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氏之先,與秦共祖。至中衍,〔一〕為帝大戊御。其後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子曰惡來,事紂,為周所殺,其後為秦。惡來弟曰季勝,其後為趙。 〔一〕正義中音仲。 季勝生孟增。孟增幸於周成王,是為宅皋狼。〔一〕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幸於周繆王。造父取驥之乘匹,〔二〕與桃林〔 三〕盜驪、驊騮、綠耳,獻之繆王。繆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見西王母,〔四〕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五〕繆王日馳千里馬,攻徐偃王,〔六〕大破之。乃賜造父以趙城,〔七〕由此為趙氏。 〔一〕集解徐廣曰:「或云皋狼地名,在西河。」索隱按:如此說,是名孟增號宅皋狼。而徐廣云「或曰皋狼地名,在西河」。按地理志,皋狼是西河郡之縣名,蓋孟增幸於周成王,成王居之於皋狼,故云皋狼。 〔二〕索隱言造父取八駿,品其色,齊其力,使馴調也。並四曰乘,並兩曰匹。正義乘,食證反。並四曰乘,兩曰匹。取八駿品其力,使均馴。 〔三〕正義括地志云:「桃林在陝州桃林縣,西至潼關,皆為桃林塞地。山海經云夸父之山,北有林焉,名曰桃林,廣闊三百里,中多馬,造父於此得驊騮、騄耳之乘獻周穆王也。」 〔四〕索隱穆天子傳曰「穆王與西王母觴於瑤池之上,作歌」,是樂而忘歸也。譙周不信此事,而云「余常聞之,代俗以東西陰陽所出入,宗其神,謂之王父母。或曰地名,在西域,有何見乎」。 〔五〕正義括地志云:「大徐城在泗州徐城縣北三十里,古之徐國也。博物志云:『徐君宮人娠,生卵,以為不祥,棄於水濱。孤獨母有犬名鵠倉,銜所棄卵以歸,覆煖之,遂成小兒,生偃王。故宮人聞之,更收養之。及長,襲為徐君。後鵠倉臨死生角而九尾,實黃龍也。鵠倉或名后倉也』。」 〔六〕索隱譙周曰:「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且王者行有周衛,豈聞亂而獨長驅日行千里乎?」並言此事非實也。 〔七〕正義晉州趙城縣即造父邑也。 自造父已下六世至奄父,曰公仲,周宣王時伐戎,為御。及千畝戰,〔一〕奄父脫宣王。奄父生叔帶。叔帶之時,周幽王無道,去周如晉,事晉文侯,始建趙氏于晉國。 〔一〕正義括地志云:「千畝原在晉州岳陽縣北九十里也。」 自叔帶以下,趙宗益興,五世而(生)〔至〕趙夙。 趙夙,晉獻公之十六年伐霍、魏、耿,而趙夙為將伐霍。霍公求奔齊。〔一〕晉大旱,卜之,曰「霍太山為祟」。使趙夙召霍君於齊,復之,以奉霍太山之祀,晉復穰。晉獻公賜趙夙耿。〔二〕 〔一〕集解徐廣曰:「求,一作『來』。」 〔二〕索隱杜預曰:「耿,今河東皮氏縣耿鄉是。」 夙生共孟,當魯閔公之元年也。共孟生趙衰,字子餘。〔一〕 〔一〕索隱系本云公明生共孟及趙夙,夙生成季衰,衰生宣孟盾。左傳云衰,趙夙弟。而此系家云共孟生衰,譙周亦以此為誤耳。 趙衰卜事晉獻公及諸公子,莫吉;卜事公子重耳,吉,即事重耳。重耳以驪姬之亂亡奔翟,趙衰從。翟伐廧咎如,得二女,翟以其少女妻重耳,長女妻趙衰而生盾。初,重耳在晉時,趙衰妻亦生趙同、趙括、趙嬰齊。趙衰從重耳出亡,凡十九年,得反國。重耳為晉文公,趙衰為原大夫,居原,任國政。〔一〕文公所以反國及霸,多趙衰計策,語在晉事中。 〔一〕索隱系本云:「成季徙原。」宋忠云:「今鴈門原平縣也。」正義括地志云:「原平故城,漢原平縣也,在代州崞縣南三十五里。」崞音郭。按:宋忠說非也。括地志云:「故原城在懷州濟原縣西北二里。左傳云襄王以原賜晉文公,原不服,文公伐原以示信,原降,以趙衰為原大夫,即此也。原本周畿內邑也。」 趙衰既反晉,晉之妻固要迎翟妻,而以其子盾為適嗣,晉妻三子皆下事之。晉襄公之六年,而趙衰卒,謚為成季。 趙盾代成季任國政二年而晉襄公卒,太子夷皋年少。盾為國多難,欲立襄公弟雍。雍時在秦,使使迎之。太子母〔一〕日夜啼泣,頓首謂趙盾曰:「先君何罪,釋其適子而更求君?」趙盾患之,恐其宗與大夫襲誅之,迺遂立太子,是為靈公,發兵距所迎襄公弟於秦者。靈公既立,趙盾益專國政。 〔一〕索隱穆嬴也。 靈公立十四年,益驕。趙盾驟諫,靈公弗聽。及食熊蹯,胹不熟,殺宰人,持其尸出,趙盾見之。靈公由此懼,欲殺盾。盾素仁愛人,嘗所食桑下餓人反扞救盾,盾以得亡。未出境,而趙穿弒靈公而立襄公弟黑臀,是為成公。趙盾復反,任國政。君子譏盾「為正卿,亡不出境,反不討賊」,故太史書曰「趙盾弒其君」。晉景公〔一〕時而趙盾卒,謚為宣孟,子朔嗣。 〔一〕索隱成公之子,名據。 趙朔,晉景公之三年,朔為晉將下軍救鄭,與楚莊王戰河上。朔娶晉成公姊為夫人。 晉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賈欲誅趙氏。〔一〕初,趙盾在時,夢見叔帶持要而哭,甚悲;已而笑,拊手且歌。盾卜之,兆絕而後好。趙史援占之,曰:「此夢甚惡,非君之身,乃君之子,然亦君之咎。至孫,趙將世益衰。」屠岸賈者,始有寵於靈公,及至於景公而賈為司寇,將作難,乃治靈公之賊以致趙盾,遍告諸將曰:「盾雖不知,猶為賊首。以臣弒君,子孫在朝,何以懲罪?請誅之。」韓厥曰:「靈公遇賊,趙盾在外,吾先君以為無罪,故不誅。今諸君將誅其後,是非先君之意而今妄誅。妄誅謂之亂。臣有大事而君不聞,是無君也。」屠岸賈不聽。韓厥告趙朔趣亡。