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民起义的火焰刚刚点燃的时候,明朝在陕西的地方官员,唯恐这把火烧到自己身上,耽心朝廷追查责任,会受到严厉制裁。同时又幻想来年夏收之后,为饥寒所迫的起义农民将会自动解散回乡。于是,他们采取鸵鸟政策,禁止各府县报告“变乱”的消息。崇祯初年任陕西巡抚的胡廷宴,每逢州县以“盗贼”事上报,就不问情由地把来人打一顿板子,说道:“此饥氓也,掠至明春后自定耳。”然而,纸是包不住火的,农民起义的声势一天比一天高涨,地方官再也无法掩盖了,只好硬着头皮向朝廷报告。兵部奉旨查核时,地方官又互相推诿。陕西巡抚胡廷宴说是延绥巡抚岳和声管辖的边兵作乱,岳和声又说是陕西内地的饥民为“盗”。陕西巡按御史吴焕在疏中则各打五十大板,说:“盗发于白水之七月,则边贼少而土贼多。今年报盗皆骑锐,动至七八千人。则两抚之推诿隐讳,实酿之也。”不久,岳和声病死,胡廷宴罢斥;改以刘广生巡抚陕西,张梦鲸巡抚延绥。这时陕北的农民起义已经初具规模了。
在如何处置业已揭竿而起的农民问题上,明朝廷和地方官员总的来说,都主张剿抚并用,但究竟以剿为主还是以抚为主,就常常出现意见分歧。崇祯二年二月,明陕西三边总督武之望病死,朱由检任命左副都御史杨鹤接替。杨鹤抵任以后,看到陕西各地的灾荒十分严重,无衣无食的饥民千百成群地加入到起义队伍中去,使他所部署的军事追剿收效甚微,官军疲于奔命,起义农民却有增无已。他感到光靠军事手段解决不了面对的社会问题。另一方面,崇祯二年底奉诏抽调大批精锐开赴京畿勤王,又使他深感兵力不足,穷于应付。在这种捉襟见肘的情况下,杨鹤提出了招抚为主、追剿为辅的方针。崇祯四年正月,他在疏中指出,“盗贼”之起,“总因饥荒之极,民不聊生。”采用剿的办法需要调集大军,“行粮犒赏,所费不赀”,结果仍然是“诛不胜诛”,“屡剿而屡不定”。采取招抚的办法要想真正取得效果,也必需由政府拨款帮助农民度过难关。他说:“盖解而散,散而复聚,犹弗散也。必实实赈济,使之糊口有资,而后谓之真解散。解散之后尚须安插,必实实给与牛种,使之归农复业,而后谓之真安插。如是则贼有生之乐,无死之心,自必帖然就抚。抚局既定,剿局亦终。臣所谓欲行剿抚之实著,必有剿抚之实费者此也。”他还指出,如果只是“空言”招抚,不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那就是“徒以抚愚贼,是即以贼自愚,此不终日之计也”。最后,杨鹤认为剿和抚都要花费大笔金钱,效果却不一样;“况费之于剿,金银一去不还,且斩首太多,上干和气。费之于抚,金钱去而民在,活一人即得一人性命,盗息民安,利莫大焉。”
杨鹤把农民起义看作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他从比较长远的观点为明王朝最高统治者出谋划策,主张把钱花到招抚赈济上面,帮助农民复业。这样做不仅可以弭患消萌,而且农民安插既定之后,政府还可以继续征收赋税,所以说“利莫大焉”。如果一味主剿,把钱用于军费,不仅无法恢复社会生产,花掉的钱不能通过赋税形式收回来,而且他自己的经验也证明,不解决农民的生活问题,参加起义的人势必越来越多,剿局既不易结,后患也更加严重。这就是杨鹤建议以抚为主的主要原因。
杨鹤的主张得到相当一部分廷臣和地方官员的支持,崇祯皇帝也一度认可。崇祯四年正月的一次廷对当中,朱由检就明确指示陕西参政刘嘉遇说:“寇亦我赤子,宜抚之。”刘嘉遇连忙答应道:“今正用抚。”同月,朱由检在内外臣工的再三呼吁下,勉强拿出帑金十万两,派御史吴甡赍往陕西放赈,“招抚流盗”。为此发布诏书说:
“陕西屡报饥荒,小民失业,甚至迫而从贼,自罹锋刃。谁非赤子,颠连若斯,谊切痌瘝,可胜悯恻。今特发十万金,命御史前去,酌被灾之处,次第赈给。仍晓谕愚民,即已被胁从,误入贼党,若肯归正,即为良民,嘉与维新,一体收恤。”
