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术第四十四
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颜延年以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请夺彼矛,还攻其盾矣。何者?《易》之《文言》,岂非“言”文?若“笔”果“言”文,不得云经典非“笔”矣。将以立论,未见其论立也。予以为:发口为“言”,属翰曰笔,常道曰经,述经曰传。经传之体,出“言”入“笔”,“笔”为“言”使,可强可弱。“六经”以典奥为不刊,非以“言”“笔”为优劣也。昔陆氏《文赋》,号为曲尽,然泛论纤细,而实体未该。故知九变之贯匪穷,知言之选难备矣。
凡精虑造文,各竞新丽,多欲练辞,莫肯研术。落落之石,或乱乎玉;碌碌之玉,时似乎石。精者要约,匮者亦鲜;博者该赡,芜者亦繁;辩者昭晰,浅者亦露;奥者复隐,诡者亦曲。或义华而声悴,或理拙而文泽。知夫调钟未易,张琴实难。伶人告和,不必尽窕槬之中;动角挥羽,何必穷初终之韵?魏文比篇章于音乐,盖有征矣。夫不截盘根,无以验利器;不剖文奥,无以辨通才。才之能通,必资晓术。自非圆鉴区域,大判条例,岂能控引情源,制胜文苑哉!
是以执术驭篇,似善弈之穷数;弃术任心,如博塞之邀遇。故博塞之文,借巧傥来,虽前驱有功,而后援难继;少既无以相接,多亦不知所删,乃多少之并惑,何妍媸之能别乎?若夫善弈之文,则术有恒数,按部整伍,以待情会,因时顺机,动不失正。数逢其极,机入其巧,则义味腾跃而生,辞气丛杂而至。视之则锦绘,听之则丝簧,味之则甘腴,佩之则芬芳:断章之功,于斯盛矣。
夫骥足虽骏,
牵忌长,以万分一累,且废千里。况文体多术,共相弥纶,一物携贰,莫不解体。所以列在一篇,备总情变,譬三十之辐,共成一毂,虽未足观,亦鄙夫之见也。
赞曰:文场笔苑,有术有门。务先大体,鉴必穷源。乘一总万,举要治繁。思无定契,理有恒存。
【译文】
当今文人们常说:文章有“文”有“笔”,认为无韵的是“笔”,有韵的是“文”。但文章中的辞采是为了充分发挥语言之表现力的,理应包括《诗经》、《尚书》,把文章分为“文”与“笔”,各自另立名称,是近代才有的事。颜延年认为:“笔”作为一种文体,是有文采的“言”;经典则是没有文采的“言”,而不是有文采的“笔”;传记是有文采的“笔”,而不是没有文采的“言”。请试用他的矛转而攻击他的盾吧。何以要这样呢?《易经》中的《文言》,难道不就是有文采的“言”吗?如果“笔”是有文采的“言”,那就不能说经书不是“笔”了。按照他的逻辑来立论,实在看不出这种论点的根据。我认为:张口说话就是“言”,书写出来就是“笔”。讲恒久不变之理的是谓“经”,阐述经典的叫做“传”。“经”与“传”这两种文体,都是把语言用笔记了下来,而“笔”是为“言”所驱使,为“言”服务的,其文采可多一点,也可少一点。“六经”以其典范、深刻而不可更易,并不是以“言”或“笔”来区分优劣的。前人陆机的《文赋》,号称对文章写作的论述要曲尽其妙,其实只是一般化地谈论了些细枝末节,而没有抓住主要问题进行全面翔实地阐发。由此可知,不是文情变化的规律已经穷尽了,而是妙识文理的人难得其全。
精心写作的人,竞相追求文章的新奇华丽,多愿意雕饰文辞,而不肯钻研、探究写作的规律、原则和方法。平常的石头,有时混杂于璞玉;而美好的璞玉,有时又被视同石头。精练的人为文扼要简明,贫乏的人作文也显得很单纯;渊博的人文章写得丰足、完善,芜杂的人文章内容也相当繁富;善于思辨的人为文昭畅明晰,浅薄的人也会把文章写得非常显露;长于深思的人为文蕴藉含蓄,奇诡怪异之人也能把文章写得隐晦曲折。或则是内容美好而声韵无力,或则是事理拙劣而文辞鲜润。我们知道,调和钟律不容易,校正琴弦也很困难。调钟的乐师虽说钟律和谐了,但并不一定宏声微音都恰到好处;弹拨琴弦能奏出各种乐曲,但何必从始至终地穷究每一个音韵呢?魏文帝曹丕用演奏音乐来比喻文章的写作,是言之有理的。不砍断错杂、盘结的树根,无法验证斧斤是否锋利;不解剖深奥的文理,就识别不清作者是否具有精通写作的才能。要具有精通写作的才能,必须懂得写作的规律、原则和方法。如果不能全面了解文章写作的各个方面,不能从根本上辨识清楚文章写作的原理、原则,那怎么能控制与导引“为文之用心”,而在文章写作范围内取得“胜券”呢!
由此可知,掌握了写作之“术”来驾驭、安排篇章,就像善于下棋的人精通各种招数;放弃写作之“术”,随心所欲地去写文章,则像赌博那样去碰运气。像赌博那样去写文章,只是凭靠着偶然的巧遇,虽然前面取得过成绩,但到后来就难以为继了;内容少了,不知怎样使之得到补充和发展;内容多了,也不知怎样加以删节,是多是少都迷惑不解,怎能主动地识别文章的美丑、优劣呢?至于像善于下棋的人那样去写文章,那么他所掌握的写作之“术”,就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他按部就班,调整思路,等待着情理酝酿成熟,继而顺应有利的时机,虽有所变通,但又不背离写作的基本法则。按照规律充分运用了写作之“术”,又极为巧妙地“因时顺机”,那么义理和情味即飞腾、跳跃似地生发出来,辞采和气韵也纷纷扬扬,竞相涌现。看上去就如锦缎上的彩绘,听起来就像美妙的乐曲,品尝则滋味非常甘美,佩戴则有鲜花的芳香:文章写作的功效,达到这种程度,就极为可观了。
骏马虽然跑得快,但缰绳不能太长,即使只有万分之一的多余部分,也会妨碍骏马驰骋千里。何况各种文体具有多种不同的写作之“术”,它们需要组合在一起,相互依存,如果有某一个方面不协调,那整个论著也就散乱了。之所以把《总术》单独作为一个篇章,排列在书中,目的在于全面地总结、概括文情的变化,好比把三十根车辐都集中在车毂上,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轮子,这虽不足以为大家观赏,但也是浅陋之人的一种见解。
综括而言:在文章写作的园地里,是有规律、方法和门径的。一定要先掌握写作的基本要领,学习、借鉴则一定要追溯本源。掌握规律以驾驭千变万化,突出要义而梳理纷繁。文思虽没有一定之规,写作的原理则是恒久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