朔不肯,曰:「子必不絕趙祀,朔死不恨。」韓厥許諾,稱疾不出。賈不請而擅與諸將攻趙氏於下宮,殺趙朔、趙同、趙括、趙嬰齊,皆滅其族。 〔一〕集解徐廣曰:「按年表,救鄭及誅滅,皆景公三年。」 趙朔妻成公姊,有遺腹,走公宮匿。趙朔客曰公孫杵臼,杵臼謂朔友人程嬰曰:「胡不死?」程嬰曰:「朔之婦有遺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居無何,而朔婦免身,生男。屠岸賈聞之,索於宮中。夫人置兒絝中,祝曰:「趙宗滅乎,若號;即不滅,若無聲。」及索,兒竟無聲。已脫,程嬰謂公孫杵臼曰:「今一索不得,後必且復索之,柰何?」公孫杵臼曰:「立孤與死孰難?」程嬰曰:「死易,立孤難耳。」公孫杵臼曰:「趙氏先君遇子厚,子彊為其難者,吾為其易者,請先死。」乃二人謀取他人嬰兒負之,衣以文葆,〔一〕匿山中。程嬰出,謬謂諸將軍曰:「嬰不肖,不能立趙孤。誰能與我千金,吾告趙氏孤處。」諸將皆喜,許之,發師隨程嬰攻公孫杵臼。杵臼謬曰:「小人哉程嬰!昔下宮之難不能死,與我謀匿趙氏孤兒,今又賣我。縱不能立,而忍賣之乎!」抱兒呼曰:「天乎天乎!趙氏孤兒何罪?請活之,獨殺杵臼可也。」諸將不許,遂殺杵臼與孤兒。諸將以為趙氏孤兒良已死,皆喜。然趙氏真孤乃反在,程嬰卒與俱匿山中。 〔一〕集解徐廣曰:「小兒被曰葆。」 居十五年,晉景公疾,卜之,大業之後不遂者為祟。景公問韓厥,厥知趙孤在,乃曰:「大業之後在晉絕祀者,其趙氏乎?夫自中衍者皆嬴姓也。中衍人面鳥噣,降佐殷帝大戊,及周天子,皆有明德。下及幽厲無道,而叔帶去周適晉,事先君文侯,至于成公,世有立功,未嘗絕祀。今吾君獨滅趙宗,國人哀之,故見龜策。唯君圖之。」景公問:「趙尚有後子孫乎?」韓厥具以實告。於是景公乃與韓厥謀立趙孤兒,召而匿之宮中。諸將入問疾,景公因韓厥之眾以脅諸將而見趙孤。趙孤名曰武。諸將不得已,乃曰:「昔下宮之難,屠岸賈為之,矯以君命,并命群臣。非然,孰敢作難!微君之疾,群臣固且請立趙後。今君有命,群臣之願也。」於是召趙武、程嬰遍拜諸將,遂反與程嬰、趙武攻屠岸賈,滅其族。復與趙武田邑如故。〔一〕 〔一〕集解徐廣曰:「推次,晉復與趙武田邑,是景公之十七年也。而乃是春秋成公八年經書『晉殺其大夫趙同、趙括』,左傳於此說立趙武事者,注云『終說之耳,非此年也』。」 及趙武冠,為成人,程嬰乃辭諸大夫,謂趙武曰:「昔下宮之難,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趙氏之後。今趙武既立,為成人,復故位,我將下報趙宣孟與公孫杵臼。」趙武啼泣頓首固請,曰:「武願苦筋骨以報子至死,而子忍去我死乎!」程嬰曰:「不可。彼以我為能成事,故先我死;今我不報,是以我事為不成。」遂自殺。趙武服齊衰三年,為之祭邑,春秋祠之,世世勿絕。〔一〕 〔一〕集解新序曰:「程嬰、公孫杵臼可謂信友厚士矣。嬰之自殺下報,亦過矣。」正義今河東趙氏祠先人,猶別舒一座祭二士矣。 趙氏復位十一年,而晉厲公殺其大夫三郤。欒書畏及,乃遂弒其君厲公,更立襄公曾孫周,〔一〕是為悼公。晉由此大夫稍彊。 〔一〕集解徐廣曰:「年表云襄公孫也。」索隱晉系家襄公少子,名周。 趙武續趙宗二十七年,晉平公立。平公十二年,而趙武為正卿。十三年,吳延陵季子使於晉,曰:「晉國之政卒歸於趙武子、韓宣子、魏獻子之後矣。」趙武死,謚為文子。 文子生景叔。〔一〕景叔之時,齊景公使晏嬰於晉,〔二〕晏嬰與晉叔向語。嬰曰:「齊之政後卒歸田氏。」叔向亦曰:「晉國之政將歸六卿。六卿侈矣,而吾君不能恤也。」 〔一〕索隱系本云:「景叔名成。」 〔二〕集解徐廣曰:「平公之十九年。」 趙景叔卒,生趙鞅,是為簡子。 趙簡子在位,晉頃公之九年,簡子將合諸侯戍于周。其明年,入周敬王于周,辟弟子朝之故也。 晉頃公之十二年,六卿以法誅公族祁氏、羊舌氏,分其邑為十縣,六卿各令其族為之大夫。晉公室由此益弱。 後十三年,魯賊臣陽虎來奔,趙簡子受賂,厚遇之。 趙簡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懼。醫扁鵲視之,出,董安于問。〔一〕扁鵲曰:「血脈治也,而何怪!在昔秦繆公嘗如此,七日而寤。寤之日,告公孫支與子輿〔二〕曰:『我之帝所甚樂。吾所以久者,適有學也。帝告我:「晉國將大亂,五世不安;其後將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而國男女無別。」』公孫支書而藏之,秦讖於是出矣。獻公之亂,文公之霸,而襄公敗秦師於殽而歸縱淫,此子之所聞。今主君之疾與之同,不出三日疾必閒,閒必有言也。」 〔一〕集解韋昭曰:「安于,簡子家臣。」 〔二〕索隱二子,秦大夫公孫支、子桑也。 居二日半,簡子寤。語大夫曰:「我之帝所甚樂,與百神游於鈞天,廣樂九奏萬舞,不類三代之樂,其聲動人心。有一熊欲來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熊死。又有一羆來,我又射之,中羆,羆死。帝甚喜,賜我二笥,皆有副。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壯也,以賜之。』帝告我:『晉國且世衰,七世而亡,〔一〕嬴姓將大敗周人於范魁之西,〔二〕而亦不能有也。今余思虞舜之勳,適余將以其冑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孫。』」〔三〕董安于受言而書藏之。以扁鵲言告簡子,簡子賜扁鵲田四萬畝。 