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的前提[276]

因此,以下所述是引起我们兴趣的那些事件的历史背景。由于第十八王朝的征服,埃及成了一个世界帝国。这种新的帝国主义反映在宗教观念的发展过程中,这些观念即使不在全体人民之中,至少也在其统治阶层或起积极作用的上等知识阶层之中得到了发展。在古老北方(赫里奥波利斯)崇拜太阳神的祭司们影响下,或许也受到来自亚洲的推动力的强化,便产生了一个宇宙神阿顿的观点,人们也不再把它仅限于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在年轻的法老阿蒙诺菲斯四世即位之后,他对提出一个神这种观点更感兴趣。他推动阿顿宗教成为国家宗教,并且通过他使这个宇宙神成为唯一的神:人们所讲述的关于其他神祗的一切全都是欺骗和谎言。他怀着庄重的顽固态度,反对巫术思想的一切诱惑,他还排斥了埃及人特别看重的关于死后生活的幻想。在一次对后世科学发现的惊人预见中,他认识到地球上一切生命的根源就在太阳辐射的能量之中,并把它作为他的神祗的力量的象征来崇拜。他对上帝创造世界而感到喜悦,对自己生活在真理和正义之中而感到荣耀。

这就是人类历史上一神教宗教的第一次出现,或许是最清楚的一次出现;对决定其起源的历史因素与心理学因素做更深入的洞察,将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但是,尽管人们尽了努力,但没有很多关于阿顿宗教的信息资料流传下来。早在埃克赫那顿的懦弱的继承者们统治时期,他所创造的一切便已土崩瓦解了。他所压制的祭司们对他的回忆充满了仇恨和愤怒;阿顿宗教被废除了,这个被污为罪犯的法老的首都遭到毁坏和掳掠。大约在公元前1350年,第十八王朝寿终正寝:在经历了一段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之后,哈莱姆哈布将军恢复了秩序,他一直统治到公元前1315年。埃克赫那顿的改革似乎成了一段注定要被忘却的插曲。

这就是历史上所确立的背景;现在开始我们假设的续篇。在埃克赫那顿的亲随者当中,有一个或许被称作图特摩西(Tuthmosis)的人,和当时的许多其他人一样[277]——除了它的第二部分一定是“——摩西”之外,这个名字并没有什么太重要的地方。他地位很高,而且是阿顿宗教的一个忠实信徒,但是,与那位喜欢沉思默想的国王相反,他精力旺盛并充满热情。在他看来,埃克赫那顿的死及其宗教的废除意味着他的所有期望的破灭。他继续留在埃及就只能作为一个恶徒而受到排斥,或者作为一个离经叛教者。或许作为边疆省份的首领,他已经和早在几代人之前就已移民过来的某个闪米特部落取得了联系。他必定是在失望和孤独之中转向了这些外国人,在他们当中寻求对其损失的补偿。他选定他们作为他的人民,试图在他们当中实现他的理想。在他的追随者的陪伴下,他同他们一起离开了埃及,他以割礼的标志而使他们成为圣徒,给他们制定了法律,引导他们接受了阿顿宗教的教义,这是埃及人刚刚抛弃的宗教。摩西这个人给他的犹太人提出的训言,可能比他的主人和老师埃克赫那顿的训诫更加严厉,而且他可能也已经放弃了对古老北方的太阳神的依赖,这是埃克赫那顿一直追随的神祗。

我们必须把公元前1350年以后的那段空位期作为出埃及的日期。此后一直到完成对迦南国土的占领的那段间隔时间则尤其难以推测。现代历史研究能够从《圣经》的解说在这一方面所遗留下来的,或毋宁说是创造出来的那段含混不清的空白时期中抽取出两个事实。其中一个事实是厄恩斯特·塞林发现的,他认为,即使是按照《圣经》的描述,那些犹太人也是顽固不化的,不服从他们的立法者和领袖的管束,终于有一天起来造了他的反,把他杀掉,抛弃了强加给他们的阿顿宗教,就像早期埃及人抛弃它那样。第二个事实是爱德华·迈尔证实的,他认为,那些从埃及回来的犹太人后来同位于巴勒斯坦、西奈半岛和阿拉伯之间地区的关系最亲近的部落联合起来,并且在阿拉伯米底亚人影响之下,在当地一块名叫卡代什的泉水四溢的地方,他们接受了一种新的宗教,崇拜火山神耶和华,此后不久他们便准备作为征服者而入侵迦南。

这两次事件相互之间以及与出埃及之间的年代关系,是非常难以确定的。最接近的历史参照点是由美楞普塔法老(他统治到公元前1215年)的一块石碑提供的,对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战斗报告,把“以色列”列入被打败的敌人之中。如果我们把这块石碑的日期作为界限,那么,我们就为从出埃及开始的事件的全部过程(从公元前1350年后到公元前1215年前)留出了大约一个世纪的时间。但是,“以色列”这个名字很可能和我们正在探究其命运的那些部落无关,实际上我们还掌握着更长的时间间隔。后来的犹太民族在迦南定居这当然不是通过一次征服而迅速完成的,而是在起伏不定和相当长的时期中发生的。如果我们摆脱美楞普塔石碑所施加的限制,我们就能更容易地把一代人(30年)的时间归于摩西时期[278],而且至少允许两代人,但很可能更多,一直过渡到在卡代什进行联合的时期。[279]在卡代什和入侵迦南之间的间隔只需很短时间。在前一篇论文[第48页]中所展示的犹太传说,为缩短出埃及和在卡代什建立宗教之间的间隔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而相反的情况则正是我们研究的兴趣所在。

但是,所有这一切仍然都是历史,是为了填补我们的历史知识的空缺,因此部分地重复了我在《意象》杂志上发表的第二篇论文。我们的兴趣是追寻摩西及其教义的命运,由于犹太人起来造反而将摩西及其教义置于死地。从《旧约全书》的前几卷作者所做的说明来看,这些记载是在大约公元前1000年写成的,但当然是依据更早的记载[280],我们已经发现,在卡代什的联合与建立宗教伴随着一次现在仍然清晰可辨的双方的妥协。一方所关心的只是否认耶和华神是个新的和外来的神,并强烈要求人们忠实于他;另一方则渴望不要忘记他把犹太人从埃及解放出来以及对摩西这个领袖人物的高大形象的珍贵记忆。这一方也成功地把这件事实和摩西这个人物引进来重新说明早期的历史,至少保留了摩西宗教的外部标志——割礼——而且在使用摩西这个名字方面可能还提出了某些限制性条件。我们已经说过,提出这些要求的代表人物是摩西的追随者即利未人的后代,他们与其同时代人和同胞相分离的时间只有几代人,并且仍然保留着对他的活生生的记忆。我们把诗歌般润饰的解说归功于耶和华的信徒们,归功于他后来的敌手埃洛西思的信徒们。这些解说就像一些墓碑,人们对那些早期事件的真实描述——即关于摩西宗教的实质以及这位伟人的暴死——这些被后代人的记忆逐渐忘却的事情,终于在这些墓碑之下永久地长眠了。而且,如果我们对所发生的一切做了正确的猜测,那就没有什么令人困惑的事情遗留下来;但是,这可能完全可以预示,这是在犹太人历史中关于摩西这一段插曲的最终结局。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情况并非如此——对犹太人那段经历的最强大影响只是在以后才表现出来的,在许多世纪的发展过程中才强制性地变成了现实。耶和华在性格上和周围民族及部落的诸神可能大不相同。的确,他曾与他们进行过争斗,就像那些民族自己相互争斗一样,但是我们不能设想,在那时耶和华的崇拜者们竟然能想到要否认迦南、莫阿布(Moab)或阿马利克(Amalek)等神祗的存在,更不用说想要否认相信这些神的民族的存在。

随着埃克赫那顿而骤然兴起的一神教观念再次陷入黑暗之中,并且要在黑暗中等待很长时间。恰好位于尼罗河第一大瀑布下方的埃勒芬廷岛上的发现,给我们提供了惊人的信息,犹太人的军事殖民地已在那里定居好几个世纪了。在他们的神庙里;除了主神耶和华外,还有两位女神受到崇拜,其中一个名叫安纳特-耶和华(Anat-yahu)。这些犹太人确实是从他们的祖国分离出来的,并且没有参与那里的宗教发展;(公元前5世纪)埃及的波斯人政府向他们传达了关于来自耶路撒冷的宗教崇拜的新规定。[281]回顾更早的时代,我们可以说,耶和华神和摩西神毫无相似之处。阿顿是一个和平主义者,这和他在人世间的代表——或者更恰当地说,他的原型——埃克赫那顿法老一样,当他的祖先征服过的世界帝国分崩离析时,他却消极地袖手旁观。毫无疑问,对于一个随时准备用武力去占领新的国土的民族来说,耶和华比较合适。应该得到赏识的摩西神中的一切,则完全超出了人们对原始民族的理解。

我已经说过——而且在这一点上我很高兴能够表示赞同其他作者的意见——犹太教宗教发展的核心事实是,随着时代的进展,耶和华神失去了他自己的特点,并且越来越类似于摩西的古老的神阿顿。确实,差别依然存在,人们往往一眼看去就能看出哪些差别更重要;但这些差别是很容易解释的。

在埃及,阿顿是在确定了其属地的一段幸运的时期开始其统治的;甚至当帝国开始濒于危险的时候,他的崇拜者们仍然能够不顾一切干扰,继续颂扬和赏识他所创造的一切。犹太人的命运却是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苦难和痛苦事件;他们的神变得苛刻而严厉,而且陷入意志消沉之中。他仍然保持着统治所有国家和民族的宇宙神的特点;但是,对他的崇拜已从埃及人转向犹太人;这个事实在附加的信条中表现出来,即犹太人是他选定的子民,他们所尽的特殊的义务最终也将得到特殊的奖励。让悲惨地经历了其不幸命运的这个民族去顺从地相信他们被万能的神所选中,这恐怕并不容易。但他们并不允许自己被这些信念所动摇:他们却增加了自己的罪恶感以便压制他们对上帝的怀疑,或许他们最终视之为“上帝不可思议的教令”,就像当今时代虔诚的人们所做的那样。如果他们还倾向于感到困惑,他竟然允许一个接一个残暴的入侵者——亚述人、巴比伦人、波斯人——起来推翻和虐待他们,那么,当他们发现所有这些邪恶的敌人都逐一被征服,敌人建立的帝国也被消灭时,他们便重新认识到了他的力量。

犹太人后来的神在三个重要方面终于和古老的摩西神趋于类似。第一个也是决定性的方面是,他被真正地承认为是唯一的神,除了他之外,任何其他的神都是不可想象的。埃克赫那顿的一神教被整个民族严肃地接受;的确,该民族如此依附于这种观念,致使这种观念成为他们理智生活的主要内容,使他们不再对别的事情感兴趣。其中占支配地位的民族和祭司阶层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祭司们竭尽全力要建立崇拜上帝的仪式,他们却发现同人民当中流行的强烈思潮截然相反,人民想要复活摩西关于他的神的另外两种教义,先知们的话总是孜孜不倦地宣称,上帝蔑视所有的仪式和牺牲,只要求人们信仰他,并且在真理和正义中生活。而且,当他们赞美在荒野中生活的简朴和神圣时,他们当然是受摩西理想的影响。

