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目录 鲁迅研究

第六章 鲁迅的诗歌

第一节 鲁迅的新诗创作

白话新诗是鲁迅文学创作的“偏门”,其一生仅写有六首白话诗歌(不包括收于《而已集》中的《(而已集)题辞》,发表于20世纪30年代的几首民歌体诗),分别为《梦》、《爱之神》、《桃花》、《他们的花园》、《人与时》和《他》。前三首诗发表于1918年5月《新青年》4卷5号,后两首诗发表于1918年7月《新青年》5卷1号,最后一首诗发表于1919年4月《新青年》6卷4号,六首诗发表时俱署名“唐俟”。1935年上海群众图书公司出版的诗文合集《集外集》,收录了鲁迅1918年发表于《新青年》上的5首白话诗歌。鲁迅在《集外集·序言》中对这些白话诗歌的创作作了说明:“……也做了几首新诗。我其实是不喜欢做新诗的——但也不喜欢做古诗——只因为那时诗坛寂寞,所以打打边鼓,凑些热闹;待到称为诗人的一出现,就洗手不做了”,并且直言“连我自己也诧异那时的我的幼稚”。应该承认,鲁迅对自己白话诗歌创作的定性是客观而恰如其分的。但是鲁迅不太以为然的态度多少影响了后人对这些白话诗歌的评价,其小说、散文、杂文、旧体诗等文类创作的斐然成就也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他的白话新诗创作,致使其价值长期以来得不到应有的准确厘定。

一、鲁迅白话新诗创作的意义

从鲁迅白话文学创作的过程来考察,其白话新诗创作的开新意义是不容置疑的。鲁迅介入白话文运动的标志不但有著名的小说《狂人日记》,还有《梦》、《爱之神》、《桃花》三首白话诗歌,这些作品同时出现在《新青年》4卷5号上,共同揭橥了一位白话文学作家的出现。可以说,鲁迅的白话文创作,是从白话小说和白话新诗两种文类同时入手的。虽然这些作品发表后,作为白话新诗作者的“唐俟”远没有作为白话小说作者的“鲁迅”知名,但就鲁迅自身白话文学创作的“发生”而言,《梦》、《爱之神》、《桃花》与《狂人日记》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谈到自己开始白话文学创作的情形时说过,因为钱玄同的反复说服,“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从此以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每写些小说模样的文章,以敷衍朋友们的嘱托,积久就有了十余篇”。这段话本是就小说创作而言,并非鲁迅对自身创作的全面表述。比较之下,《集外集·序言》对鲁迅开始白话文学创作的情况,有更为简明且全面的概述:“以后是钞古碑。再做就是白话;也做了几首新诗。”要言之,鲁迅是以白话小说著名作者和白话诗歌普通作者的双重身份出现于当时之文坛的。还有一个历史细节也能证明白话新诗之于鲁迅最初的白话文学创作的意义。鲁迅于《新青年》4卷5号上推出自己的三首新诗,在5卷1号又发表了另外两首新诗,这其中只有一期的间隔,而这一期的《新青年》却是著名的“易卜生专号”。也就是说,鲁迅开始新文学创作时,除了《狂人日记》外,一连推出了自己的几乎所有的白话新诗。在这两三个月内,鲁迅还没有在《新青年》上发表杂文作品,第二篇白话小说《孔乙己)的发表更是远在一年之后的事。由此可见,鲁迅开始白话文学创作的最初两三个月内,白话新诗创作应为其整个创作的重心之一。

在现代白话新诗的草创时期,鲁迅发表于《新青年》上的白话新诗,具有先行“尝试”的意义。《新青年》自1917年2月2卷6号发表胡适的《白话诗八首》后,当年并没有出现第二位白话诗人。从1918年的4卷开始,《新青年》上集中发表了多位诗人的新诗作品,但前期出现的诗人也仅有胡适、刘半农和沈尹默三位,其后见出陈独秀的一首新诗《丁巳除夕歌》,以及一位诗歌作者林损创作的《苦乐美丑》,直至第五号再添唐俟、俞平伯两位新诗作者。也就是说,到鲁迅现身白话诗坛时止,白话新诗的作者不过寥寥数人,这些人中还包括了陈独秀这样的时论家。显然,文学革命肇始后一段时间内的白话诗坛确有“寂寞”之相。而对文坛“寂寞”的感同身受,正是鲁迅投身白话文运动的重要原因。他在《呐喊·自序》中曾对此做了解释:“……他们正办《新青年》,然而那时仿佛不特没有人来赞同,并且也还没有人来反对,我想,他们许是感到寂寞了……”由此,鲁迅最终答应了钱玄同参与白话文学运动。“并非一个切迫而不能已于言的人”,以自己不擅长的方式开始创作,表明鲁迅涉猎白话新诗创作,的确是一种被动选择的结果。但是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新诗,毕竟证明了新诗队伍的扩大,起到了“打打边鼓,凑些热闹”的作用。因此,我们在注意到鲁迅新诗创作在白话诗坛上应有的位置时,也不可夸大鲁迅新诗的历史价值。有研究者认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鲁迅和胡适、郭沫若、刘半农等人一起成了新诗的开创者,这是整个新诗发生学研究不能绕过的事实。”这种看法显然善意地放大了鲁迅新诗的实际意义,也忽略了鲁迅对自己作品的持平之论。