〔一〕正義謂晉定公、出公、哀公、幽公、烈公、孝公、靜公為七世。靜公二年,為三晉所滅。據此及年表,簡子疾在定公十一年。 〔二〕索隱范魁,地名,不知所在,蓋趙地。正義嬴,趙姓也。周人謂衛也。晉亡之後,趙成侯三年伐衛,取都鄙七十三是也。賈逵云「小阜曰魁」也。 〔三〕索隱即娃嬴,吳廣之女。姚,姓;孟,字也。七代孫,武靈王也。 他日,簡子出,有人當道,辟之不去,從者怒,將刃之。當道者曰:「吾欲有謁於主君。」從者以聞。簡子召之,曰:「譆,吾有所見子晰也。」〔一〕當道者曰:「屏左右,願有謁。」簡子屏人。當道者曰:「主君之疾,臣在帝側。」簡子曰:「然,有之。子之見我,我何為?」當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與羆,皆死。」簡子曰:「是,且何也?」當道者曰:「晉國且有大難,主君首之。帝令主君滅二卿,夫熊與羆皆其祖也。」〔二〕簡子曰:「帝賜我二笥皆有副,何也?」〔三〕當道者曰:「主君之子將克二國於翟,皆子姓也。」〔四〕簡子曰:「吾見兒在帝側,帝屬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長以賜之』。夫兒何謂以賜翟犬?」當道者曰:「兒,主君之子也。翟犬者,代之先也。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後嗣,且有革政而胡服,〔五〕并二國於翟。」〔六〕簡子問其姓而延之以官。當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耳。」遂不見。簡子書藏之府。 〔一〕索隱簡子見當道者,乃寤曰:「譆,是吾前夢所見,知其名曰子晰者。」 〔二〕正義范氏、中行氏之祖也。 〔三〕正義副謂皆子姓也。 〔四〕正義謂代及智氏也。 〔五〕正義今時服也,廢除裘裳也。 〔六〕正義武靈王略中山地至寧葭,西略胡地至樓煩、榆中是也。 異日,姑布子卿〔一〕見簡子,簡子遍召諸子相之。子卿曰:「無為將軍者。」簡子曰:「趙氏其滅乎?」子卿曰:「吾嘗見一子於路,殆君之子也。」簡子召子毋卹。毋卹至,則子卿起曰:「此真將軍矣!」簡子曰:「此其母賤,翟婢也,奚道貴哉?」子卿曰:「天所授,雖賤必貴。」自是之後,簡子盡召諸子與語,毋卹最賢。簡子乃告諸子曰:「吾藏寶符於常山上,先得者賞。」諸子馳之常山上,求,無所得。毋卹還,曰:「已得符矣。」簡子曰:「奏之。」毋卹曰:「從常山上臨代,代可取也。」〔二〕簡子於是知毋卹果賢,乃廢太子伯魯,而以毋卹為太子。 〔一〕集解司馬彪曰:「姑布,姓;子卿,字。」 〔二〕正義地道記云:「恆山在上曲陽縣西北百四十里。北行四百五十里得恆山岌,號飛狐口,北則代郡也。」 後二年,晉定公之十四年,范、中行作亂。明年春,簡子謂邯鄲大夫午曰:「歸我衛士五百家,吾將置之晉陽。」〔一〕午許諾,歸而其父兄不聽,〔二〕倍言。趙鞅捕午,囚之晉陽。乃告邯鄲人曰:「我私有誅午也,諸君欲誰立?」〔三〕遂殺午。趙稷、涉賓以邯鄲反。〔四〕晉君使籍秦〔五〕圍邯鄲。荀寅、范吉射〔六〕與午善,〔七〕不肯助秦而謀作亂,董安于知之。十月,范、中行氏〔八〕伐趙鞅,鞅奔晉陽,晉人圍之。范吉射、荀寅仇人魏襄等謀逐荀寅,以梁嬰父代之;〔九〕逐吉射,以范皋繹代之。〔一〇〕荀櫟〔一一〕言於晉侯曰:「君命大臣,始亂者死。今三臣始亂〔一二〕而獨逐鞅,用刑不均,請皆逐之。」十一月,荀櫟、韓不佞、〔一三〕魏哆〔 一四〕奉公命以伐范、中行氏,不克。范、中行氏反伐公,公擊之,范、中行敗走。丁未,二子〔一五〕奔朝歌。韓、魏以趙氏為請〔一六〕。十二月辛未,趙鞅入絳,盟于公宮。其明年,知伯文子謂趙鞅曰:「范、中行雖信為亂,安于發之,是安于與謀也。晉國有法,始亂者死。夫二子已伏罪而安于獨在。」趙鞅患之。安于曰:「臣死,趙氏定,晉國寧,吾死晚矣。」遂自殺。趙氏以告知伯,然後趙氏寧。 〔一〕集解服虔曰:「往年趙鞅圍衛,衛人恐懼,故貢五百家,鞅置之邯鄲,又欲更徙於晉陽。」 〔二〕集解服虔曰:「午之諸父兄及邯鄲中長老。」 〔三〕集解杜預曰:「午,趙鞅同族,別封邯鄲,故使邯鄲人更立午宗親也。」 〔四〕集解服虔曰:「稷,午子。」 〔五〕集解左傳曰籍秦此時為上軍司馬。索隱據系本,晉大夫籍游之孫,籍談之子...... 〔六〕索隱范氏,晉大夫隰叔之子,士蒍之後。蒍生成伯缺,缺生武子會,會生文叔燮,燮生宣叔匄,匄生獻子鞅,鞅生吉射。 〔七〕集解左傳曰:「午,荀寅之甥。荀寅,范吉射之姻。」 〔八〕索隱系本云:「晉大夫逝遨生桓伯林父,林父生宣伯庚宿,庚宿生獻伯偃,偃生穆伯吳,吳生寅。本姓荀,自荀偃將中軍,晉改中軍曰中行,因氏焉。元與智伯同祖逝遨,故智氏亦稱荀。」正義按:會食邑於范,因為范氏。又中行寅本姓荀,自荀偃將中軍為中行,因號中行氏。元與智氏同承襲逝遨,姓荀氏。 〔九〕集解賈逵曰:「梁嬰父,晉大夫也。」 〔一〇〕集解服虔曰:「范氏之側室子。」 〔一一〕集解服虔曰:「荀櫟,智文子。」索隱系本云:「逝遨生莊子首,首生武子罃,罃生莊子朔,朔生悼子盈,盈生文子櫟,櫟生宣子申,申生智伯瑤。」 〔一二〕集解賈逵曰:「范、中行、趙也。」 〔一三〕索隱韓簡子。 〔一四〕索隱魏簡子。系本名取。 〔一五〕索隱范吉射、荀寅也。 〔一六〕集解服虔曰:「以其罪輕於荀、范也。」正義按:趙鞅被范、中行伐,乃奔晉陽,以其罪輕,故韓、魏為請晉君而得入絳。 孔子聞趙簡子不請晉君而執邯鄲午,保晉陽,故書春秋曰「趙鞅以晉陽畔」。 趙簡子有臣曰周舍,好直諫。周舍死,簡子每聽朝,常不悅,大夫請罪。簡子曰:「大夫無罪。吾聞千羊之皮不如一狐之腋。諸大夫朝,徒聞唯唯,不聞周舍之鄂鄂,是以憂也。」