现在该是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了,是否有必要把摩西的影响视为犹太人所采纳的上帝观念的最终形式的原因,或者是否还不足以断定,在几百年的文明生活中,犹太人曾向更高的理智性[282]自然发展呢?关于这种有可能结束我们所有困惑和猜测的解释,可以做两点说明。第一点,它什么也没有解释。在希腊人的情况下——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更高度智慧的民族——同样的条件却没有导致一神教,而是导致了多神宗教的分化和哲学思想的开端。在埃及,就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看,一神教是作为帝国主义的一种副产品而发展起来的:上帝是作为一个伟大的世界帝国的绝对统治者法老的反映。对犹太人来说,政治条件极不适合于从一个排他性的民族神的观念发展成为世界的普遍统治者的观念。而这个弱小而又无力量的民族何以竟傲慢到宣称自己是伟大的上帝的宠儿呢?一神教起源于犹太人这个问题便这样成为未解之谜,否则我们将不得不满足于这个共同答案,即这是该民族的特殊宗教天才的表观。众所周知,天才是不可理解和不能说明问题的,因此,我们不应当把它作为一种解释,除非所有其他的解决方法都失败了。[283]

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犹太人的记载和历史作品本身为我们指明了道路,它们最明确地主张——这一次和他们自身没有矛盾——关于只有一个神的观念是由摩西带给该民族的。如果对这种主张的可信性还有反对意见的话,那就是,他们发现祭司们在对《圣经》进行修改时把太多的东西追溯到摩西了。像宗教仪式这些无疑是以后年代形成的习俗,也都被说成是摩西制定的律令,其意图显然是为了增加其权威性。这当然为我们提供了怀疑的依据,但还不足以对此加以否决。因为这种夸张的更深层动机是显而易见的,祭司们的讲述寻求的是,在他们所处的时期和遥远的摩西时代之间建立连续性;它寻求的正是要否认我们已描述为犹太宗教史的最惊人事实的东西,即在摩西制定法律和以后的犹太宗教之间有一条鸿沟——这是一条最初曾由对耶和华的崇拜所填平的鸿沟,以后才慢慢地被掩盖的。尽管其历史正确性是不容置疑的,因为在对《圣经》文本进行特别处理时,有过多的证据来证实其正确性,但是,有人却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否认事件的这一发展过程。在这里祭司们的修正和把新神耶和华变成族长式的神的有倾向性的歪曲目的相同[第44页]。如果我们把制定《祭司法典》的这种动机考虑在内,我们将发现,我们不得不相信,摩西确实是亲自把一神教观念传给犹太人的。我们更完全应该赞同这种看法,因为我们能够说出摩西是从哪里获得这种观念的,而犹太教的祭司们当然对此一无所知。

在这里可能有人会问,我们把犹太一神教追溯到源自埃及一神教,这样做到底能够得到什么呢?它只不过是把这个问题稍微往后推了一步而已:它所告诉我们的只不过是一神教观念的根源。其答案在于问题不是要获得什么,而是要进行研究。如果我们发现了这些事件的真实过程,我们或许可以从中了解到某些东西。

(二)潜伏期和传说

因此,我们承认这个信念,即只有一个神的观念,以及对以其名义所做的起巫术作用的仪式的排斥和强调伦理方面的要求,实际上都是摩西的教义,刚开始时谁也没有注意这些教义,但是在经过一段漫长的时期之后,这些教义又开始发挥作用,并且最终永久地确立下来,我们怎样来解释这种延迟了的作用呢?我们在何处还能遇到这种类似的现象呢?

我们马上就会发现,这些现象在各种不同的领域里并非不常见,它们很可能是以各种或多或少更容易理解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我们不妨以一种新的科学理论的历史为例,例如达尔文的进化理论。最初它遭到了痛苦的排斥,在数十年里受到粗暴的否认;但是,不过一代人的时间,它便获得了承认,成为朝向真理迈出的伟大一步。达尔文本人也获得了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墓里或立碑的荣誉。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并不难理解。新的真理往往引起人们情绪上的抵抗;这些抵抗表现在一些争论上,通过这些争论,利于这个尚未流行的理论的证据就能受到排斥;看法上的争论要持续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从一开始就有追随者和反对者;前者的数量和重要性持续不断地增加,直到最终他们占了上风;在整个争论的岁月中它所关注的主题却从未被忘记。我们很少感到惊讶,事件的整个过程竟占用了相当长时间;我们可能并不完全赞同,我们所关注的事物是群体心理学中的一个过程。

我们可以毫不困难地发现,在个体的心理生活中有恰好与这一过程相对应的类似物。如果一个人听到了某个新的事物,以某种证据为依托,他应该认为这个事物是真实的,但这个事物与他的某些愿望相矛盾,并且会动摇他以前非常珍视的某些信念,这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因此他将犹豫不决,寻找能使他怀疑这个新事物的理由,而且他自己要内心斗争好一会儿,直到最后才承认:“事情的确是这样的,尽管我很难接受它,尽管让我相信它是很痛苦的。”我们由此所了解到的只不过是,自我的理性活动需要时间来克服强烈的感情宣泄所保持的反对意见。这种情况和我们正致力于理解的情况之间的类似性并不很大。

我们提出的另一个例子看来和我们的问题更缺少共同之处。一个体验过某种恐怖事件——例如火车相撞——的人,他侥幸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受伤。然而,在以后几个星期的过程中,他产生了许多严重的精神和运动症状,这些症状只能溯源于他受到的惊吓、震惊等情况。他现在患了一种“创伤性神经症”。这是一个相当不可理喻的——就是说,一个新的——事实。在那次事故和第一次出现这些症状之间经过的那段时间被描述为“潜伏期”,是对传染性疾病病理学的一种明显暗示。经过思考之后,我们一定会深感震惊,尽管在这两种情况——创伤性神经症问题和犹太一神教——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差异,但却有一个共同点:也就是可以描述为“潜伏期”的这种特点。按照我们确定无疑的假设,在犹太宗教的历史中,当脱离摩西宗教之后,存在着一段漫长的时期,其间没有发现一神教思想的任何痕迹,也没有发现对仪式的轻蔑或对伦理道德的强调。因此我们提出这种可能性,我们这个问题的解决要在特殊的心理学情境中去寻找。

我们已经反复描述过在卡代什所发生的事情,后来成为犹太民族的两个部分在当时结合在一起接受了一种新的宗教。一方面,在那些曾在埃及生活过的人中,对于出埃及这件事和摩西这个人物的记忆仍然如此强烈而生动,因此他们要求以早期时代为依据而进行联合。他们或许就是认识摩西本人的那些人的子孙后代,其中有些人仍然感到自己是埃及人,并拥有埃及人的名字。但是,他们完全有理由来压抑对他们的领袖和法律赋予者所遭遇的命运的记忆。该民族的另一部分有一个决定性的目的,那就是美化这个新神。并否认他的外来性。这两个部分同样感兴趣的是否认他们曾有过更早期的宗教,否认其内容的实质。由此便导致了第一次妥协,而且很可能不久便记录在文字中,从埃及归来的人随之带来了文字书写,带来了写作历史的愿望;但是,经过很长一段时期才使历史的写作实现了确保不歪曲真理。起初,历史的写作毫无顾忌地按照当时的需要和目的,形成了对历史的解说,仿佛它还没有认识到伪造这个概念似的。由于这些情况所导致的结果,对同一本材料,即传说的书面记录和口头传述之间便形成了一种不一致。在书面记录中被省略或更改了的内容完全可以完整地保留在传说中。传说是对历史写作的一种补充,但同时又是与历史写作相矛盾的。它较少受歪曲目的的影响,或许在某些方面完全没有歪曲的意图,因此,可能比用文字记录下来的东西更真实。但是,口头传说的可信性往往受下述事实的损害,它比书面文字更不稳定、更不明确,当它通过口头交流由一代人传给另一代人时,往往发生许多更改和变动。像这类传说很可能会遭遇各种不同的命运。我们预期最大的可能是,它会被书面文字所排挤,不能与之相抗衡,它会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最终将被忘却。但口头传说也可能会遭遇其他命运:一种可能的命运是,传说本身最终成为一种书面记录,随着我们研究的进展,他们将不得不提到其他的一些可能性。

我们正在研究的犹太宗教史中的潜伏期现象,或许可以用下述这种情况来解释,由所谓官方历史学家的观点所有意否认的那些事实和观念实际上并没有消失。有关这些事实和观念的信息一直在该民族的传说中持续存在着。正如塞林使我们确信的那样,实际上还有一种关于摩西之死的传说,它和官方的说法正好相反,而且更接近真理。我们可以设想,就像摩西宗教的某些内容不被他的大多数同时代人所接受一样,当时已显然不能存在的其他事情也同样如此。

我们在这里所面对的显著事实是,这些传说并不随着时间的延长而日渐衰弱,而是在数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强大,并且挤进了后来官方所做的历史修正中,最终表现出强大到足以对该民族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确实,使这种结果成为可能的决定因素在目前来说超出了我们的知识范畴。

这个事实如此值得注意,以至于我们感到应该对它重新审视一下。我们的问题就包含在其中。犹太人已经放弃了摩西带给他们的阿顿宗教,并转而崇拜另一个神,这个神和邻近民族的巴利姆神(Baalim)[284]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以后历代所有有意的努力都未能掩藏住这一耻辱的事实。但是摩西的宗教并没有不留踪迹地消失;对它的某种记忆仍然活生生地保留着——这是一种可能被掩盖和歪曲的传说,而且正是这种关于伟大过去的传说(似乎是在背后)继续发挥着作用,逐渐在人民的心理上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并且终于成功地把耶和华神变成了摩西神,复活了早在数世纪之前就被引进、后来又被放弃了的摩西宗教。一种被抛弃了的传说竟然能对一个民族的心理生活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这种观念我们确实还不熟悉。在这里,我们发现我们自己处在群体心理学的领域中,对这个领域我们感到尚不通晓。我们将寻找可以类比的东西,至少具有类似性质的事实,即便是在不同领域中的事实,我相信,那种事实是能够发现的。