杨鹤的主张既经朝廷批准,就有恃无恐地在陕西大力推行。当时东路起义军王嘉胤、罗汝才、张献忠、马守应、李自成、蝎子块等部,都已经渡河进入山西。留在陕西的主要是西路各支起义军,其中神一魁所部力量最大。崇祯四年二月二十四日,神一魁统众六、七万人包围庆阳府城,并且分遣部队攻克合水县城,活捉知县蒋应昌,一时声威大震。杨鹤当时手头没有多少兵马,只好委派宁州知州周日强等人前往招安。神一魁同意后,在三月初九日派孙继业、茹成名等大小头目六十余人,率众至宁州接受招安,同时送回合水知县蒋应昌和保安县印。杨鹤为了张扬其事,命周日强在城楼上安设龙亭,导引“受抚”头目在龙亭前跪拜,山呼万岁,然后到公署拜谒杨鹤,再一道前往关帝庙起誓。经过这么一番表演,算是达成了招安的协议。十六日,神一魁亲自赴宁州投见总督。杨鹤摆出一副恩威并用的架势,先数落神一魁犯有十项“罪行”,然后宣敕赦免,授予神一魁守备官职的箚付,散给降丁以饥民印票,勒令解散遣送回乡。
这时,御史吴甡携带着朝廷颁发的十万两银子来到陕西,同府县官一道招抚放赈。在一个很短的时间里,流离在外的饥民纷纷回籍领取救济,不少起义军的首领也率部受抚。如点灯子受抚于清涧;满天星受抚后,杨鹤从他一万二千人的队伍中,选拔骁勇留在营中,其余解散回乡;上天龙、王老虎、独行狼、郝临庵、刘六等部,也一度受抚。除了进入山西的以外,留在陕西的各部几乎都接受过明廷的招安。从吴甡依据亲身经历写出的记载中,可以窥见这种抚局的一点实际情况:
“道路皆怨抚、道招安贼首,给劄予官,占据要村,纵其党众,剽掠四乡,谓之打粮。予行去延郡二十里许,获报前山皆贼。予势不可退,令军弁执赈抚饥民牌单骑驰往,谕之曰:‘朝廷钦命赈院来赈汝矣,各归乡里候赈,聚此无为也。’贼众诺而退。”
吴甡所说“道路皆怨”,当然是指家有余粮的富室。他的记载表明,在抚局羁縻下的起义农民,一方面对政府怀有希望;另一方面为了眼前不致饿死,又不得不四出打粮。主剿派人士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呼之为“官贼”,对招抚政策展开猛烈攻击。
杨鹤的抚局没有推行多久,就以失败告终。抚局的失败表现为两点:一是进入山西的起义军声势越来越大;二是在陕西的起义军出现所谓“旋抚旋叛”的问题。
关于起义农民“旋抚旋叛”的原因,本来是非常简单的。农民们的起义是由于天灾、人祸,衣食无着,与其坐而待毙不如铤而走险。明廷虽然宣布了招抚政策,并没有解决农民们迫在眉睫的生活问题。史料记载,吴甡赍来的赈银十万两,加上藩王以下捐助的五万两和粮食二万石,“所救不及十一”,无异于杯水车薪。崇祯四年七月,李继贞的疏中说得很明白:“前赈臣携十万金往,度一金一人,止可活十万人,而斗米七钱,亦止可活五十日耳。皇上宜敕赈臣回奏,前十万金果足乎?不则当早沛恩膏,虽内帑不宜惜也。”李继贞在这里给朱由检算了一笔账,指出朝廷发放的赈金远不足以解决农民的生活和安置问题。所以,他劝告皇帝要从大处着眼,不要顾惜内帑。这种话对于好货成癖的朱由检,是很难入耳的。饥民饥军既然无以为生,要他们放下武器就只能是一种幻想。这一点,杨鹤本人又何尝不清楚。他在崇祯四年七月的奏疏中说:“诸贼穷饿之极,无处生活,兵至则稽首归降,兵去则抢掠如故。此必然之势。”他费尽心机,勉强维持着对神一魁部的抚局。可是,从山西返回的点灯子、上天猴、浑天猴等部起义军,却在五月间一举攻破金锁关(在今陕西铜川市境),杀死都司王廉。七月二十九日,又有西路起义军中的李老豺、独行狼部攻占中部县(今陕西黄陵县)。真所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杨鹤的抚局成了一个不堪收拾的烂摊子。
主剿派的杀降,也是招抚政策破产的原因之一。有的起义农民在受抚以后,竟被官府设计诱杀。例如,王左挂在崇祯三年受抚于清涧地区,同年八月,陕西巡按李应期、延绥巡抚洪承畴和总兵杜文焕秘密策划,事先布置官军把王左挂、苗登云等九十八人全部杀害。又如崇祯四年四月,“洪承畴命守备贺人龙劳降人酒,降人入谢,伏兵斩三百二十人。”农民们从一再受骗当中逐渐清醒过来,认识到只有斗争下去才能死里求生。
朱由检原来以为只要颁发一纸赦书,略加赈济,就可以把起义农民遣散归里,依旧充当纳粮当差的“良民”。受抚者的“旋抚旋叛”,使他的如意算盘落空了。于是,他不顾自己曾经亲笔写下“杨鹤相机招安,允协朕意”的批示,一变而为主剿。四年五月,他在谈到李应期等诛杀受抚首领王左挂时,公然声称:“贼势猖獗,招抚为非,杀之良是。”接着便把责任一古脑儿推到陕西三边总督杨鹤身上。这年九月,朱由检下令说:
“杨鹤总制全陕,何等事权。乃听流寇披猖,不行扑灭,涂炭生灵,大负委任。著革了职,锦衣卫差的当官旗,扭解来京究问。员缺推堪任的来用。练国事姑著降三级,戴罪剿贼自赎,如仍玩纵,定行重治不宥。”