〔一〕簡子由此能附趙邑而懷晉人。 〔一〕集解韓詩外傳曰:「周舍立於門下三日三夜,簡子使問之曰:『子欲見寡人何事?』對曰:『願為鄂鄂之臣,墨筆操牘,從君之過,而日有所記,月有所成,歲有所效也。』」 晉定公十八年,趙簡子圍范、中行于朝歌,中行文子〔一〕奔邯鄲。明年,衛靈公卒。簡子與陽虎送衛太子蒯聵于衛,衛不內,居戚。〔二〕 〔一〕索隱荀寅也。 〔二〕正義括地志云:「故戚城在相州澶水縣東三十里。杜預云:『戚,衛邑,在頓丘〔衛〕縣西有戚城』是也。」 晉定公二十一年,簡子拔邯鄲,中行文子奔柏人。簡子又圍柏人,中行文子、范昭子〔一〕遂奔齊。趙竟有邯鄲、柏人。范、中行餘邑入于晉。趙名晉卿,實專晉權,奉邑侔於諸侯。 〔一〕索隱范吉射也。 晉定公三十年,定公與吳王夫差爭長於黃池,趙簡子從晉定公,卒長吳。定公三十七年卒,而簡子除三年之喪,期而已。是歲,越王句踐滅吳。 晉出公十一年,知伯伐鄭。趙簡子疾,使太子毋卹將而圍鄭。知伯醉,以酒灌擊毋卹。毋卹群臣請死之。毋卹曰:「君所以置毋卹,為能忍詬。」然亦慍知伯。知伯歸,因謂簡子,使廢毋卹,簡子不聽。毋卹由此怨知伯。 晉出公十七年,簡子卒,〔一〕太子毋卹代立,是為襄子。 〔一〕集解張華曰:「趙簡子冢在臨水界,二冢併,上氣成樓閣。」 趙襄子元年,越圍吳。〔一〕襄子降喪食,使楚隆問吳王。〔二〕 〔一〕正義年表及(趙)〔越〕世家、(云)左傳越滅吳在簡子三十五年,已在襄子元年前十五年矣,何得更有越圍吳之事?從此以下至「問吳王」是三十年事,文(說)〔脫〕誤在此耳。 〔二〕正義左傳云哀公二十年,簡子死,襄子嗣立,以越圍吳故,降父之祭饌,而使楚隆慰問王,為哀公十三年。簡子在黃池之役,與吳王質言曰「好惡同之」,故減祭饌及問吳王也。而趙世家及六國年表云此年晉定公卒,簡子除三年之喪,服期而已。按:簡子死及使吳年月皆誤,與左傳文不同。 襄子姊前為代王夫人。簡子既葬,未除服,北登夏屋,〔一〕請代王。使廚人操銅枓〔二〕以食代王及從者,行斟,陰令宰人各〔三〕以枓擊殺代王及從官,遂興兵平代地。其姊聞之,泣而呼天,摩笄自殺。代人憐之,所死地名之為摩笄之山。〔四〕遂以代封伯魯子周為代成君。伯魯者,襄子兄,故太子。太子蚤死,故封其子。 〔一〕集解徐廣曰:「山在廣武。」正義括地志云:「夏屋山一名賈屋山,今名賈母山,在代州鴈門縣東北三十五里。夏屋與句注山相接,蓋北方之險,亦天下之阻路,所以分別內外也。」 〔二〕正義音斗。其形方,有柄,取斟水器。說文云勺也。 〔三〕集解徐廣曰:「一作『雒』。」 〔四〕正義笄,今簪也。括地志云:「摩笄山一名磨笄山,亦名為〔鳴雞〕山,在蔚州飛狐縣東北百五十里。魏土地記云『代郡東南二十五里有馬頭山。趙襄子既殺代王,使人迎其婦。代王夫人曰:「以弟慢夫,非仁也;以夫怨弟,非義也。」磨笄自刺而死。使者遂亦自殺』。」 襄子立四年,知伯與趙、韓、魏盡分其范、中行故地。晉出公怒,告齊、魯,欲以伐四卿。四卿恐,遂共攻出公。出公奔齊,道死。知伯乃立昭公曾孫驕,是為晉懿公。〔一〕知伯益驕。請地韓、魏,韓、魏與之。請地趙,趙不與,以其圍鄭之辱。知伯怒,遂率韓、魏攻趙。趙襄子懼,乃奔保晉陽。 〔一〕索隱或作「哀公」。其大父名雍,即昭公少子,號戴子也。 原過從,後,至於王澤,〔一〕見三人,自帶以上可見,自帶以下不可見。與原過竹二節,莫通。曰:「為我以是遺趙毋卹。」原過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齊三日,親自剖竹,有朱書曰:「趙毋卹,余霍泰山〔二〕山陽侯天使也。三月丙戌,余將使女反滅知氏。女亦立我百邑,余將賜女林胡之地。至于後世,且有伉王,赤黑,龍面而鳥噣,鬢麋髭〈冉頁〉,大膺大胸,脩下而馮,左衽界乘,〔三〕奄有河宗,〔四〕至于休溷諸貉,〔五〕南伐晉別,〔六〕北滅黑姑。」〔七〕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 〔一〕正義括地志云:「王澤在絳州正平縣南七里也。」 〔二〕集解徐廣曰:「在河東永安縣。」 〔三〕集解徐廣曰:「脩,或作『隨』。界,一作『介』。」 〔四〕正義穆天子傳云:「河宗之子孫(則)〔〈崩阝〉〕柏絮。」按:蓋在龍門河之上流,嵐、勝二州之地也。 〔五〕正義音陌。自河宗、休溷諸貉,乃戎狄之地也。 〔六〕正義趙南伐晉之別邑,謂韓、魏之邑也。 〔七〕正義亦戎國。 三國攻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一〕城中懸釜而炊,易子而食。群臣皆有外心,禮益慢,唯高共〔二〕不敢失禮。襄子懼,乃夜使相張孟同〔三〕私於韓、魏。韓、魏與合謀,以三月丙戌,三國反滅知氏,共分其地。於是襄子行賞,高共為上。張孟同曰:「晉陽之難,唯共無功。」襄子曰:「方晉陽急,群臣皆懈,惟共不敢失人臣禮,是以先之。」於是趙北有代,南并知氏,彊於韓、魏。遂祠三神於百邑,使原過主霍泰山祠祀。〔四〕 〔一〕正義何休云:「八尺曰版。」 〔二〕集解徐廣曰:「一作『赫』。」 〔三〕索隱按:戰國策作「張孟談」。談者,史遷之父名,遷例改為「同」。 〔四〕正義括地志云:「三神祠今名原過祠,今在霍山側也。」 其後娶空同氏,〔一〕生五子。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不肯立子,且必欲傳位與伯魯子代成君。成君先死,乃取代成君子浣立為太子。〔二〕襄子立三十三年卒,浣立,是為獻侯。 〔一〕正義括地志云:「崆峒山在肅州福祿縣東南六十里,古西戎地。又原州平高縣西百里亦有崆峒山,即黃帝問廣成子道處。」