那一段时期,在犹太人中摩西宗教的复活正处于准备状态,而希腊人发现自己储藏着格外丰富的部落传奇和英雄神话。人们相信,公元前9世纪或前8世纪是两个荷马史诗的发源时间,荷马史诗是从这些传奇中抽取其材料的。运用我们今天的心理学洞见,我们早在施利曼(Schliemann)和埃文斯(Evans)之前就能提出这个问题,希腊人是从哪里获得所有这些传奇材料的?荷马和伟大的雅典戏剧家们在他们的杰作中依据的就是这些材料。答案应该是这样的,这个民族很可能在他们的早期历史中经历过一段对外扩张的辉煌和文化繁盛的时期,在后来历史的灾难中毁灭了,但有关的含混不清的传说却在这些传奇中保留下来。我们今天的考古学研究现在已经证实了这种猜想,这在过去当然被认为是太离奇了。这些研究已经发现了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米诺斯——迈锡尼文明(Minoan-Mycenaean civilization)的证据,很可能这种文明在公元前1250年前的希腊本土上就已告终结。在以后时代的希腊历史学家中几乎没有发现有人提到过它:至多有一种迹象表明,曾有一段时期克里特人统治过海洋,还有人提过米诺斯国王及其宫殿即迷宫(the Labyrinth)的名字。这就是全部的内容,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保留下来,但是,这些传说却被诗人们抓住了。

其他民族——德国人、印度人、芬兰人——的民族史诗也开始出现。我们是否可以设想,决定其起源的因素和希腊人的情况相同,这是从事文献研究的历史学家们的事。我相信,这种研究会产生积极的结果。这里有一个我们识别出来的决定因素:在早期历史的一段时期之后随即便出现了大量重要而又丰富多彩,或许总是充满英雄业绩的内容。但是,它们存在于如此久远的年代,只有一些模糊不清而又不完整的传说留传给了后代。令人感到惊奇的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的史诗在以后的年代中却被湮没了。这可以解释为,其决定因素已不复存在。古老的材料已被散失殆尽,至于以后所有的事件,则用历史的作品取代了传说。我们时代最伟大的英雄业绩也不可能再激励人们写出一篇史诗,即使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也有权抱怨说,他再也找不到像荷马这样的人来颂扬他了。

久远的过去年代对人的想象力具有伟大而又令人困惑的吸引力。每当人类对其现在的环境感到不满时——而且这种情况常常发生——他们便转回到过去,并且希望他们现在能够证明一个令人难以忘怀的黄金时代梦想的真实性[285]。他们很可能仍然处在其童年时代的魔力之下,人类并非不偏不倚的记忆使他们把童年时代作为一个无拘无束的欢乐时代。

如果所流传下来的关于过去的一切都是我们称之为传说的一些不完全的和模糊的记忆,那么,这对艺术家来说具有特别的吸引力,因为在那种情况下他可以自由地根据他的想象的欲望来填补记忆的空白,来描绘他希望根据他的意图来再现的那一段时期。一个人几乎可以这样说,传说越是含混不清,它对于诗人就越有用。因此,对于传说对富有想象力的作品的重要性,我们不必感到惊讶,通过和决定史诗的方式进行类比,使我们更倾向于接受这个奇怪的假说,正是关于摩西的传说,对犹太人来说,才把对耶和华的崇拜变成了对古老的摩西宗教的崇拜。但是,在其他方面这两种情况仍然是大不相同的。一方面其结果是一首诗歌,而另一方面则是一种宗教;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已经假定,在传说的激励下它就是一种忠诚的再现,而史诗当然不可能为这种忠诚提供副本。因此,我们的问题足以表明,还需要进行更适当的类比。

(三)类比

对于我们在犹太宗教史中所发现的那些事件的显著过程来说,唯一令人满意的类比存在于一个遥远的领域之中;但这种类比却是很完满的,而且达到了同一性。在这种类比中,我们再次遇到了潜伏期现象,这是一种需要做出解释的不可理解的表现,即把一个早期出现的,但未被忘记的事件作为一个必要的决定因素。我们还发现了强迫性的特征,它支配着人的心理活动,同时压制着人的逻辑思维——这是一种在史诗诞生过程中没有描写过的特征。

这种类比在心理病理学中,在人类神经症的产生过程中就可以遇到——就是说,在一个属于个体心理学的领域中就可以遇到,而宗教现象必须被看做是群体心理学的一部分。我们将会发现,这种类比并不像刚开始可能认为的那么令人惊奇——确实,它更像是一种基本原理。

我们把早期经历过而后来被遗忘的那些印象命名为创伤(traumas),我们认为,创伤在神经症的病因学上具有极大的重要性。关于神经症的病因学是否被普遍认为是创伤性的,我们可以把这个问题搁置一旁。对这种观点提出的明显的反对意见认为,不可能在每一种情况下都能发现,在神经症患者的早期历史中有明显的创伤。我们一定常常满足于认为,我们所面对的是对影响每个人的经验和要求的一种不同寻常的变态反应,但其他人是以可称之为正常的另一种方式来对待这些经验和要求的。当除了遗传的和体质的倾向之外,我们找不到解释神经症的方法时,我们当然倾向于认为,神经症不是获得的,而是发展而来的。

但是,在这一点上有两个要点必须强调。首先,神经症的产生一律都可追溯到童年期的早期印象[286]。其次,有一些情况确实可以作为“创伤”而区别出来,因为它们的效果可以毫无疑问地追溯到这些早期时代的某一种或更强有力的印象上去——这是一些没有得到正常处理的印象,因此人们倾向于认为,如果这些印象没有出现,神经症也就不会出现。如果我们必须把正在探讨的这种类比仅限于这些创伤性的情况,这对我们的目的来说也就足够了。但是,在这两组(情况)之间的鸿沟并非不可逾越。要把这两种病因学的决定因素统一在一个概念之中是完全可能的;这只不过是一个如何给“创伤”下定义的问题。如果我们可以假定,只是由于某种数量因素的作用,经验才获得了其创伤性的特征——也就是说,在每一种情况下都是因为对引起某种不同寻常的病理反应的经验提的要求过高——那么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暂时认为,在一种体质中某一事物可引起创伤,在另一种体质中却没有这种作用。我们便以这种方式获得了一个所谓浮动的“补充系列”的概念[287],其中两种因素集中起来满足一种病理要求。一种因素的减少被另一种因素的增加所平衡掉了;一般地说,这两种因素是共同起作用的,只有在该系列的两端,才可能有单一的动机在起作用。在提到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就可以不把创伤性与非创伤性病因学之间的区别视为与我们正在探讨的这种类比无关。

尽管有某种重复的危险,在这里,我们或许也可以把构成对我们来说十分重要的类比的那些事实集中到一起。这些事实如下。我们的研究已经表明,我们所谓神经症现象(或症状)是某些体验和印象的结果,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才把这种结果视为病因学的创伤。我们现在面临着两项任务:(1)发现这些体验的共同特点;(2)找出神经症症状的共同特点,而且在这样做时,我们不可避免地要做一些粗略的描述。

(1)a.所有这些创伤都发生在童年早期,一直到大约五岁左右。一个孩子开始咿呀学语的时候的印象往往突出出来而具有特别的重要性;两岁和四岁之间的阶段似乎最重要;还无法有把握地确定,这个感受性敏感的阶段在出生之后多久才开始的。b.这些体验一般地说完全被遗忘了,它们不被记忆所接受,应属于婴儿期记忆缺失阶段,这一阶段通常会被少数不同的记忆痕迹所打断,这些痕迹就是所谓“掩蔽性记忆(screen memories)”[288]。c.它们和某种性的性质以及攻击性性质的印象有关,无疑也和对自我的早期伤害(自恋的伤害)有关。在这一方面,应该注意,这样小的孩子还不能明显地区分性活动和攻击性活动,就像他们后来所做的那样。(参见在虐待意义上对性活动的误解[289]。)当然,这种性因素占据主导地位是最令人吃惊的,需要从理论上进行考虑。

这三个要点——(在人生的最初5年中)这些经验的最早期表现,这些经验被遗忘这个事实,以及它们的性欲一攻击性内容——是紧密相连的,这些创伤既是患者对自己身体的体验也是感知觉,大部分是视听方面的感知——就是说,既是体验也是印象。这三个要点之间的相互联系是靠一种理论建立起来的,是分析工作的产物,分析工作本身就能使人了解到那些被遗忘的经验,或者更生动地但也许不那么正确地说,把这些经验带回到记忆中。该理论认为,与流行的意见相反,人类的性生活(或以后与它相应的事物)表明在早期有一段全盛期,该全盛期在大约五岁时结束,紧跟其后的是所谓潜伏期(一直到青春期),在此期间性欲没有进一步的发展,而且已经获得的东西确实经历了一次退行。这一理论已经得到了关于内部生殖器发育的解剖学研究的证实;它引导我们设想,人类是从在5岁便达到了性成熟的一个动物物种演变而来的,而且它还引起人们猜疑,人类性生活的推迟及其二相开始(即有两次高潮)与成为人类的过程(hominization)有密切联系。看起来人类是唯一具有潜伏期和这种性推迟的动物有机体。关于灵长类动物的研究(据我所知,这种研究尚未进行过)对于检验这种理论是必不可少的。幼儿期记忆缺失阶段与性欲的这一早期阶段是一致的,这在心理学上不可能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或许这种事态为可能发生神经症提供了真实的决定因素,在某种意义上说神经症便成为人类的一种特权,从这种观点来看,神经症就像我们身体解剖的某些部分一样,是原始时代的一种遗迹——一种“存活下来的残存物”。

(2)关于神经症现象的共同特点或特征,有两个要点必须强调:

a.创伤的作用有两种,积极的和消极的。前者是想使创伤再次发挥作用——就是说,要记住被遗忘的经验,或者更恰当地说,使它成为真实的,重新体验一次;或者即使它只是一种早期的情绪关系,在与另一个人的类比关系中也要使它复活过来。我们把这些努力统称为“对创伤的固着”(fixations to the trauma)和一种“强迫性重复”(compulsion to repeat)。可以把它们合并到所谓正常自我中去,作为其中的一些持久倾向,它们可以赋予自我不可改变的性格特征,尽管,或更精确地说是因为,它们的真实基础和历史起源被遗忘了。因此,一个男人在他的童年时代过度地依附母亲,而现在已把这种依附关系遗忘,那么,这个男人可能花费毕生的时间寻找一个他可以使自己依赖的妻子,他可以努力使自己得到妻子的供养和支持。一个在其童年早期被诱奸过的姑娘可能会这样来指导其以后的性生活,以便经常地引起人们对她类似的攻击。可以很容易地猜测到,从关于神经症问题的这些发现中,我们可以深刻地理解性格形成的一般过程。

