓过去底事物非无有者,此所谓有,是真际底有,抑实际底有?过去底事物均是个体底事物,并不是理,不能说,它的有是真际底有。若说它的有是实际底有,则所谓有即存在之义。但过去底事物,既已是过去底,则即已不存在,又何有之可言?
关于此点,我们说:过去底事物之有,诚非真际底有,因所谓事物均是个体,不是理。过去底事物,既已是过去底,即已不存在。然过去底事物虽不存在,而曾有过去底事物之事实,即过去底事物之尝然,则存在,而且永远存在。一事物如已过去,则即不存在。但此事物虽不存在,而曾经有此事物之事实,即此事物之尝然,则存在,而且永远存在。例如中日甲午之战之事已成过去,已不存在,但曾经有中日甲午之战之事实,即中日甲午之战之尝然,则存在,而且永远存在。不但此事实,此尝然,存在,即中日甲午之战之事中之任何一事,无论其为若何微细底事,虽现在已不存在,而曾经有其事之事实,即其事之尝然,亦存在,而且永远存在。又如李鸿章之人,已成过去,已不存在,但曾经有李鸿章之人之事实,即李鸿章之人之尝然,则存在,而且永远存在。不但此事实存在,即关于李鸿章之事,无论其为如何细微底事,亦存在,而且永远存在。中日甲午之战之事,李鸿章之人,虽已过去,然其存在则包含于曾经有其事其人之事实,即其尝然,之存在中。中日甲午之战之事中之任何事,关于李鸿章之人之任何事,其存在亦均包含于曾经有其事之事实,即其尝然,之存在中。如曾经有此等事之事实,此等事之尝然,存在,而且永远存在,则此等事亦存在,而且永远存在,不过其存在不是直接底而已。过去底事物,均依靠曾经有其事物之事实,即其尝然,之存在而存在。所以其存在不是直接底。虽不是直接底,而我们可以说它并非无有。
过去底事物依靠曾经有其事物之事实,即其尝然,之存在而存在。曾经有其事物之事实,即其尝然,之存在,依靠其所包含之事物之为过去底而永远存在。过去底事物是不可变底,所以曾经有某事物之事实,即其尝然,亦是不可变底,如其是如何,则即永远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