俱是西戎地,未知孰是。 〔二〕索隱代成君名周,伯魯之子。系本云代成君子起即襄子之子,不云伯魯,非也。 獻侯少即位,治中牟。〔一〕 〔一〕集解地理志曰河南中牟縣,趙獻侯自耿徙此。瓚曰:「中牟在春秋之時是鄭之疆內也,及三卿分晉,則在魏之邦土也。趙界自漳水以北,不及此。春秋傳曰『衛侯如晉過中牟』,按中牟非衛適晉之次也。汲郡古文曰『齊師伐趙東鄙,圍中牟』,此中牟不在趙之東也。按中牟當漯水之北。」索隱此趙中牟在河北,非鄭之中牟。正義按:五鹿在魏州元城縣東十二里,鄴即相州蕩陰縣西五十八里,有牟山,蓋中牟邑在此山側也。 襄子弟桓子〔一〕逐獻侯,自立於代,一年卒。國人曰桓子立非襄子意,乃共殺其子而復迎立獻侯。 〔一〕索隱系本云襄子子桓子,與此不同。 十年,中山武公初立。〔一〕十三年,城平邑。〔二〕十五年,獻侯卒,子烈侯籍立。 〔一〕集解徐廣曰:「西周桓公之子。桓公者,孝王弟而定王子。」索隱按:中山,古鮮虞國,姬姓也。系本云中山武公居顧,桓公徙靈壽,為趙武靈王所滅,不言誰之子孫。徐廣云西周桓公之子,亦無所據,蓋未能得其實耳。 〔二〕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平邑縣。 烈侯元年,魏文侯伐中山,使太子擊守之。六年,魏、韓、趙皆相立為諸侯,追尊獻子為獻侯。 烈侯好音,謂相國公仲連曰:「寡人有愛,可以貴之乎?」公仲曰:「富之可,貴之則否。」烈侯曰:「然。夫鄭歌者槍、石二人,〔一〕吾賜之田,人萬畝。」公仲曰:「諾。」不與。居一月,烈侯從代來,問歌者田。公仲曰:「求,未有可者。」有頃,烈侯復問。公仲終不與,乃稱疾不朝。番吾君〔二〕自代來,謂公仲曰:「君實好善,而未知所持。今公仲相趙,於今四年,亦有進士乎?」公仲曰:「未也。」番吾君曰:「牛畜、荀欣、徐越皆可。」公仲乃進三人。及朝,烈侯復問:「歌者田何如?」公仲曰:「方使擇其善者。」牛畜侍烈侯以仁義,約以王道,烈侯逌然。〔三〕明日,荀欣侍,以選練舉賢,任官使能。明日,徐越侍,以節財儉用,察度功德。所與無不充,君說。烈侯使使謂相國曰:「歌者之田且止。」官牛畜為師,荀欣為中尉,徐越為內史,〔四〕賜相國衣二襲。〔五〕 〔一〕索隱槍,七羊反。槍與石二人名。 〔二〕集解徐廣曰:「番音盤。常山有番吾縣。」正義括地志云:「番吾故城在恆州房山縣東二十里。」番蒲古今音異耳。 〔三〕正義逌音由,古字與「攸」同。言牛畜以仁義約以王道,故止歌者田。攸攸,氣行貌,寬緩也。 〔四〕正義漢書百官公卿表云:「(少府)內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師。」 〔五〕集解單複具為一襲。 九年,烈侯卒,弟武公立。〔一〕武公十三年卒,趙復立烈侯太子章,是為敬侯。是歲,魏文侯卒。 〔一〕索隱譙周云:「系本及說趙語者並無其事,蓋別有所據。」 敬侯元年,武公子朝作亂,不克,出奔魏。趙始都邯鄲。 二年,敗齊于靈丘。〔一〕三年,救魏于廩丘,大敗齊人。四年,魏敗我兔臺。築剛平〔二〕以侵衛。五年,齊、魏為衛攻趙,取我剛平。六年,借兵於楚伐魏,取棘蒲。〔三〕八年,拔魏黃城。〔四〕九年,伐齊。齊伐燕,趙救燕。十年,與中山戰于房子。〔五〕 〔一〕集解地理志曰代郡有靈丘縣。 〔二〕正義兔臺、剛平並在河北。 〔三〕正義今趙州平棘縣,古棘蒲邑。 〔四〕集解杜預曰:「陳留外黃縣東有黃城。」正義括地志云:「故黃城在魏州冠氏縣南十里,因黃溝為名。」按:陳留外黃城非隨所別也。 〔五〕正義趙州房子縣是。 十一年,魏、韓、趙共滅晉,分其地。伐中山,又戰於中人〔一〕。十二年,敬侯卒,子成侯種立。 〔一〕集解徐廣曰:「中山唐縣有中人亭。」正義括地志云:「中山故城一名中人亭,在定州唐縣東北四十一里,春秋時鮮虞國之中人邑也。」 成侯元年,公子勝與成侯爭立,為亂。二年六月,雨雪。三年,太戊午〔一〕為相。伐衛,取鄉邑七十三。魏敗我藺。〔二〕四年,與秦戰高安,〔三〕敗之。五年,伐齊于鄄。〔四〕魏敗我懷。攻鄭,敗之,以與韓,韓與我長子。〔五〕六年,中山築長城。伐魏,敗湪澤,〔六〕圍魏惠王。七年,侵齊,至長城。〔七〕與韓攻周。八年,與韓分周以為兩。〔八〕九年,與齊戰阿下。〔九〕十年,攻衛,取甄。十一年,秦攻魏,趙救之石阿。〔一〇〕十二年,秦攻魏少梁,〔一一〕趙救之。十三年,秦獻公使庶長國伐魏少梁,虜其太子、痤。魏敗我澮,取皮牢。〔一二〕成侯與韓昭侯遇上黨。十四年,與韓攻秦。十五年,助魏攻齊。 〔一〕集解徐廣曰:「戊,一作『成』。」 〔二〕正義地理志云屬西河郡也。 〔三〕正義蓋在河東。 〔四〕正義濮州鄄城縣是也。 〔五〕集解地理志曰上黨有長子縣。 〔六〕正義湪音濁。徐廣云長杜有濁澤,非也。括地志云:「濁水源出蒲州解縣東北平地。」爾時魏都安邑,韓、趙伐魏,豈河南至長杜也?解縣濁水近於魏都,當是也。 〔七〕正義齊長城西頭在濟州平陰縣。太山記云:「太山西北有長城,緣河經太山千餘里,瑯邪入海。」括地志云:「所侵處在密州南三十里。」 〔八〕集解徐廣曰:「顯王二年。周紀無此。」正義括地志云:「史記周顯二年,西周惠公封少子子班於鞏,為東周。其子武公為秦所滅。郭緣生述征記云鞏縣本周鞏伯邑。」 〔九〕集解徐廣曰:「戰,一作『會』也。」正義阿,東阿也,今濟州東阿縣也。 〔一〇〕正義蓋在石、隰等州界也。 〔一一〕正義少梁故城在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里,古少梁國也。 〔一二〕集解徐廣曰:「魏年表曰取趙皮牢。」正義括地志云:「澮水縣在絳州翼城縣東南二十五里。」按:皮牢當在澮之側。 