创伤的消极反应则遵循着相反的目标,被遗忘的创伤中什么东西也不会回忆起来,任何事件也得不到重复。我们可以把它们统称为“防御性反应”(defensivereactions)。它们的主要表现方式就是所谓“回避”,这些反应可能会加强成为“抑制”和“恐怖症”。这些消极的反应也会对性格的形成产生最重大的影响。和它们的对立面一样,创伤的消极作用也是对创伤的固着,只不过它们是有着相反目的的固着。在更狭窄的意义上说,神经症症状就是一些妥协,其中由创伤引发的这两种倾向结合在一起,这样,时而这种倾向,时而另一种倾向便轮流表现出它们的支配作用。这两种反应之间的这种对立作用往往会引起在事件的正常过程中所不能解决的矛盾冲突。

b.所有这些现象、症状以及对自我的限制和稳定的性格变化都有一种强迫性的性质:就是说,它们具有很大的精神强度,同时它们对其他心理过程的组织也表现出一种深远的独立性,而其他心理过程已经适应了外部现实世界的要求,遵从的是逻辑思维的规律。它们(这些病理现象)并不完全或一点也不受外部现实的影响,并不注意它或注意它的精神方面的代表,这样,它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与这两个方面形成积极的对抗。人们可以说,它们是一个国中之国,一个令人难以接近的集合体,与它们合作是不可能的,但它们可以成功地克制住所谓正常的方面,并强迫它为自己服务。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便意味着内部精神现实取得了对外部世界现实的统治权,通往精神病的道路便豁然开朗。[290]即使事情并未发展到如此地步,这种情境的实际重要性也是不可小视的。对那些受神经症支配的人的生活进行抑制以及他们在生活方面的无能便构成了人类社会中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我们可以在他们的状况中识别出他们对其过去某一早期阶段进行固着的一种直接表达方式。

现在我们不妨来探讨一个潜伏期,由于类比的关系。潜伏期必定是一个使我们特别感兴趣的问题。童年期的某一创伤可能会立即引发神经症,一种童年期神经症,运用了大量防御性努力,并伴随着症状的形成。这种神经症可能会持续相当长时间,并引起明显的失调,但是它也可能经历一段潜伏的过程而被人们忽视,一般地说,防御在其中占了上风;在任何情况下,自我的变化[291]都可以比作伤疤,是要保留下来的。童年期神经症毫无阻碍地继续进入成年期神经症,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更经常的情况是,它成功地经历了一段显然不受干扰的发展时期——这是一段由于生理潜伏期的干预所支持或使之成为可能的事物发展过程。直到后来才发生了变化,伴随着这种变化,已经确定下来的神经症才明显地表现为创伤的一种推迟了的结果。这发生在进入青春期时或青春期稍后。在前一种情况下,神经症之所以发生,是由于生理成熟而被加强了的本能,现在能够重新进行最初曾被防御作用所打败了的那场斗争。在后一种情况下,神经症的发生是由于防御所带来的自我的反应和变化被证明是对付新的生活任务的一种障碍,这样,严重的冲突便在真正的外部世界和自我的要求之间发生了,自我则寻求保存它费尽千辛万苦才在其防御性斗争中获得的组织作用。在对创伤的第一次反应和以后疾病的发作之间的神经症潜伏期现象必须被看做是典型的。后来发生的这种疾病也可以被看做是一种想要治愈的努力——看做是力图再次与被创伤的影响所分裂的那些自我的其余的部分进行和解,并把它们结合成为一个与外部世界相对立的强大整体。但是,这种努力却很少成功,除非分析工作对它提供帮助,但即使这样也并非总能成功;它经常是以自我的完全破坏和分崩离析而告终,或者最终被早期分裂出去的并且现在仍受创伤支配的那一部分所压倒。

为了说服读者,我们有必要对众多神经症患者的生活史做些详细介绍。但是,鉴于这一主题非常噜苏和困难,因此,这样做就会完全毁掉这本著作的特色,本书就会变成一种关于神经症理论的专著,而且即便如此,很可能只对少数选定把研究和实践精神分析作为其毕生事业的读者有影响。既然我在这里是和更多的读者讲话,我只能请求读者们暂时相信我以上所做的节略性的说明;而且在我这一方面,我必须承认,只有当这些理论的基础被证明是正确的,我现在引导读者得出的这些引申之意才能被接受。

然而,我能够尝试讲述一个单一的病例。用这一病例就能特别清楚地展示我已经提那种神经症的许多特点。当然,我们一定不要指望一个病例就能说明一切情况,而且,如果其主题远离了我们正寻求类比的那个题目,我们也不必感到失望。

就像在中产阶级家庭里经常发生的情况一样,一个小男孩在出生最初几年里与他的父母同居一室,在他还没有学会讲话的年龄,他就一再经常地有机会观察到他的父母之间的性活动——看到某些事情,听到的就更多了。在他第一次自发地遗精之后立即发作的神经症中,最早期的和最麻烦的症状就是睡眠障碍,在夜间他对噪声格外敏感,而且他一旦被惊醒,就再也不能入睡。这种睡眠障碍是一种真正的折中症状。一方面,这是他的一种防御表现,是为了抵抗他在夜间所经历过的事情;而另一方面,是力图重建那种醒觉状态,他能够在这种状态中倾听那些印象。

通过这种类型的观察,这个孩子过早地产生了一种攻击性的男子气,并且开始用手使他的小生殖器兴奋起来,还多次试图对他的母亲进行性攻击,以便使自己与父亲相认同,他是把自己放到了父亲的位置上,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的母亲终于禁止他再玩弄生殖器,而且还吓唬他说,她要告诉他的父亲,而他的父亲将以摘掉他这个邪恶的器官以示惩罚。这种阉割的威胁对这个男孩子产生了一种异常强大的创伤作用。他放弃了性活动,并且改变了性格。他不再把自己同父亲相认同,而是害怕他,对他采取了一种消极的态度,并且通过偶尔的淘气,激惹他实施肉体的惩罚;对他来说,这样做有一种性的意义,这样做他就能够使自己和他那受到虐待的母亲相认同。他越来越渴望依附他的母亲,仿佛一刻没有她的爱,他便活不下去似的,因为他在母亲的爱中看到了一种保护作用,以抵御来自其父亲的阉割威胁。在这种经过改变的俄狄浦斯情结中,这个小男孩度过了他的潜伏期,他没有受到任何明显的障碍,他成了一个好孩子,而且在学校里也相当成功。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追溯了创伤的直接作用,而且证实了潜伏期这个事实。

伴随着青春期的到来,产生了明显的神经症,并且表现出第二种主要症状——性无能(sextual impotence)。他已经丧失了阴茎的敏感性,不想再触摸它,也不敢为了性的目的而去接近一个女性。他的性活动仅限于精神性手淫(psychical masturbation),伴随着施虐狂-受虐狂的幻想,在这种幻想中不难识别出他早期所观察到的他的父母性交的后果。随着青春期所带来的这种被加强了的男子气概被用作对父亲的强烈仇恨和对他进行反抗。与他父亲的这种关系发展到极端,竟使他不在乎达到自我毁灭的程度,这种关系也应该为他在生活中失败以及同外部世界发生冲突负责。他必须在职业上失败,因为是他的父亲强迫他接受这一职业的。他也不交任何朋友,而且从未和上司保持良好关系。

当他在这些症状和无能的负担之下,在他的父亲去世之后,他终于娶了一个妻子时,在他身上便出现了一些性格特质,仿佛这些性格特质就是其存在的核心,这使他与周围的人建立联系成为一项艰巨的任务。他形成了一种完全自我中心的、专横而且野蛮的人格,这种人格使他清楚地感觉到有必要压制和侮辱其他人。这是对他父亲的一种忠实的拷贝,因为在他的记忆中已经形成了关于父亲的形象:就是说,重新复活了对其父亲的认同作用,这种认同作用在他过去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就出于性的动机而表现出来。在本故事的这一部分,我们认识到了被压抑的事物的回归(return of the repressed),(在创伤的直接后果和潜伏期现象的讨论中)我们已经把这种回归描述为神经症的基本特征。

(四)应用

早期创伤——防御作用——潜伏期——神经症发作——被压抑事物的部分回归。这就是我们为神经症的发展所列出的公式。现在请读者进一步设想,在人类的生活中曾出现过某件事情,它和个体生活中所发生的事情相类似:就是说,假设这里也发生了一些具有性攻击性质的事件,这些事件留下了持久的后果,但是绝大部分都被避开了,而且被遗忘了,而且在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潜伏期之后,这些事件又重新发生作用,并且在其结构和目的上产生了类似于神经症症状的现象。

我们相信,我们能够猜测到这些事件,而且我们想要说明,它们与神经症症状相类似的结果就是宗教现象。由于进化论观点的出现,使人们不再怀疑人类有一段史前时期,而且由于这是人们所不知道的——就是说,被遗忘了——因此,这种结论几乎具有一种公理的作用。当我们听说,在这两种情况下这些有效的而且被遗忘的创伤与人类大家庭的生活相关时,我们可以同意这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未曾预料到的额外收获,我们的讨论到目前为止尚未涉及。

早在四分之一世纪之前,我在《图腾与禁忌》(1912~1913)一书中就提出了这些主张,在这里我只需重复一下这些话。我的构想起源于达尔文(Darwin,1871,第2卷,第362页以下)的一段声明,并且采纳了阿特金森(Atkinson,1903,第220页以下)的一个假设。这些观点认为,在原始时代原始人过着小型游牧部落的生活[292],每一个部落都在一个强有力的男性统治之下。这段时期的日期无法确定,它也不和我们所知道的地理时代同步,很有可能这些人类的物种还远未形成语言。这种构想的一个基本方面是假设,我打算描述的这些事件在所有原始人身上都出现过——也就是说,在我们所有的祖先身上都出现过。这个故事是以相当浓缩的形式讲述的,仿佛它只发生过一次似的,而事实上它包含着数千年的时间,在这漫长的时期中又重复过无数次。那个强壮的男子是整个部落的首领和父亲,而且他有无限的权力,他粗暴地行使这些权力。所有的女人都是他的财产——包括他自己部落中的妻子们和女儿们,或许还有一些从其他部落抢来的女人。他的儿子们的命运则十分艰难:如果他们引起了父亲的妒忌,就会被杀掉,或者被阉割,或者被驱赶出去。他们唯一的办法是以小团体的形式聚集在一起,通过抢夺而使自己得到妻子,而且当他们中的某个人能在这一方面取得成功时,便使自己抬高到与原始部落中的父亲相类似的地位。由于自然的原因,最小的儿子便占据了格外有利的地位。他们受到母亲爱的保护,并且能够利用父亲年事日高的现实,在他死后取而代之。我们似乎发现,在许多传奇和童话故事中都有驱逐长子和喜爱幼子的反响。

对于改变这种“社会”组织的第一个决定性的步骤似乎是,那些生活在一个团体中的被驱逐的弟兄们,联合起来推翻了他们的父亲,按照那些时代的风俗,把他生吞活剥地吃掉了。我们没有必要回避这种同类相食的现象;它持续到久远的时代。但是,基本的观点是,我们把同样的情感态度运用于那些我们能够通过分析研究而在当前时代的原始观念中——在我们的孩子们身上——确立起来的原始人身上。就是说,我们假设,他们不仅痛恨和害怕他们的父亲,而且把他作为一个榜样来尊崇,而且他们每个人实际上都想取代他的位置。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把同类相食的行为理解为企图通过吃掉他的一块肉来确保与他的认同作用。