杨鹤的被罢官,标志着明廷在策略上,由以抚为主向以剿为主的转变。在明末官僚士绅的著述中,常有杨鹤主抚遗祸天下的说法。他们认为,“流寇”初起的时候力量并不大,只要调集官军一鼓而歼之,就可以把农民起义扼杀在摇篮之中。只是由于杨鹤一意主抚,才使农民起义得以发展起来,以至于不可收拾。因此,在主剿派的心目中,杨鹤成了众矢之的,被视为罪魁祸首。这种看法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因为:一、杨鹤并不是单纯主抚的,在任职期间他也曾多次组织官军对起义农民进行攻剿。只是由于精锐部队被调去京畿勤王,在力不从心的情况下,才更多地采用招抚的办法。二、在明廷这个反动营垒中,杨鹤是比较能够正视现实的。他看到单纯军事追剿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主张通过招抚安插的办法,使起义农民解散归农,本来是从反动统治阶级的长远利益着想,并不是出于对农民的同情。然而,杨鹤的主张毕竟以他自己的被撤职、下狱、遣戍而宣告失败。失败的根本原因,不是由于农民的觉悟已经提高到不同明王朝妥协的程度,而是由于朱由检之流的鄙吝和短视。
朱由检的为人,颇有点乃祖万历皇帝朱翊钧之风。史家说他“言脧削则喜,请兵食则怒”,“征榷之使,急于星火;搜括之命,密如牛毛”,是一点也不过份的。在农民已经被迫拿起武器来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利的时候,他不仅没有设法减轻农民的负担,反而加紧了压榨。崇祯二年七月,户部左侍郎李成名眼见催征饷银实在难以足额,建议以九分为率,朱由检却仍坚持按十分通解。三年九月,巡按御史李应期要求豁免陕西一省的欠赋,朱由检拖到这年年底,才勉强答应免去崇祯元年和二年积欠在民的税额,当年的欠税仍不准免。四年二月,户部无钱发兵饷,向皇帝乞讨内帑,朱由检也一口拒绝。特别是在崇祯三年十二月初一日,他又发布了全国增派辽饷的诏令:
“向缘东事倥傯,履亩增赋,豁寝无日,久轸朕怀。乃迩来边患靡宁,军兴益急,户部谘奏再三,请于每亩除见加九厘外,仍再征银三厘,前后共银一分二厘。惟北直保、河六府向议免征,今量行每亩加征六厘。前项俱作辽饷,事平即行停止。朕因廷议既协,权宜允从。凡我百姓,各有同仇之志,能无好义之思?……”
同月,户部管理新饷的右侍郎周士朴报告说,加派和杂项两种赋税,经过多次催促,各地仍然没有解运到部。要求严诘各省巡抚和巡按御史,限部文到达三天之内,开列拖欠官员职名具奏。朱由检立即同意由“户部勒限各抚按查拖欠根因,一一指名纠参,以凭惩处;如过限不参,一体重治。”为了防止官官相护,他在次年九月,特别派了一个“有心计”的太监张彝宪,总理户、工二部钱粮,设署建牙,以总督体统行事。四年十二月,朱由检见考选官员中,不少人在任职期间没有征足钱粮,大发雷霆,把户部尚书毕自严关进监狱。廷臣上疏营救,他痛加训斥。“自是考选,唯论钱粮,不及抚字,士风一变。”
明廷一面装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企图运用招抚的手法瓦解农民起义;一面又凶残暴戾地加紧向农民追逼赋税。这种自相矛盾的政策,充分暴露了朱由检等人的伪善嘴脸。当时奉命前往陕西赈济灾民的御史吴甡就说过:“是时州县官仍行催科,死逃徭粮,皆责见在户代纳,流离载道。”有负瓦、揭木、弃室家而群聚为盗者,有越狱大盗肆行劫夺,捕官不敢问、有司莫以告者。诸如此类,尽足干和。秦、晋流寇可为近鉴。”见《崇祯长编》卷四六。">
饥民们拿着受抚时发给的“免死票”回到家乡,等待他们的依旧是饥饿和官府的追呼敲朴,除了重新组织起义,没有别的道路可走。吴甡在奏疏中说:“延长长川、安定、清涧、绥德、米脂、吴堡、葭州皆其原籍,解散者一二,啸聚者千百。乡村打粮日无宁刻,士民称为官贼。人人恨招抚矣。”这指的是那些士绅豪族,他们的见解同朱由检倒是一致的:农民们如果不“安分守己”地死于饥寒或官府的枷责,那就动用武力加以剿灭。总之,为了他们的享乐和安宁,农民们不应当有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