十六年,與韓、魏分晉,封晉君以端氏。〔一〕 〔一〕集解徐廣曰:「在平陽。」正義端氏,澤州縣也。 十七年,成侯與魏惠王遇葛孽。〔一〕十九年,與齊、宋會平陸,〔二〕與燕會阿。〔三〕二十年,魏獻榮椽,因以為檀臺。〔四〕二十一年,魏圍我邯鄲。二十二年,魏惠王拔我邯鄲,齊亦敗魏於桂陵。〔五〕二十四年,魏歸我邯鄲,與魏盟漳水上。秦攻我藺。二十五年,成侯卒。公子緤與太子肅侯〔六〕爭立,緤敗,亡奔韓。 〔一〕集解徐廣曰:「在馬丘。年表曰十八年趙孟如齊。」 〔二〕正義兗州縣也。平陸城(與)即古厥國。 〔三〕正義括地志云:「故葛城一名依城,又名西阿城,在瀛州高陽縣西北五十里。以徐、(兗)〔滱〕二水並過其西,又徂經其北。曲曰阿,以齊有東阿,故曰西阿城。地理志云瀛州屬河閒,趙分也。」按:燕會趙即此地。 〔四〕集解徐廣曰:「襄國縣有檀臺。」索隱劉氏云「榮椽蓋地名,其中有一高處,可以為臺」,非也。按:榮椽是良材,可為椽,斲飾有光榮,所以魏獻之,故趙因用之以為檀臺。正義鄭玄云:「榮,屋翼也。」說文云:「椽,榱也。屋梠之兩頭起者為榮也。」括地志云:「檀臺在洺州臨洺縣北二里。」 〔五〕正義括地志云:「故桂城在曹州乘氏縣東北二十一里,故老云此即桂陵也。」 〔六〕索隱系本云名語。 肅侯元年,奪晉君端氏,徙處屯留。〔一〕二年,與魏惠王遇於陰晉。〔二〕三年,公子范襲邯鄲,不勝而死。四年,朝天子。六年,攻齊,拔高唐。七年,公子刻攻魏首垣。〔三〕十一年,秦孝公使商君伐魏,虜其將公子卬。趙伐魏。十二年,秦孝公卒,商君死。十五年,起壽陵。〔四〕魏惠王卒。 〔一〕正義括地志云:「屯留故城在潞州長子縣東北三十里,本漢屯留縣城也。」 〔二〕正義地理志云華陰縣,魏之陰晉,秦惠文王更名寧秦,高帝更名華陰。今屬華州。 〔三〕正義蓋在河北也。 〔四〕正義徐廣云:「在常山。」 十六年,肅侯游大陵,〔一〕出於鹿門,〔二〕大戊午扣馬〔三〕曰:「耕事方急,一日不作,百日不食。」肅侯下車謝。 〔一〕集解徐廣曰:「太原有大陵縣,亦曰陸。」正義括地志云:「大陵城在并州文水縣北十三里,漢大陵縣城。」 〔二〕正義并州盂縣西有白鹿泓,源出白鹿山南渚,蓋鹿門在北山水之側也。 〔三〕集解呂忱曰:「扣,牽馬。」 十七年,圍魏黃,不克。〔一〕築長城。〔二〕 〔一〕集解地理志曰山陽有黃縣。正義黃城在魏州,前拔之,卻為魏,今趙圍之矣。 〔二〕正義劉伯莊云「蓋從雲中以北至代」。按:趙長城從蔚州北西至嵐州北,盡趙界。又疑此長城在(潭)〔漳〕水之北,趙南界。 十八年,齊、魏伐我,我決河水灌之,兵去。二十二年,張儀相秦。趙疵與秦戰,敗,秦殺疵河西,取我藺、離石。二十三年,韓舉〔一〕與齊、魏戰,死于桑丘。〔二〕 〔一〕集解徐廣曰:「韓將。」 〔二〕集解地理志云泰山有桑丘縣。正義括地志云:「桑丘城在易州遂城縣界。」或云在泰山,非也。此時齊伐燕桑丘,三晉皆來救之,不得在泰山(有)〔之〕桑丘縣,此說甚誤也。 二十四年,肅侯卒。秦、楚、燕、齊、魏出銳師各萬人來會葬。子武靈王立。〔一〕 〔一〕索隱名雍。 武靈王元年,〔一〕陽文君趙豹相。梁襄王與太子嗣,韓宣王與太子倉來朝信宮。〔二〕武靈王少,未能聽政,博聞師三人,左右司過三人。及聽政,先問先王貴臣肥義,加其秩;國三老年八十,月致其禮。 〔一〕集解徐廣曰:「年表云魏敗我趙護。」 〔二〕正義在洺州臨洺縣也。 三年,城鄗。四年,與韓會于區鼠。〔一〕五年,娶韓女為夫人。 〔一〕正義蓋在河北。 八年,韓擊秦,不勝而去。五國相王,趙獨否,曰:「無其實,敢處其名乎!」令國人謂已曰「君」。 九年,與韓、魏共擊秦,秦敗我,斬首八萬級。齊敗我觀澤〔一〕。十年,秦取我中都及西陽。〔二〕齊破燕。燕相子之為君,君反為臣。十一年,王召公子職於韓,立以為燕王,〔三〕使樂池送之。〔四〕十三年,秦拔我藺,虜將軍趙莊。〔五〕楚、魏王來,過邯鄲。十四年,趙何攻魏。 〔一〕正義括地志云:「觀澤故城在魏州頓丘縣東十八里也。」 〔二〕集解徐廣曰:「年表云『秦取中都、西陽、安邑。十一年,秦敗我將軍英』。太原有中都縣,西河有中陽縣。」 〔三〕集解徐廣曰:「紀年亦云爾。」 〔四〕集解按燕世家,子之死後,燕人共立太子平,是為燕昭王,無趙送公子職為燕王之事,當是趙聞燕亂,遙立職為燕王,雖使樂池送之,竟不能就。索隱燕系家無其事,蓋是疏也。今此云「使樂池送之」,必是憑舊史為說。且紀年之書,其說又同,則裴駰之解得其旨矣。 〔五〕正義本一作「芘」,音疋婢反。 十六年,秦惠王卒。王遊大陵。他日,王夢見處女鼓琴而歌詩曰:「美人熒熒兮,顏若苕之榮。〔一〕命乎命乎,曾無我嬴!」〔二〕異日,王飲酒樂,數言所夢,想見其狀。吳廣聞之,因夫人而內其女娃嬴。〔三〕孟姚也。〔四〕孟姚甚有寵於王,是為惠后。 〔一〕集解綦毋邃曰:「陵苕之草其華紫。」正義苕音條。毛詩疏云:「苕,饒也。幽州謂之翹饒。蔓似豆而細,葉似蒺{艹梨}而青,其華細綠色,可生食,味如小豆藿也。」又本草經云:「陵苕生下溼水中,七八月生,華紫,草可以染帛,煮沐頭,髮即黑也。」 〔二〕集解綦毋邃曰:「言有命祿,生遇其時,人莫知己貴盛盈滿也。」正義按:命,名也。嬴,姓嬴也。言世眾名其美好,曾無我好嬴也。重言「名乎」者,以談說眾也。 〔三〕集解方言曰:「娃,美也。吳有館娃之宮。」 〔四〕集解徐廣曰;「古史考云內其女曰娃。」索隱孟姚,吳廣女也。廣,舜之後,故上文云「余思虞舜之勳,故命其冑女孟姚以配而七代之孫」是已。然舜後封虞,在河東大陽山西上虞城是,亦曰吳城。虞吳音相近,故舜後亦姓吳,非獨太伯、虞仲之裔。 十七年,王出九門,〔一〕為野臺,〔二〕以望齊、中山之境。 〔一〕集解徐廣曰:「在常山。」正義本戰國時趙邑。