我们必须设想,在杀死父亲之后,又过了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弟兄们相互争夺父亲的继承权,他们每个人都想独占这一权力。他们认识到进行这些斗争既危险又毫无用处,他们回想起曾在一起进行的争取解放的活动,以及在他们被放逐期间所产生的相互之间的情感联系,这使他们最终达成了一致,形成了一种社会契约。伴随着本能放弃[293]的第一种形式的社会组织便应运而生了,它承认相互之间的义务,引进了明确的规章制度,宣称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就是说,道德和正义开始了。每一个人都放弃了他想要获得其父亲的地位和占有他的母亲及姐妹的想法。这样便产生了乱伦的禁忌和禁止族内通婚。由于除掉父亲而解放出来的相当一大部分绝对权力便移交给了女人们:母系氏族制时代便开始了。在这个“兄弟联盟”的时代,仍然保持着对父亲的回忆。一个强大的动物——最初或许也是一种总是令人恐惧的动物——便被选作父亲的替代物。这种选择可能看起来很奇怪,但是,人们后来在人类自己和动物之间所建立的鸿沟,在原始人那里并不存在,对我们的孩子们来说也不存在,我们已经能够把他们对动物的恐惧理解为对父亲的恐惧。关于图腾动物,仍完全保持着对父亲的情感关系方面最初的二分法,一方面,图腾被视为氏族的具有血肉之躯的祖先和起保护作用的精灵,它必须受到崇拜和保护,而另一方面,当节日到来时,便为他准备了同原始的父亲所遇到的相同的命运。它被宰杀,并且被全部落的人共同分食。根据罗伯逊·史密斯的观点(1894),这就是图腾宴。这个伟大的节日实际上是对儿子们联合起来战胜父亲的一次胜利的庆祝。

在这一点上,宗教的地位又当如何呢?我认为,我们完全有理由这样来看待图腾制度,连同它是对父亲替代物的崇拜,由图腾宴所表现出来的矛盾心理,各种纪念性节日和禁律的制定,若有违犯就会被处死——我是说,我们有理由把图腾制度视为人类历史中宗教得以表现的第一种形式,它也进一步证实了图腾制度从一开始就和社会规则及道德义务有联系。在这里我们只能对宗教的进一步发展做出最概括性的说明。毫无疑问,它们同人类的发展及人类社会结构的变化是同步进行的。

由图腾崇拜所引发的第一步,是使受到崇拜的存在物人性化。人形诸神的出现取代了动物图腾的位置,但动物图腾的派生物并没有消失。神要么仍然以动物的形式为代表,要么至少有一张动物的面孔,或者,动物图腾成为这个神最喜爱的伙伴,与他不可分离,或者像传奇所讲述的那样,这个神杀死的恰好就是这种动物,而这个动物图腾毕竟只是他自己的一个早期阶段。在这种进化的某一时期,伟大的母性神出现了,我们并不容易确定它发生在哪一时期,很可能甚至在男性神出现以前,而且此后在他们身旁受到了很长时间的崇拜。与此同时发生了一场伟大的社会革命。母权制被族长制的重建所取代。说真的,这些新的父亲们从未达到过原始人父亲的那种无限权力;他们人数众多,以比游牧部落更大的联盟的形式住在一起。他们必须相互协调一致,并且始终受社会秩序的限制。很有可能母性女神是在母权制受到削弱的时代起源的,以作为对轻视母性的补偿。男性之神最初是作为伟大母亲身旁的儿子出现的,只是后来才清楚地表现出父亲这类人物的特色。这些多神教的男性诸神反映的是族长制时代的状况。他们人数众多,相互制约,而且有时还要服从一个地位更高的统帅之神。然而,下一步就把我们引向我们在这里所关注的那个题目——回到那个有着无限统治权的单一的父亲之神[294]。

必须承认,在这个历史的概览中有一些漏洞,而且在某些方面还不够确定。但是,如果有人想要宣称我们对原始历史的构想是纯粹想象出来的,那么,他就严重地低估了其中所包含的材料的丰富性和明显的价值。关于过去的很大一部分材料,在这里被连结成为一个整体,这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例如,图腾崇拜和男性联盟。其他部分也都完全一模一样地保存下来。权威人士们经常对古代图腾宴的意义和内容以如此忠诚的方式在基督教圣餐的仪式中得到重复而惊诧不已,在这种仪式上,信奉者们以象征的形式分享他们的神的血和肉。大量的、被遗忘了的原始时代的遗风在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中留存下来,关于儿童心理生活的分析研究提供了意想不到的丰富材料,填补了我们对远古时代知识的缺欠。为了帮助我们理解具有如此重要意义的儿子与父亲之间的关系,我只需提出动物恐怖症(animal phobias)即可,儿子竟然害怕被父亲吃掉,这在我们成人看来是很奇怪的,而且还非常强烈地害怕被阉割。在我们的构想中没有任何事物是完全捏造的,所有的一切都受到坚实基础的支持。

如果我们关于原始历史的说明可以作为完全有价值的可信的事物来接受,那么,在宗教教义和仪式中有两种因素将被识别出来:一种是对古代家族史及其存留物的固着;另一种则是对过去的复活,经过漫长的间隔,又回复了已被遗忘的一切。正是这后一部分迄今为止一直被人们忽视,因而也没有被理解,在这里我们至少举一个给人印象深刻的例子来说明。

特别值得强调下面这个事实,从遗忘中得以恢复的每一部分都表现出一种特别的力量,对人民大众产生着无可比拟的强大影响,并且提出一种不可抗拒的真理的主张,对它进行任何逻辑上的反对都是无济于事的:这就是一种“我之所以相信它,正是因为它的荒谬”(credo quia absurdum)。[295]这个明显的特征只能按照精神病患者的妄想模式才能得到理解。我们早已了解到,一部分被遗忘了的真理隐藏在妄想的观念之中,当这种妄想的观念复现时,它必然会受到歪曲和误解,而依附于这种妄想的强迫性信念则产生于这个真理的核心,并把它传播出去,达到错误的程度,以至于得把它包藏起来。我们必须承认,像这样的一种成分是可以称之为历史真理的,也包括宗教的信条在内。确实,这些宗教信条带有精神病症状的特征,但是,作为一些群体现象,它们不再因孤立无援而受到诅咒。

如果我们把可以不间断追溯从动物图腾到人形之神连同其经常携带的伙伴的这一发展过程弃之不顾(基督教福音的四位传教士,每一位都带着自己最宠爱的动物),那么,宗教史中的任何一部分都不会像把一神教引入犹太教,并且在基督教中继续发展那样清晰。如果我们暂时承认,法老的世界帝国是决定一神教观念产生的原因,我们便会发现,这种观念从其本国的土壤里生发出来,又被移置到另一个民族中,经过一段漫长的潜伏期之后,被他们作为宝贵财富接受和保存下来。反之,这种观念本身通过使他们对自己成为上帝的选民而自豪,从而使他们生存下来。正是这个关于他们的原始父亲的宗教,与他们获得奖励、荣誉以及最终获得世界统治权的希望密切联系着。这后一种充满愿望的幻想(wishful phantasy)早已被犹太民族所抛弃,却仍然存留在该民族的敌人之中,他们相信有一个“锡安山长者”(Elders of Zion)的阴谋[296]。从埃及借用来的一神论宗教的独到特性是怎样影响犹太民族的,它怎样通过排斥法术和神秘主义,敦促人们在理智上进步和鼓励人们升华,而对他们的性格注定要产生持久的影响;这个民族是怎样由于拥有真理而狂喜,被上帝选中的意识所压倒,以及怎样对理智的事物给予高度评价,对道德的事物非常强调的;他们那令人伤感的命运及其在现实中的失望是怎样只加强了这些倾向,对此,我们留待以后再行讨论。现在,我们将沿着另一个方向追随他们的发展。

重新确立那位原始父亲的历史权力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但这并不可能是终点。史前悲剧的其他部分也坚持要得到承认,究竟是什么促使这一过程运行的,这很不容易辨别。看起来好像是,有一种日渐增长的罪疚感笼罩着犹太民族,或许也笼罩着当时整个文明世界,这是那种被压抑的材料即将回归的预兆。直到最后,这些犹太人中的一个成员,以为政治一宗教的煽动者做辩护为由,发现有机会把一种新的宗教——基督教——从犹太教中分离出来。保罗(Paul),这位来自塔瑟斯(Tarsus)的罗马犹太人,利用了这种罪疚感,并且正确地把它追溯到其原始根源。他称之为“原罪”(original sin);这是一种反对上帝的罪恶,只能以死来赎罪。死亡便带着这种原罪降临人世。事实上,这种应该以死来报效的原罪就是杀害了后来被奉若神明的原始人父亲。但是,这种谋杀却没有被记载下来,代之而起的是一种赎罪的幻想,由于这个原因,这种幻想才能作为一种赎罪的(福音)而受到欢迎。上帝的一个儿子,本来没有罪,却通过把自己杀死而自己承担了所有的人的罪恶。他必须是一个儿子,因为他杀害的是个父亲。很有可能来自东方和希腊神话的传说曾对这种赎罪的幻想产生过影响。其中最基本的东西似乎是保罗自己的贡献。在最恰当的意义上说,他是一个具有天生宗教倾向的人:过去的黑暗痕迹潜藏在他的心中,随时准备爆发出来,进入更富有意识的领域。

本来没有罪的救世主却牺牲了自己,这显然是一种有意的歪曲,这对人们进行逻辑的理解造成了困难。一个没有犯谋杀罪的人,怎么能通过让自己被杀死,就自行承担起所有杀人者的罪恶呢?在历史的现实中也没有这种自相矛盾的事情。这个“救世主”不可能是别的任何人,而是罪孽最深重的人,而是杀死了他们父亲的兄弟团伙的头目。按照我的判断,不论有没有如此重大的反叛和头目,我们都必须把它作为一件尚未确定的事来处置。这是有可能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牢记,兄弟团伙中的每一个成员当然都希望自己单独去干这件事,以便为自己创造一个非我莫属的地位,找到一个替代物作为他与父亲的认同,如果他置身于兄弟团伙之中,则他不得不放弃这一位置。如果没有这样的头目,那么,基督就是一个未能实现的愿望幻想的继承人;如果有一个头目,那么,这个头目就是他的继承人和他的灵魂再生。但是,无论我们在这里描述的情况是一种幻想,还是一段被遗忘的现实的回归,不管怎么说,关于一个英雄概念的起源都可以在这里找到——这个英雄总是反叛他的父亲,并且以某种方式杀死了他。[297]这也是戏剧中英雄的“悲剧罪疚”(tragic guilt)的真正根源,否则便难以做出解释了。我们几乎无须怀疑,古希腊戏剧中的英雄和颂歌代表着同一位反叛的英雄和兄弟团伙;在中世纪剧院里重新上演的是表现耶稣蒙难的故事,这不能说是毫无意义的。