比较鲁迅最早的白话小说和白话诗歌作品,不难发现作者之所长,《狂人日记》、《孔乙己》和《药》等白话小说在写作上已十分成熟,白话新诗却带有明显的“试笔”性质。鲁迅对白话诗歌也向来有自己的看法。20世纪30年代在与斯诺交谈时,鲁迅对现代白话新诗的基本面曾下过否定性的结论,认为白话新诗在当时仍处于尝试的阶段,并且对白话诗人颇有微词。早在1925年,鲁迅即已断言:“说文学革命之后而文学已有转机,我至今还未明白这话是否真实。但戏曲尚未萌芽,诗歌却已奄奄一息了,即有几个人偶然呻吟,也如冬花在严风中颤抖。”这种看法一方面反映了鲁迅独具的视角,另一方面也是对五四运动以后白话诗歌创作实际情况的真实描述,而并非他危言耸听。周作人在五四时期以后谈及白话新诗的状况时也有和鲁迅不谋而合的看法:“现在的诗坛,真可以说消沉极了……仿佛在表明盛时过去,艺术生活的弹丸,已经向着老衰之坂了……所以大家辛辛苦苦开辟出来的新诗田,却半途而废的荒芜了,让一班闲人拿去放牛。”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鲁迅对现代白话诗歌评价不高应是不争的事实。但鲁迅从一步入新文坛就涉足白话诗歌的写作,这更表明了他对白话文学的无条件的应和。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说自己答应钱玄同创作白话文,是为了“聊以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他的白话新诗就是以非自己专长的实际写作行动显示了“慰藉”之意。

鲁迅发表于《新青年》上的六首新诗对其创作而言,具有白话写作的普泛意义,而并非只以思想表现见长。传统研究多留意到鲁迅白话新诗创作的积极思想意义,如有学者认为:“早在‘五四’运动以前的1918年,鲁迅在《新青年》上写的从《梦》到《人与时》五首新诗,正是他积极进行反封建斗争所唱出的歌。这里有冲破封建铁屋子的好梦,有冲破礼教的爱的觉醒,有到邻家大花园里去采‘又白又光明’的百合花的想象,正反映要吸取外国文化来反对封建文化,有主张抓住现在努力前进的歌,这些歌,表现了‘五四’时代的战斗精神,从思想到形式都是新的。”实际上,这忽略了这些白话诗歌在写作发生学上的意义。这些新诗的根本意义应在于它们是鲁迅白话文学创作的源头,具有突出的“尝试”特性。所以,鲁迅新诗的素材运用较为丰富,没有统一的表现内容,没有集中的主题;诗体的选择也自由无制;诗歌语言更是一味追求口语化的特点。从诗歌的表现内容看,《梦》写在黑暗中“身热头痛”时各种“梦”纷至沓来,有“大前梦”、“前梦”、“后梦”,这些“梦”熙熙攘攘、喋喋不休,争相表白自己的色彩,占据了作者的心境。但在作者眼里,却只有漆黑一片——“去的前梦黑如墨;在的后梦墨一般黑”,并且因为身处黑暗中,所以无法辨别“梦”的色彩,也无法断定说话者。因了对混乱而毫无头绪的“梦”的茫然无措,在诗歌的最后,作者产生了对“明白的梦”的期许。《爱之神》是对“丘比特”神话的五四式演绎,诗歌并非借用西方神话来赞美纯真的爱情,而是对其进行了有目的的分拣,表现了“爱”的落空。诗中的青年被“丘比特”之箭射中后,却找不到爱的对象,只得向爱神求助:“我应该爱谁?”爱神亦对这个问题无可奈何,只能发出叹息:“你应该爱谁,我怎么知道。/总之我的箭是放过了!/你要是爱谁,便没命的去爱他;/你要是谁也不爱,也可以没命的去自己死掉。”丘比特并没有给出“爱”的答案,而是留下了“爱”的疑问。到此,诗歌便戛然而止。《桃花》写“桃花”与“李花”争艳,听人说“好极了!桃花红,李花白”,桃花便“生了气,满面涨作‘杨妃红’”。该诗应是作者随手拈了一个无甚深意的诗材,对其进行白话的铺演,将之当作对韩愈名句“花不见桃惟见李”的白话稀释尚且为过,再要进一步深掘诗歌的时代人文内涵,难免显得牵强附会。这样的诗歌确实只有“凑些热闹”的意义。《他们的花园》写一个黄面孩子对邻家的花园充满了钦羡,并在其中摘得一朵“光明”的百合,由此增添了自己“面庞”的“血色”。但将百合带回家后却被“苍蝇”污染,使“百合”既“看不得”,又“舍不得”,孩子最后只能在复杂的心情下想象邻家的花园——“他们大花园里,有许多好花。”诗歌具有较清楚的象征含义。《人与时》写三个人与时间的简单对话:“一人说,将来胜过现在。/一人说,现在远不及从前。/一人说,什么?/时道,你们都侮辱我的现在。/从前好的,自己回去。/将来好的,跟我前去。/这说什么的,/我不和你说什么。”这首诗中的三种人对“现在”的态度与作者有着很大的不同。作者一一反驳了三种人的立场,坚持了自己的“进化论”思想。《他》在一种诗的境界中表现作者思想寻求的落空。诗中的“他”可认作作者思想寻求的目的,因为作者在诗中并没有具体表现“他”的特性,故不宜对“他”作出太过实在的阐释。该诗的重心在于表现作者寻求的过程,第一节写试图到“他”的房中寻“他”,却发现大门紧闭,而且门上系着“锈铁链子”;第二节写入门不得后,在户外守候“他的双靥”,但等到的仍然只有“粉墙”和“枯叶”,“他”似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第三节写转而向山上去寻找“他”,但“山上都是松柏”,还是不见“他”的踪影……寻求毫无结果后,寻求者最后只得返回自己的家中。