戰國策云:「本有宮室而居,趙武靈王改為九門。」 〔二〕集解徐廣曰:「野,一作『望』。」正義括地志云:「野臺一名義臺,在定州新樂縣西南六十三里。」 十八年,秦武王與孟說舉龍文赤鼎,絕臏〔一〕而死。趙王使代相趙固迎公子稷於燕,送歸,立為秦王,是為昭王。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絕瞑』。音亡丁反。」 十九年春正月,大朝信宮。召肥義與議天下,五日而畢。王北略中山之地,至於房子,〔一〕遂之代,北至無窮,西至河,登黃華之上。〔二〕召樓緩謀曰:「我先王因世之變,以長南藩之地,屬阻漳、滏之險,立長城,又取藺、郭狼,敗林人〔三〕於荏,而功未遂。今中山在我腹心,北有燕,〔四〕東有胡,〔五〕西有林胡、樓煩、秦、韓之邊,〔六〕而無彊兵之救,是亡社稷,柰何?夫有高世之名,必有遺俗之累。吾欲胡服。」樓緩曰:「善。」群臣皆不欲。 〔一〕正義趙州縣也。 〔二〕正義黃華蓋西河側之山名也。 〔三〕正義即林胡也。 〔四〕正義地理志云趙分晉,北有信都、中山,又得涿郡之高陽、鄚州鄉;東有清河、河閒,又得渤海郡東平舒等七縣。在河以北,故言「北有燕」。 〔五〕正義趙東有瀛州之東北。營州之境即東胡、烏丸之地。服虔云:「東胡,烏丸之先,後為鮮卑也。」 〔六〕正義林胡、樓煩即嵐、勝之北也。嵐、勝以南石州、離石、藺等,七國時趙邊邑也。秦隔河也。晉、洺、潞、澤等州皆七國時韓地,為並趙西境也。 於是肥義侍,王曰:「簡、襄主之烈,計胡、翟之利。為人臣者,寵有孝弟長幼順明之節,通有補民益主之業,〔一〕此兩者臣之分也。今吾欲繼襄主之跡,開於胡、翟之鄉,而卒世不見也。〔二〕為敵弱,〔三〕用力少而功多,可以毋盡百姓之勞,而序往古之勳。〔四〕夫有高世之功者,負遺俗之累;〔五〕有獨智之慮者,任驁民之怨。〔六〕今吾將胡服騎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議寡人,柰何?」肥義曰:「臣聞疑事無功,疑行無名。王既定負遺俗之慮,殆無顧天下之議矣。夫論至德者不和於俗,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昔者舜舞有苗,禹袒裸國,非以養欲而樂志也,務以論德而約功也。愚者闇成事,智者睹未形,則王何疑焉。」王曰:「吾不疑胡服也,吾恐天下笑我也。狂夫之樂,智者哀焉;愚者所笑,賢者察焉。世有順我者,胡服之功未可知也。雖驅世以笑我,胡地中山吾必有之。」於是遂胡服矣。 〔一〕正義寵,貴寵也。通,達理也。凡為人臣,有孝弟長幼順明之節制者,得貴寵也;有補民益主之功業者,為達理也。 〔二〕正義卒,子律反,盡也。言盡世閒不見補民益主之忠臣也。 〔三〕正義我為胡服,敵人必困弱也。 〔四〕正義厚,重也。往古謂趙簡子、襄子也。 〔五〕正義負,留也。言古周公、孔子留衣冠禮義之俗,今變為胡服,是負留風俗之譴累也。 〔六〕正義言世有獨計智之思慮者,必任隱逸敖慢之民怨望也。 使王緤告公子成曰:「寡人胡服,將以朝也,亦欲叔服之。家聽於親而國聽於君,古今之公行也。子不反親,臣不逆君,兄弟之通義也。〔一〕今寡人作教易服而叔不服,吾恐天下議之也。制國有常,利民為本;從政有經,令行為上。明德先論於賤,而行政先信於貴。今胡服之意,非以養欲而樂志也;事有所止而功有所出,〔二〕事成功立,然后善也。今寡人恐叔之逆從政之經,以輔叔之議。且寡人聞之,事利國者行無邪,因貴戚者名不累,故願慕公叔之義,以成胡服之功。使緤謁之叔,〔三〕請服焉。」公子成再拜稽首曰:「臣固聞王之胡服也。臣不佞,寢疾,未能趨走以滋進也。王命之,臣敢對,因竭其愚忠。曰:臣聞中國者,蓋聰明徇智之所居也,〔四〕萬物財用之所聚也,賢聖之所教也,仁義之所施也,詩書禮樂之所用也,異敏技能之所試也,遠方之所觀赴也,蠻夷之所義行也。今王舍此而襲遠方之服,變古之教,易古人道,逆人之心,而怫學者,離中國,故臣願王圖之也。」使者以報。王曰:「吾固聞叔之疾也,我將自往請之。」 〔一〕集解徐廣曰:「兄弟,一作『元夷』。元,始也;夷,平也。」 〔二〕正義鄭玄云:「止,至也。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按:出猶成也。 〔三〕索隱為句。 〔四〕集解徐廣曰:「五帝本紀云幼而徇齊。」 王遂往之公子成家,因自請之,曰:「夫服者,所以便用也;禮者,所以便事也。聖人觀鄉而順宜,因事而制禮,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國也。夫翦髮文身,錯臂左衽,〔一〕甌越之民也。〔二〕黑齒雕題,〔三〕卻冠秫絀,〔四〕大吳之國也。故禮服莫同,其便一也。鄉異而用變,事異而禮易。是以聖人果可以利其國,不一其用;果可以便其事,不同其禮。儒者一師而俗異,中國同禮而教離,況於山谷之便乎?故去就之變,智者不能一;遠近之服,賢聖不能同。窮鄉多異,曲學多辯。不知而不疑,異於己而不非者,公焉而眾求盡善也。今叔之所言者俗也,吾所言者所以制俗也。吾國東有河、薄洛之水〔五〕,與齊、中山同之,〔六〕無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黨〔七〕,東有燕、東胡之境,而西有樓煩、秦、韓之邊,今無騎射之備。故寡人無舟楫之用,夾水居之民,將何以守河、薄洛之水;變服騎射,以備燕、三胡、〔八〕秦、韓之邊。且昔者簡主不塞晉陽以及上黨,而襄主并戎取代以攘諸胡,此愚智所明也。先時中山負齊之彊兵,侵暴吾地,係累〔九〕吾民,引水圍鄗,微社稷之神靈,則鄗幾於不守也。