我们已经说过基督圣餐的仪式,在这种仪式中信仰者们分享着那位救世主的血和肉,重复着古老的图腾宴的内容——毫无疑问这只是表现了它的情感意义,表达了对他的崇拜,而不是表现其攻击性意义。不过,支配着与父亲的关系的那种矛盾心理在宗教革新的最终后果中却明显地表现出来。表面的目的是向那位父亲神赎罪,但最终却把他废黜并驱赶下台。犹太教曾是一种父亲宗教,而基督教则变成了一种儿子宗教。那位古老的上帝,即父亲,落在了基督的后面;而基督,即那位儿子,则取代了他的地位,就像在原始时代每一个儿子都希望做的那样。那位把犹太教坚持下去的保罗,最终也毁灭了它。毫无疑问,他的成功是在这个事实的第一个实例中,他通过救世主的观念,驱除了人性的罪疚感;但是,他的成功也在于,他放弃了他的人民是“被上帝选中”的特性及其可见的标志——割礼——这样一来,这种新的宗教就可以成为具有普遍性的、包容所有人的宗教。保罗采取这一步骤时可能有一个成分在起作用,即他的改革由于在犹太人当中遭到排斥,他个人想要予以报复;但是,它也恢复了古老的阿顿宗教的一个特征——当它被传递给一个新的民族,即犹太民族之后,该宗教所要求的限制性也被消除了。

和更古老的犹太宗教相比,这种新的宗教在某些方面意味着一种文化倒退(或退行“regression”),正如经常发生的那样,一些较低层次的新的人群侵入进来或者被接纳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基督教在心灵这类事情上并未保持住犹太教达到的那个高度。它不再是严格的一神教,它从周围民族中接受了许多象征性的仪式,它重新确立了伟大的母亲女神,而且只是稍加伪装地为引入多神教的许多神祗找到了栖身之地,虽然他们只是处在附属的地位。它毕竟不像阿顿宗教和其后的摩西宗教那样拒绝那些迷信的、巫术的和神秘的因素渗透进来,这些因素在以后两千年的理智发展过程中,被证明是一种严重的障碍。

基督教的胜利是一次新的胜利,是间隔1500年之后,在更广大的舞台上,阿蒙神教的祭司们对埃克赫那顿之神的胜利。而且,在宗教史上——即就被压抑者的回归而言——基督教是一次进步,从那时起,犹太教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种僵死的事物。

一神教观念是怎样恰好给犹太人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呢?他们怎么能够如此顽强地保持这种观念的,这是很值得考虑的。我认为,要找到答案是有可能的。命运已经把原始时代杀死父亲的伟大行动与恶行都赋予了犹太人,使他们要在摩西这位杰出的父亲般的人物身上重复此事。这是用“行动表现”(acting out)代替记忆的一个实例,在对神经症患者的精神分析工作中也是经常发生的。他们应该记住摩西的教义向他们提出的建议,但是,他们的反应却是不承认他们采取过这种行动;他们只停留在承认这位伟大的父亲上,这就阻碍了他们继续前进的道路,后来保罗就是从这里开始继续史前历史的。残暴地杀死了另一位伟人也能成为保罗创立新宗教的开端,这绝不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也不是个巧合问题。这个人在犹地亚有少量的信徒,信徒们把他视为上帝的儿子,视为上帝宣告过的弥赛亚(Messiah——犹太教的复国救主),为摩西所编造的一部分童年时代的故事,后来被附会到他身上[第14页]。然而事实上,对于他我们所知道的肯定并不比有关摩西的情况多——他是否真的就是福音书(Gospels)里所描绘的那位伟大导师;或者相反,对于他这个人物所获得的重要性具有决定作用的他的死,是否并不符合事实和实际情况?保罗虽然成了他的使徒,却对他本人也并不了解。

塞林在追溯摩西的传说时认识到,摩西是被他的犹太人杀害的(而且奇怪的是,年轻时的歌德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也承认了这种观点[298]),这便成为我们的构想的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成为原始时代被遗忘的事件与其后以一神教形式出现之间的一种重要的联系。[299]我们似乎可以这样猜想,杀害摩西的悔恨之情为产生弥赛亚这一愿望幻想提供了刺激物,弥赛亚一定会回来拯救他的人民,并履行让他们统治世界的诺言。如果摩西就是这第一个弥赛亚,那么,基督便成了他的替代者和继承人,而保罗就能以历史上的某种正当理由向他的人民大声地说:“看啊,弥赛亚真的来啦!他曾在你们眼前被杀害!”这样,在基督复活中也有某种历史的真理,因为他是被复活的摩西,而隐藏其后的是那位归来的原始游牧部落的原始父亲,现在被转型为儿子,被安置在父亲的位置上。[300]

可怜的犹太人,他们怀着惯常的倔强,继续否认对父亲的谋杀,在时间的流逝过程中他们为此而进行了沉重的赎罪。他们经常遭到人们的谴责:“是你们杀死了我们的上帝!”而且,如果把这种谴责加以正确的解释,就可以说这种谴责是千真万确的。如果把它和宗教史联系起来,人们就会说:“你们绝不会承认是你们杀害了上帝(那个上帝的原始图像,那位原始父亲,及其以后的再生)。”人们还应该补充说:“确实,我们也干了同样的事,但是,我们已经承认了,而且从此以后,我们便解脱了。”反犹主义者借以迫害犹太人后代的这些谴责,并非都能具有类似的正当理由。人们对犹太人如此仇恨,这种强烈而又持久的现象当然必定不止一种原因,我们能够发现一系列大量的依据,有些显然来源于现实,这无须做任何解释;而另一些则隐藏得较深,起源于隐秘的根源,这些可被视为特殊的原因。在前一类原因中,谴责犹太人是外来者或许是最没有说服力的,因为在如今被反犹主义者控制的许多地方,犹太人是人口中最古老的一部分,甚至在现在这些居民之前就已定居在此了。例如,这种情况可适用于科隆城,早在科隆城被日耳曼人占领之前,犹太人就和罗马人一起来到这里了。[301]仇恨犹太人的其他原因则比较强烈——这样,在他们居住的大多数地方他们是其他民族中的少数民族这些情况,由于群体共有感的需要,也为了使群体完满,对某一外来少数民族的敌意,以及这个被排斥的少数民族的数量劣势,便招致对它的压迫。然而,犹太人还有另外两个特点却是相当难以原谅的。第一个特点是,他们在某些方面不同于他们的“主人”民族。他们并不是从根本上不同,因为他们并不是像他们的敌人所认为的那样,是外来种族的亚洲人,而是大部分由地中海各民族的后裔组成的,是地中海文明的继承者。但是,他们仍然是有些不同,常常是在某种无法确定的方面不同,特别是不同于北欧各民族,而奇怪的是,种族偏执狂对这些微小的差异比对那些重大的差异表现出更为强烈的反对态度。[302]另一个特点具有更大的作用:意即他们反抗所有的压迫,最残酷的迫害也没有成功地把他们灭绝,而且恰好相反,他们显示了在商品化生活中保持住自己的一种能力,而且在他们获得承认的地方,他们都为每一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做出了有价值的贡献。

仇恨犹太人的更深远动机起源于最遥远的过去的年代;它们在这些民族的潜意识中发挥着作用,而且我打算发现它们最初是不可置信的。我大胆地断言,该民族宣称自己是上帝父亲的初生子,是他最宠爱的孩子,即使在今天,其他民族对这种说法的忌妒也还没有消失,仿佛他们认为自己真理在握似的。另外,犹太人使自己置身其外的那些风俗,那种割礼的风俗给人留下了讨厌而又离奇的印象。毫无疑问,这种风俗可以解释为,使人想起了可怕的阉割,以及人们乐意忘却的那些与之相伴随的原始的过去。最后,作为这一系列原因中最新近的一种动机,我们一定不要忘记,如今擅长仇恨犹太人的所有那些民族只是在以后的历史时代中才成为基督教徒的,常常是在血腥的强迫下才被迫接受的。人们可能会说,他们都是“勉强受洗的”。在基督教这层薄薄的外表之下,他们仍然保留着其祖先崇拜野蛮的多神教时的东西。他们还没有忘却对强加给他们的这种新宗教的怨恨,但是,他们把这种怨恨发泄到使他们接受基督教的根源。福音书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犹太人之中,而且事实上只表现犹太人的故事,这个事实使他们更容易产生这种移置作用。他们对犹太人的仇恨归根结底是对基督教的仇恨,在德国国家社会主义革命中,两种一神教之间这种亲密的关系,在相互敌视中得到如此明显的表现,对此我们无须感到惊讶。[303]

(五)困难

或许通过我所说的这些事,我已成功地使神经症过程和宗教事件之间的类比得以确立,从而表明了出人意料的宗教事件的起源。在从个体心理学向群体心理学转移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在性质和重要性方面都不同的困难,我们现在必须转向这两个困难。

第一个困难是,我们在这里涉及的只是众多宗教现象中的一个例子,对任何其他例子并未予以说明。我必须抱歉地承认,我无法给出比这个例子更多的例子,我的专业知识不足以完成这项研究。以我有限的知识,我或许可以补充说,穆罕默德宗教的建立在我看来似乎是对犹太教的一种简化了的重复,它是模仿犹太教而出现的。确实,穆罕默德这位先知最初看来是想为他自己和他的人民完整地接受犹太教。那个伟大的原始父亲的再现格外提高了阿拉伯人的自信心,这种自信心使他们获得了伟大的、世界性的成功,但他们的自信心也在成功中消耗殆尽了。与耶和华相比,真主安拉表现出更感谢他所选定的人民。但是,这个新宗教的内部发展不久便停滞了,或许是因为它缺少那种深度,这种深度曾使犹太人杀害了他们的宗教创立者。东方的各种明显的理性主义宗教,就其实质而言,都是祖先崇拜,因此在过去很早的重建阶段,它们便止步不前了。在今天的原始民族中,承认一个最高的神就是他们宗教的唯一内容;如果情况确实如此,那么,我们就只能视为宗教发展中的一种萎缩症(atrophy),并且把它和在另一个领域中所观察到的、无数的初期神经症病例联系起来。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和在另一种情况下一样,事情都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对于这两种情况,我们的知识还不足以告诉我们。我们只能把这种责任归咎于这些民族的个人才能,他们的活动方向以及他们所处的一般的社会状况。另外,在分析工作中我们有一个很好的规则,那就是满足于解释面前实际发生的事,而不是寻求解释尚未发生的事。

这种向群体心理学转移的第二个困难则重要得多,因为它引起了一个具有基本性质的新问题。这个问题是,在各民族的生活中起作用的传说是以什么形式出现的——这个问题不是在个体身上表现出来的,因为在个体身上这个问题是由潜意识中存在的过去的记忆痕迹来解决的。我们不妨回到我们的历史实例中来。我们已经把卡代什的妥协归因于从埃及归来的那些人中所流传下来的强有力的传说。这种情况已不存在问题。按照我们的理论,这种传说是以口头交流的意识记忆为基础的,这是当时存活下来的人从只间隔两三代的前辈那里传承下来的,而这些前辈亲自参与或亲眼目睹了当时的那些事件。但是,难道我们能够相信在以后的世纪中也发生了类似的情况吗?——这种传说是否仍然有其根据,是否能正常地由祖父辈传给孙子辈?因为在早期时代中,我们还不清楚保留这种知识并通过口头话语把它传播出去的人究竟是谁这是根本无法说清楚的。根据塞林的看法,关于摩西被杀的传说总是在祭司们的掌握之中,直到最后它才在文字中得到表现,正是这种文字表述才使塞林能够发现此事。但是,这事只能被少数人知道;这不是公众应该知道的。而这样难道就足以解释其影响了吗?难道这少数了解情况的人在广大群众注意到事情真相时,能有如此持久的力量去左右他们的情绪吗?相反,看起来在那些不了解情况的群众中一定曾发生过某种事情,它以某种方式类似于少数人所知道的情况,当事情被泄露出来时,便与它相迎合了。

当我们转向原始时代的类似情况时,我们更难以得出一个结论。可以肯定地说,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这个事实已被忘记了,即曾经有一个我们知道其特点、也知道其命运的原始的父亲;我们也不能假定有任何关于它的口头传说,就像我们能够假定有任何关于摩西的口头传说一样。那么,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我们才能确定一个传说的来历呢?它能以什么样的形式表现出来呢?