在上述诗歌中,《梦》与《桃花》表征了鲁迅写作的基本元素。理性思考和非理性的艺术想象是鲁迅创作的两种基本架构,《梦》与《桃花》明显反映出两者的融合。“梦”是鲁迅文学创作中艺术想象的原点之一,在他的小说中,多有涉及“梦”的作品,例如《野草》对“梦”的复杂表现早已为研究者所瞩目。《梦》这首诗是鲁迅所有创作中最早表现一种非理性艺术想象的作品,这种艺术想象依托“梦”而得以实现,是鲁迅诗意心境自然而然的写照。很难在诗中发现现实针对性的内容,却可以看出鲁迅对艺术的“梦”的执意。《桃花》写“花有花道理”,并没有菲薄桃花的意思。诗歌只是从“桃花变脸”的现象推演出一种难言的猜想,却并不给出答案,于晦涩的表现中揭示了诗人艺术创造活动中游移不定的心情,也证明了鲁迅细密的艺术观察和曲折的艺术之思。两首诗歌的写作学意义明显要大于其思想意义。当然,鲁迅发表在《新青年》上的白话诗歌,也确实是启蒙运动的应时之作,显示了白话文学的共同趋向。在这些诗歌中,诗人的个体特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凸显,呼应了启蒙运动中个性主义的时代潮流。《梦》中的诗人对自我梦境的表现和思考证明了诗人的自我关注;《爱之神》虽然对爱情没有提供明白的指向性答案,但却对自由恋爱的主张有所附和;《桃花》一诗虽只是以普通的诗材铺就的作品,但仍然流露出一定的理性思考的痕迹;《他们的花园》显然象征着启蒙运动中西风东渐的状况;《人与时》是对进化论思想的个性化诠释,从中可看出鲁迅后来提出的历史的“中间物”观念的端倪,而进化论思想既是新文化运动中的主流思想,也是鲁迅接受的最具自我特性的西方学说;而诗歌《他》中表现的思想寻求更是五四个人主义和理性追求的集中体现。

二、鲁迅白话新诗的特点

受鲁迅写作立场(“打打边鼓,凑些热闹”)的影响,他的白话诗歌创作零散而无序无制,由于他很快就终止了此类创作,故而其作品没有像胡适、刘半农、沈尹默、周作人、俞平伯等初期白话诗人的创作,表现出白话诗歌创作的可喜气象。但鲁迅的白话诗歌创作仍然反映了白话诗歌草创时期的诸多特点。

