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经】
3.1 鲁隐公三年春周历二月己巳日,发生日食。
3.2 三月十二日,周平王去世。
3.3 夏四月二十四日,隐公母声子去世。
3.4 秋,周大夫武氏之子来求取助丧的财物。
3.5 八月十五日,宋穆公和去世。
3.6 冬十二月,齐僖公、郑庄公在石门结盟。
3.7 十二月二十日,安葬宋穆公。
【传】
3.1 鲁隐公三年春周历的三月二十四日,周平王逝世。讣告上写的是十二日,所以《春秋》也记载死日为十二日。
3.2 夏,君氏去世——君氏就是声子。没有发讣告给诸侯,安葬后没有回到祖庙哭祭,没有把神主放在婆婆神主的旁边,所以《春秋》不称“薨”。又由于没有称她为“夫人”,所以不记载下葬的情况,也没有记载她的姓氏。只是因为她是隐公的生母的缘故,所以才称她为“君氏”。
3.3 郑武公、郑庄公先后担任周平王的卿士。平王暗中又将朝政分托给虢公,郑庄公埋怨周平王,平王说:“没有这回事。”所以周、郑交换人质。周王子狐在郑国作为人质,郑国的公子忽在宗周作为人质。平王死后,周王室的人想把政权交给虢公。四月,郑国的祭足带兵割取了温地的麦子。秋天,又割取了成周的谷子。宗周和郑国彼此怨恨。
君子说:“诚意不发自内心,即使交换人质也没有益处。设身处地将心比心来办事,又用礼仪加以约束,虽然没有人质,又有谁能离间他们?假如确有诚意,即使是山沟、池塘里生长的野草,
、蘩、蕰藻这一类的野菜,筐、筥一般的竹器和锜、釜一类的器皿,大小池塘的积水乃至道路上的流水,都可以献给鬼神,进给王公,何况君子建立两国的信约,按照礼仪办事,又哪里还用得着人质?《国风》有《采繁》、《采
》,《大雅》有《行苇》、《泂酌》这些诗篇,就是为了表明忠信。”
3.4 武氏的儿子来鲁国求取办丧事的财物,这是由于周平王还没有举行葬礼。
3.5 宋穆公病重了,召见大司马孔父把殇公嘱托给他,说:“先君废弃了他的儿子与夷而立我为国君,我不敢忘记。如果托大夫的福,我能得善终,先君如果问起与夷,将用什么话回答呢?请您事奉与夷来主持国家事务,我虽死也没什么后悔的了。”孔父回答说:“群臣愿意事奉您的儿子冯啊!”穆公说:“不行。先君认为我有德行,才让我主持国家事务。如果丢掉道德而不让位,这就是废弃了先君的提拔,哪里还能说有什么德行?发扬先君的美德,难道能不努力从事吗?您不要废弃先君的功业!”于是命令公子冯到郑国去住。八月十五日,宋穆公去世,殇公即位。
君子说:“宋宣公可以说是能了解人了。立了弟弟穆公,他的儿子却仍然享受了君位,这是因为他的遗命出于道义。《诗经·商颂》说:‘殷王传授天命都合于道义,所以承受了各种福禄。’就是这种情况。”
3.6 冬,齐国和郑国在石门会盟,这是为了重温在卢地结盟的友好关系。庚戌日,郑伯在济水翻了车。
3.7 卫庄公娶了齐国东宫得臣的妹妹,称为庄姜。庄姜漂亮却没有生孩子,卫国人因此为她创作了《硕人》这首诗。卫庄公又在陈国娶了一个妻子,称为厉妫,生了孝伯,很早就死了。跟厉妫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卫桓公,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妾的儿子,受到庄公宠爱,喜好武事,庄公不加禁止,庄姜则讨厌州吁。大夫石碏劝庄公说:“我听说疼爱孩子应当用正道去教导他,不能使他走上邪路。骄横、奢侈、淫乱、放纵是导致邪恶的原因。这四种恶习的产生,是给他的宠爱和俸禄过了头。如果想立州吁为太子,就确定下来;如果定不下来,就会酿成祸乱。受宠而不骄横,骄横而能安于下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况且低贱妨害高贵,年轻欺凌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弱小压迫强大,淫乱破坏道义,这是六件背离道理的事。国君仁义,臣下恭行,为父慈爱,为子孝顺,为兄爱护,为弟恭敬,这是六件顺理的事。背离顺理的事而效法违理的事,这就是很快会招致祸害的原因。作为统治民众的君主,应当尽力除掉祸害,而现在却加速祸害的到来,这大概是不行的吧?”卫庄公不听劝告。石碏的儿子石厚与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但未能如愿。到卫桓公即位做了国君,石碏就告老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