为了使那些不想或不准备插手一个复杂的心理学事态的读者更容易理解,我将预先对研究结果做如下预期。在我看来,个体与群体之间在这一点上几乎是完全一致的:在群体中也有一种过去的印象被保存在潜意识的记忆痕迹中。

我们相信,在个体的情况下我们能够看得很清楚:他的早期经验的记忆痕迹在他心中保持着,但他是在一种特殊的心理状况下保持的。正如一个人了解被压抑的情况一样,我们可以说,个体对此也总是有所了解的。在这里我们已经形成了某些观念,这些观念通过分析就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证明,这些观念就是,某些事情是怎样被遗忘的?它是怎样过了一段时间又重新出现的?被遗忘的东西并没有消失,而只是“被压抑着”;它的记忆痕迹仍非常清楚地存在着,只是被“反贯注”(anticathexes)[304]所孤立起来了。它们无法与其他理智过程取得联系;它们是潜意识的——不可能成为有意识的。也有可能被压抑的某些部分逃脱了(压抑的)过程,可以进入记忆,偶尔也会在意识中浮现;但即便如此,它们也是孤立的,像是和其他部分没有任何联系的外在物体(foreign body)。事情可能是这样的,但并非必然是这样的;压抑也可能是全面的,这就是我们在下面要探讨的那种替换物。

这种被压抑的东西保持着向上的强烈欲望,它力图强行进入意识。它在三种情况下才能达到其目的:(1)如果反贯注的力量被病理过程所减弱,这个病理过程压倒了(心灵的)另一部分,即我们所谓的自我,或者被自我中的贯注能量的不同分布所减弱,就像在睡眠状态中所经常发生的那样;(2)如果与被压抑的事物相联系的本能成分受到特别的强化(其中最好的例子是青春期时发生的那些过程);(3)如果在最近的经验中的印象或经验在任何时候出现时都非常类似于被压抑的东西,致使它们能够唤醒它。在后一种情况下,最近的经验往往受到被压抑事物的潜在能量的强化,而被压抑的东西是在最近的经验背后并借助于它的帮助而起作用的。在这三种可以替换的情况下,迄今一直被压抑的东西是不能顺利而不加改变地进入意识的;它必定总要忍受某些歪曲,这些歪曲可以证明来自反贯注的(尚未完全克服的)抵抗的影响,或者证明最近经验的变化性影响,或者证明两者兼而有之。

一种心理过程是有意识的还是潜意识的,其间的差异已经被用作发现我们的方向的一个标准和手段。被压抑的事物是潜意识的。如果允许我们把这个句子反转过来——就是说,如果意识(Cs)和潜意识(Ucs)之间的性质上的差异和“属于自我”与“被压抑的”之间的区别相一致[305],那将会使事情发生令人鼓舞的简化。在我们的心理生活中存在着诸如此类的孤立而又潜意识的事物,这个事实本身就足够新颖而又重要。但实际上情况更为复杂些,确实,所有被压抑的事物都是潜意识的,但是,所有属于自我的东西却并非都是有意识的。我们注意到,意识是一种短暂的性质,它和心理过程只有转瞬即逝的联系。因此,就我们的目的而言,我们必须用“能够成为意识的”来取代意识,而且,我们把这种性质称为“前意识”(Pcs)。然后,我们可以更正确地说,自我主要是前意识的(实际上是意识的),但是,自我的某些部分则是潜意识的。

这后一种事实的确定向我们表明,迄今为止我们所依赖的这些性质,都不足以为我们在昏暗的心理生活中指明方向。我们必须引入另一种划分方式,这种划分不再是性质上的,而是心理地形学的(topographical),而且——其特殊价值在于——它同时也是发生学的(genetic)。我们现在在心理生活中划分出(我们把心理生活视为由几个机构、区域或部门组成的装置)一个地区,我们称之为自我(ego)本身,以及另一个区域,我们命名为本我(id)。本我是两者中较古老的;自我则由此发展而来,就像一层大脑皮质,是通过外部世界的影响而形成的一样。正是在本我中我们所有的主要本能才起作用的,本我中的所有过程都是潜意识地发生的。我们已经说过,自我和前意识的区域是一致的;它包括正常情况下保持潜意识的那些部分。本我中诸事件的发展过程及其相互作用是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支配的,而不是受本我中流行的那些规律支配。事实上,正是这些差异的发现,才使我们得出了新的观点,并且认为这种观点是合理的。

被压抑的事物可被看做是属于本我,并且附属于相同的机制;把它从中划分出来只是出于发生学的考虑。这种分化是在最早期的生活中完成,而自我则是由本我发展而来。当时,本我的一部分内容被纳入自我之中,并且被提升到前意识状态;另一部分则不受这种转换的影响,作为潜意识本身保留在本我之中。但是,在自我的进一步形成过程中,自我中的某些心理印象和过程被一种防御机制排除出去了;前意识材料的特点被从中撤出,这样,它们再次被还原为本我的组成部分。因此,这就是本我中的“被压抑的材料”。就这两个心理部门之间的关系而言,我们可以假设,一方面,本我中的潜意识过程被提高到前意识水平,并被结合到自我之中,而另一方面,自我中的前意识材料可能遵循相反的道路,并被驱赶回到本我之中。后来,有一个特殊的区域——即“超我”(super-ego)——从自我中被分离出来,这个事实在我们目前的研究兴趣之外。[306]

所有这一切看起来远非那么简单。[307]但是,当我们开始与这种心理装置的不同寻常的空间观点一致起来时,对这种设想就不会感到特别困难。我将补充一个更进一步的说明,我在这里提出的心理地形学和大脑解剖学毫无关系,实际上,它只在一个方面和解剖学有关。[308]在这种描绘中令人不满的东西——我和任何人一样都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归因于我们对心理过程的动力学性质的全然无知。我们告诫自己,把一种意识观念同一种前意识观念区别开来,以及把前意识观念同潜意识观念区别开来的东西,只能是对心理能量的一种改变,或许只能是心理能量的一种不同分布。我们谈论了贯注和过度贯注(hypercathexes),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对这一主题一无所知,甚至也没有提出一个行之有效的工作假设的出发点。关于意识现象,我们至少可以说,它最初是依附于知觉。所有来源于痛觉、触觉、听觉和视觉刺激的感觉都是最容易成为有意识的。思维过程以及在本我中任何与此相类似的事物本身都是潜意识的,通过言语功能的媒介作用,与视知觉和听知觉的记忆痕迹联系起来,才能进入意识。[309]在没有言语功能的动物中,这些状况一定更简单些。

我们作为出发点的早期创伤的印象,要么不能被转换到前意识中,要么受到压抑而被迅速地推回到本我的状态中。它们的记忆残余在那种情况下是潜意识的,并且从本我中发挥作用。只要这是一个主体亲身经历过的问题,那么,我们相信,我们就能轻而易举地探寻出它们进一步的变化过程。当我们意识到,在个体心理生活中可能起作用的东西不仅包括他亲自经验过的东西,而且包括他出生时就天生存在的东西,即具有种族发生起源的成分——一种古代的遗产——这时就会产生一个新的复杂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这种遗传下来的东西存在于什么之中?它包含着什么?它的证据是什么?

直接而且最肯定的回答是,它存在于某些(天生的)禀性之中,例如所有生物有机体都具有的那些特点:存在于遵循特殊的发展路线,并以特殊的方式对某些兴奋、印象和刺激做出反应的能力和倾向之中。既然经验表明,在这一点上人类个体之间存在着差异,那么,古代的遗产就一定包括这些差异;它们代表着我们所认识到的个体中的素质因素(constitutional factor)。现在,既然不管怎么说所有的人在其早期时代都有过大体类似的经验,因此,他们也以类似的方式对此做出反应,这样人们就会产生一种疑问,我们是否应该把这些反应,连同他们的个体差异都包括在古代遗产中。这种疑问应该被搁置一旁:我们关于古代遗产的知识并没有因为这种类似性事实而得到扩展。

不过,分析研究使我们获得了几种研究结果,这些结果给我们提供了思考的缘由。首先,在语言中普遍存在着象征作用。用一个事物象征性地表现另一个事物——这种情况也同样适用于活动——这是我们所有的儿童都很熟悉的,而且可以说是很自然地产生的。对此我们无法指出他们是怎样学会的,而且必须承认,在许多情况下要学会它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原始知识的问题,成年以后便把这种原始知识遗忘了。确实,一个成人会在梦中利用同样的“象征”;但是,他并不理解这些象征,除非分析学家给他做解释,而且即便如此,他也不愿意相信这种解释。如果他利用了其中记载着这种象征作用的一种非常常见的修辞手法,那么,他一定会承认他已经完全忘记了其真实意义。另外,象征作用不考虑语言的影响;研究很可能会表明它是无处不在的——这同样适用于所有的民族。因此,在这里我们似乎有一个确定的实例来说明起源于语言形成时期的古代遗产。但是,人们也可以尝试做出另一种解释。人们可能会说,我们正在探讨的是观念之间的思想联系——这是在言语的历史发展中已经确立的联系,现在则是每当在个体身上经历这种言语的发展时所必须重复的联系。这就是理智禀性遗传的一个例子,它类似于通常所谓本能禀性的遗传——但是,这个例子仍然无助于解决我们的问题。

但是,分析研究已经对某些事情做了说明,这些事情在重要性上超出了迄今我们所考虑过的任何事情。当我们研究人们对早期创伤的反应时,我们常常非常惊奇地发现,它们并非严格地限于个体自己确实经历过的事,而是以某种与种系发生的事件模型更适合的方式与此相脱离;而且一般地说,只能用这种影响来解释。患神经症的儿童对其父母的行为在俄狄浦斯情结和阉割情结中有大量的此类反应,这在个体的情况下似乎是不合理的,只有在种系发生学上才能理解——即通过它们与前辈经验的联系才能理解。通过搜集材料的方式把我在这里所求助的这种材料公之于众,是非常值得的。其明显价值在我看来似乎是相当强烈的,使我大胆地迈出一步,并提出一种主张认为,人类的古代遗产不仅包括禀性,而且包括主题——即前辈们经验的记忆痕迹。以这种方式就可以使原始遗产的范围和重要性得到重大的扩展。