首先,鲁迅的白话诗歌具有纯然白话诗体的品相,完全抛弃了传统诗歌写作的规范体式和语言义法,不失为白话诗歌写作的大胆“尝试”。联系到鲁迅创作的《狂人日记》仍留有文言叙事的构架,而他又是旧体诗写作的行家里手,这就使得其白话诗写作更体现了放胆创造的勇气。胡适说:“我所知道的‘新诗人’,除了会稽周氏弟兄之外,大都是从旧式诗,词,曲里脱胎出来的。”朱自清大概也较为看重鲁迅的新诗,由他编选的《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收了鲁迅的《梦》、《爱之神》和《他》三首新诗,并在《导言》中说明“只有鲁迅氏兄弟全然摆脱了旧镣铐”。胡适认为:“这一次中国文学的革命运动,也是先要求语言文字和文体的解放。新文学的语言是白话的,新文学的文体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中国近年的新诗运动可算得是一种‘诗体的大解放’。因为有了这一层诗体的解放,所以丰富的材料,细密的观察,高深的理想,复杂的感情,方才能跑到诗里去。”鲁迅发表在《新青年》上的六首白话新诗,正是以自由的诗体承载了自由的时思,初步契合了胡适对新诗的要求。以鲁迅仅有的六首新诗而论,没有任何一首诗的内容是相近或重复的,诗歌材料不可谓不丰富;《桃花》中对红面桃花的体察、《他》中对“他”存在环境的细察也不可谓不细密;《人与时》中的进化论“理想”也称得上是“高深的理想”;而《梦》、《桃花》、《他们的花园》、《他》诸诗也传达了较为复杂的情愫。从形式上支撑这些诗歌的表现内容的是诗体的自由,六首诗歌的体式各不相同,《梦》是表现对不同的梦的思索;《爱之神》写爱神与人的对话;《桃花》具有一定的写意特色;《他们的花园》体式稍显曲折;《人与时》采用多重对话的方式申述立场;《他》呈现出完整叙事的特点。与此同时,鲁迅的这些诗歌的“白话”属性是十分明显的。几乎每一首诗歌中都存在着诗歌形象话语表达的内容,《梦》写“很多的梦,趁黄昏起哄”;《爱之神》的主体是两段对话;《桃花》由“好极了!桃花红,李花白”一句话引出诗歌的主要内容;《他们的花园》中也有苍蝇对“百合”的妄议;《人与时》则全是不同的人与“时”的言论。口语化的陈述在这些诗中也随处可见。如《梦》中的“你来你来!明白的梦。”《爱之神》中的“不知怎么一下,一箭射着前胸”,《桃花》中的“唉!花有花道理。我不懂”,等等。白话口语,充斥着鲁迅的所有白话新诗。

其次,鲁迅的白话诗歌中普遍存在着杂文入诗的现象。鲁迅在写作新诗后不久即开始在《新青年》上发表杂文,一出手便显示出擅长议论申言的名家圣手之态。正像鲁迅小说中不时可见杂文笔法一样,他的白话新诗作品中,也有杂文方式的使用。《人与时》短短的八句诗,全是不同言论的罗列,由“人”的言论引申出“时”对进化论思想的确认;《爱之神》中爱神给出的关于“爱”的答案是:“你要是爱谁,便没命的去爱他;/你要是谁也不爱,也可以没命的去自己死掉”表现出情感理智合一的思辨特色;《桃花》亦在探讨“花的道理”,虽然最终没有给出答案。

鲁迅白话新诗的“尝试”特色十分突出。一方面,他决然地选择了诗歌语言的全新范式;另一方面,他也明确地意识到诗歌语言转型的难度。多年后,谈到白话诗歌语言问题时鲁迅曾坦言:“但白话要押韵而又自然,是颇不容易的,我自己实在不会做,只好发议论。”以现在的眼光来看,鲁迅的白话诗歌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如语言不够洗练,过分依赖“口语”,句式的“散文化”倾向,用韵的勉强,等等。同时,鲁迅的白话诗歌也留有新文学“启蒙思想过剩”、审美价值不足的弊端,表现为在简单的白话“试作”中,充斥着过多、过密、过于高深的“学理”,几乎每一首诗的结尾都会给出一个结论,或导出一种思考,导致诗歌的理趣远大于诗歌的情趣。再次,鲁迅的这些诗歌在调整“诗”与“思”的关系时,并没有做到理想的通融交汇的境地,反之,两者的分离却清晰可见。这也造成了诗歌中象征、隐喻等修辞手法使用上的生涩晦曲。

思考题:

如何看待鲁迅将自己的新诗创作称为“打打边鼓,凑凑热闹”?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