经过进一步深思熟虑,我必须承认,我长期以来就是这样做的,仿佛我们祖先的经验可通过记忆痕迹来遗传,这是可以毫无疑问地建立起来的,它不依赖于直接的交往,也不依赖于通过设置榜样而施加的教育影响。当我谈到在一个民族中有一个传说幸存下来,或者谈到一个民族性格的形成时,我心里指的主要是这种遗传的传说,而不是通过交流传播的传说。或者至少我没有在两者之间做出区别,也没有清楚地意识到我竟大胆地无视这种区别。由于目前生物科学界的态度是拒绝承认习得的性格是一代一代地遗传下来的,因此,我的观点无疑更难以立足。但是,我必须非常谦虚地承认,若没有生物学进化中的这个因素。我是完全无能为力的。确实,这两种情况不尽相同:在一种情况下,它是一个难以把握的习得的性格问题;在另一种情况下,它是外部事件的记忆痕迹问题——可以说是某种有形的东西。但是,归根结底我们绝不可能只想象一种情况而不想象另一种。

如果我们设想在古代遗产中有记忆痕迹的存在。我们便在个体心理学与群体心理学之间的鸿沟上建起了一座桥梁:我们能够像对待个体神经症患者那样来对待各个民族。即使在目前我们还没有更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在古代遗产中存在着记忆痕迹(除了分析工作所要求的种系发生的派生物中的残余现象之外),但这个证据在我们看来似乎相当强有力,足以假定这是符合事实的。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么,我们将不可能沿着我们涉足的这条道路再往前进一步,无论是在分析中还是在群体心理学中都不可能。这种大胆的设想却是不可避免的。

通过这种假设:我们还做了其他一些事情。我们正在消除人类早期的傲慢在人类与动物之间所掘下的那条过于宽大的鸿沟。如果要对所谓动物的本能[310]做出任何解释,动物的这些本能使他们的行为表现从一开始就能在新的生活情境中生活,仿佛这种情境是旧有的、熟悉的情境似的——如果对动物的本能生活需要做出任何解释,那就只能是,动物把它们物种的经验随之带到了自己的新的生存情境中——就是说,它们保留了对它们的祖先所经验到的东西的记忆。在人类这种动物身上,其处境从根本上说没有任何差异。他自己的古代遗产与动物的本能是一致的,尽管在范围和内容上存在差异。

经过这次讨论之后,我可以毫不犹豫地宣布,人类早就(以这种独特的方式)知道,他们曾经有一个原始的父亲,而且把他杀害了。

现在我们必须回答另外两个问题。首先,在什么情况下这种记忆才进入原始遗产?其次,在什么情况下它才能成为活跃的——就是说,它才能从本我的潜意识状态进入意识,尽管是以某种改变了的或歪曲了的形式?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较容易阐明。如果某一事件足够重要,或者经常得到重复,或者两者兼有,那么,这种记忆便可进入古代遗产。在谋杀父亲这件事中,这两个条件都具备了。对于第二个问题,可以做这样的说明:所有的各种影响都可能与此有关,但并非所有的影响都必然为人们所知,根据对某些神经症中所发生的情况的类推,某种自发的发展过程也是可以想象的。然而,肯定具有决定性重要作用的是通过最近对该事件的真正重复,而唤醒了被遗忘的记忆痕迹。摩西的被谋杀就是这种重复,以及后来人们想象的法庭对基督的杀害也是如此:这样一来,这些事件便作为原因而处在了显著地位。看起来,若没有这些事件发生,一神教的诞生也是不可能的。下面这位诗人的话提醒了我们:

凡是想流芳千古的人,在生活中都必先遭夭折。[311]

我将引用一个心理学的证据作为最后的说明。只根据口头交流而留传下来的传说不可能导致与宗教现象有关的那种强迫性特征。和任何其他来自外界的信息一样,它可以被人们倾听、判断,或者不被考虑;它绝对不可能获得这个特权,即从逻辑思维的束缚下解脱出来。在它能够再现时表现出如此强大的作用,使众人全都被其迷住之前,它必然要经历被压抑的命运,要在潜意识中徘徊,就像我们在宗教传说中惊讶地看到、而迄今又无法理解的那样。而且,这种考虑使我们非常倾向于相信,事情确实是以我们试图描述的方式发生了,或者至少以某种类似的方式发生过。[312]

第二部分 概要与重述

若不做出详尽的解释表示歉意,随后进行的这一部分研究便不能呈送到公众面前。因为这只不过是对(第三篇文章的)第一部分所做的忠实的(而且常常是逐字逐句)重复,只是对某些评论性的研究做了简缩,对犹太民族的独特性格是怎样形成的这个问题增加了一些补充。我认识到,像这样一种解释方法既不恰当,也没有艺术效果。对此我自己也坦率地扼腕叹息。我为什么没有回避使用这种方法呢?对我来说,要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难,但若想坦率地承认却很不容易。我发现自己无法消除导致我写作本书的历史痕迹,这无论如何都是不同寻常的。

实际上,这本书被写过两次:第一次是几年前在维也纳写的,我认为这本书在那里不能发表。我决心把它放弃;但是,它就像一个无法摆脱的幽灵似地折磨着我,于是我找到了一种解决的办法,把它分成独立的两部分,在我们的《意向》期刊上发表:“摩西,一个埃及人”(第一篇),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做的历史建构“如果摩西是个埃及人……”(第二篇),这是全部精神分析的出发点。其余的部分,包括确实会引起反对和危险的那些章节——即(把这些研究发现)应用于一神教的产生和我对宗教的一般看法——我认为我应该永远地把它搁置起来。然后,在1938年3月,发生了未曾预料的德国人入侵,迫使我离开了家乡,但也使我摆脱了焦虑,因为我担心这本书的发表会使精神分析在一个当时还被允许的地方遭到禁止。我刚一到达英国,便发现有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想把我所搁置起来的知识公诸于世,于是我开始修订我的研究的第三部分,使之适合于已经发表了的那两部分。这当然包括对材料进行部分的重新安排。然而,我没能成功地把这方面的全部材料都包括在第二次修订版中;另一方面,我无法下决心完全放弃早先的那些内容。这样一来,我便采取了权宜之计,把第一个版本的全部内容不加改变地照搬到第二个版本中——这就造成了包括大量重复这种不利的状况。

但是,考虑到我所研究的事情不管怎么说都是非常新颖、非常重要的,我可能会自感欣慰,至于我对此所做的说明在多大程度上是正确的则另当别论;如果读者迫不得已地两次读到同一内容,那可能并不是什么不幸的事。有些事情应该不止一次地提到,而且使人不厌其烦。但是,读者应该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决定,他们是留恋缠绵于这一主题,还是反复回味。我们一定不要偷偷摸摸地引导读者在一本书里两次读到同一主题。这是非常拙劣的,为此,作者必须受到谴责。不幸的是,一位作者的创造力并非总能服从他的意志:一件作品总是尽其所能地发展,而且常常在作者面前表现为某种独立的甚至背道而驰的东西。[313]

(一)以色列民族

如果我们心中明白,我们的这种研究程序接受的是那些在展示给我们的材料中似乎可用的东西,并拒绝那些不适合于我们的东西,以及根据心理学的概率(psychological probability)把许多不同的部分汇集在一起——如果我们明白,这样的技术处理还不能确定我们是否能达到真理,那么,人们就会有理由询问,我们究竟为什么还要进行这项工作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必须求助于这项工作的结果。如果我们极大地降低了对历史学——心理学研究提出的严格要求,那么,我们或许能够说明那些似乎总是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那些最近的事件强迫我们重新观察的问题。我们知道,古代居住在地中海流域附近的所有民族中,犹太民族几乎是在名义上和实际上都依然存在的唯一的民族。它以空前的抵抗力去迎接不幸和虐待;它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性格特征(character-traits),并且受到了其他所有民族发自内心的厌恶。我们会乐于更多地了解犹太人这种生存力的根源,以及他们的性格特征是怎样和他们的历史息息相关的。

我们可以从支配犹太人和其他民族关系的一种性格特征开始。毫无疑问,犹太人对自己有特别高的评价,他们自认为比其他民族更杰出,地位更高,更优越——他们的许多习惯也和其他民族迥然不同。[314]同时,他们还受到一种对生活特别信任的激励,这是从秘密地拥有某种宝贵财富中获得的,这就是乐观主义,虔诚的人们称之为信奉上帝。

我们知道这种行为的原因,而且知道他们的秘密财富是什么。他们确实自以为是上帝的特选子民,他们认为自己站得离上帝特别近,这使他们感到自豪和自信。可靠的历史记载告诉我们,他们在古希腊文化时代的行为和他们今天的行为如出一辙,因此,十足的犹太人实际上早已存在了;和他们住在一起或附近的希腊人,与他们今天的“主人”一样,以同样的方式对犹太人的性格特征做出反应。人们可能认为,他们的反应表明,他们似乎也相信以色列民族声称自己所具有的那种优越性。假如一个人是令人敬畏的父亲宣布的最喜爱的孩子,他就无须对其兄弟姐妹的忌妒感到惊讶,关于约瑟和他的兄弟们的犹太传说,明确地说明了这种嫉妒会产生什么结果。世界历史的进程似乎证明了犹太人的设想是合理的,因为,后来当上帝高兴地把弥赛亚和救世主赐给人类的时候,他又是从犹太民族中选中了他。其他民族本来也可以对他们自己说:“是的,确实如此,他们是上帝的特选子民。”但是,所发生的情况与之相反,耶稣基督的拯救只是增强了他们对犹太人的仇恨,而犹太人自己并没有从这第二次偏爱行动中获益,因为他们没有认出这位救世主。

在我们早期讨论的基础上,我们现在可以宣称,正是摩西这个人使犹太民族带上了这种在各个时代都具有意义的性格特征。通过向犹太人保证他们是上帝的特选子民,从而提高了他们的自尊心,摩西宣告他们是神圣民族,并保证使他们和其他民族区分开来。这不是因为其他民族缺乏自尊心。和如今一样,在那些时代每个民族都认为自己比其他民族更优越。但是,犹太人的自尊心被摩西赋予了一种宗教寄托:这变成了他们的宗教信仰的一部分。由于他们和上帝的关系特别密切,因而他们也分享了上帝的庄严。既然我们知道,在选择了犹太人并把他们从埃及解救出来的上帝背后站着摩西这个人,他表面上是奉上帝之命这样做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大胆地宣称,正是摩西这个人造就了犹太人。这个民族不仅把生活的顽强坚韧的精神归功于他,而且把该民族所经历的,并且现在仍在经受着的许多敌意归咎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