先王醜之,而怨未能報也。今騎射之備,近可以便上黨之形,而遠可以報中山之怨。而叔順中國之俗以逆簡、襄之意,惡變服之名以忘鄗事之醜,非寡人之所望也。」公字成再拜稽首曰:「臣愚,不達於王之義,敢道世俗之聞,臣之罪也。今王將繼簡、襄之意以順先王之志,臣敢不聽命乎!」再拜稽首。乃賜胡服。明日,服而朝。於是始出胡服令也。 〔一〕索隱錯臂亦文身,謂以丹青錯畫其臂。孔衍作「右臂左衽」,謂右袒其臂也。 〔二〕索隱劉氏云:「今珠崖、儋耳謂之甌人,是有甌越。」正義按:屬南越,故言甌越也。輿地志云「交阯,周時為駱越,秦時曰西甌,文身斷髮避龍」。則西甌駱又在番吾之西。南越及甌駱皆羋姓也。世本云「越,羋姓也,與楚同祖」是也。 〔三〕集解劉逵曰:「以草染齒,用白作黑。」鄭玄曰:「雕文謂刻其肌,以青丹涅之。」 〔四〕集解徐廣曰:「戰國策作『秫縫』,絀亦縫紩之別名也。秫者,綦鍼也。古字多假借,故作『秫絀』耳。此蓋言其女功鍼縷之麤拙也。又一本作『鮭冠黎緤』也。」 〔五〕集解徐廣曰:「安平經縣西有漳水,津名薄洛津。」正義按:安平縣屬定州也。 〔六〕正義爾時齊與中山相親,中山、趙共薄洛水,故言「與齊、中山同之」,須有舟楫之備。 〔七〕集解徐廣曰:「一云『自常山以下,代、上黨以東』。」 〔八〕索隱林胡,樓煩,東胡,是三胡也。 〔九〕正義上音計,下力追反。 趙文、趙造、周袑、〔一〕趙俊皆諫止王毋胡服,如故法便。王曰:「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襲,何禮之循?虙戲、神農教而不誅,黃帝、堯、舜誅而不怒。及至三王,隨時制法,因事制禮。法度制令各順其宜,衣服器械各便其用。故禮也不必一道,而便國不必古。聖人之興也不相襲而王,夏、殷之衰也不易禮而滅。然則反古未可非,而循禮未足多也。且服奇者志淫,則是鄒、魯無奇行也;〔二〕俗辟者民易,則是吳、越無秀士也。〔三〕且聖人利身謂之服,便事謂之禮。夫進退之節,衣服之制者,所以齊常民也,非所以論賢者也。故齊民與俗流,賢者與變俱。故諺曰『以書御者不盡馬之情,以古制今者不達事之變』。循法之功,不足以高世;法古之學,不足以制今。子不及也。」遂胡服招騎射。 〔一〕集解徐廣曰:「戰國策作『紹』。袑音紹。」 〔二〕索隱按:鄒、魯好長纓,是奇服,非其志皆淫僻也,而有孔門顏、冉之屬,豈是無奇行哉! 〔三〕索隱言方俗僻處山谷,而人皆改易不通大化,則是吳、越無秀士,何得有延州來及大夫種之屬哉! 二十年,王略中山地,至寧葭;〔一〕西略胡地,至榆中。〔二〕林胡王獻馬。歸,使樓緩之秦,仇液之韓,王賁之楚,富丁之魏,趙爵之齊。代相趙固主胡,致其兵。 〔一〕索隱一作「蔓葭」,縣名,在中山。 〔二〕正義勝州北河北岸也。 二十一年,攻中山。趙袑為右軍,許鈞為左軍,公子章為中軍,王并將之。牛翦將車騎,趙希并將胡、代。趙與之陘,〔一〕合軍曲陽,〔二〕攻取丹丘、〔三〕華陽、〔四〕鴟之塞。〔五〕王軍取鄗、石邑、〔六〕封龍、〔七〕東垣。中山獻四邑和,王許之,罷兵。二十三年,攻中山。二十五年,惠后卒。〔八〕使周袑胡服傅王子何。二十六年,復攻中山,攘地北至燕、代,西至雲中、九原。 〔一〕集解徐廣曰:「一作『陸』,又作『陘』。或宜言『趙與之陘』。陘者山絕之名。常山有井陘,中山有苦陘,上黨有閼與。」正義與音與。陘音荊。陘,陘山也,在并州陘縣東南十八里。然趙希并將代、趙之兵,與諸軍向井陘之側,共出定州上曲陽縣,合軍攻取丹丘、華陽、鴟上之關。 〔二〕集解徐廣曰:「上曲陽在常山,下曲陽在鉅鹿。」正義括地志云:「上曲陽故城在定州曲陽縣西五里。」按:合軍曲陽,即上曲陽也,以在常山郡也。 〔三〕正義蓋邢州丹丘縣也。 〔四〕集解徐廣曰:「華,一作『爽』。」正義括地志云:「北岳有五別名,一曰蘭臺府,二曰列女宮,三曰華陽臺,四曰紫臺,五曰太一宮。」按:北岳恆山在定州恆陽縣北百四十里。 〔五〕集解徐廣曰:「鴟,一作『鴻』。」正義上昌之反,下先代反。徐廣曰「鴟,一作『鴻』」,鴻上故關今名汝城,在定州唐縣東北六十里,本晉鴻上關城也。又有鴻上水,源出唐縣北葛洪山,接北岳恆山,與鴻上塞皆在定州。然一本作「鳴」字,誤也。 〔六〕集解徐廣曰:「在常山。」正義括地志云:「石邑故城在恆州鹿泉縣南三十五里,六國時舊邑。」 〔七〕正義括地志云:「封龍山一名飛龍山,在恆州鹿泉縣南四十五里。邑因山為名。」 〔八〕索隱按:謂武靈王之前后,太子章之母,惠文王之嫡母也。惠后卒後,吳娃始當正室,至孝成二年稱「惠文后卒」是也。而下文又云「孟姚卒後,何寵衰,欲并立」,亦誤也。 二十七年五月戊申,大朝於東宮,傳國,立王子何以為王。王廟見禮畢,出臨朝。大夫悉為臣,肥義為相國,并傅王。是為惠文王。惠文王,惠后吳娃子也。武靈王自號為主父。 主父欲令子主治國,而身胡服將士大夫西北略胡地,而欲從雲中、九原直南襲秦,於是詐自為使者入秦。秦昭王不知,已而怪其狀甚偉,非人臣之度,使人逐之,而主父馳已脫關矣。審問之,乃主父也。秦人大驚。主父所以入秦者,欲自略地形,因觀秦王之為人也。 惠文王〔一〕二年,主父行新地,遂出代,西遇樓煩王於西河而致其兵。 〔一〕集解徐廣曰:「元年,以公子勝為相,封平原。」 三年,滅中山,遷其王於膚施。〔一〕起靈壽,〔二〕北地方從,代道大通。還歸,行賞,大赦,置酒酺五日,封長子章為代安陽君。〔三〕章素侈,心不服其弟所立。主父又使田不禮相章也。 〔一〕集解徐廣曰:「在上郡。」正義今延州膚施縣也。 〔二〕集解徐廣曰:「在常山。」 〔三〕正義括地志云:「東安陽故城在朔州定襄縣界。地志云東安陽縣屬代郡。」 李兌謂肥義曰:「公子章彊壯而志驕,黨眾而欲大,殆有私乎?田不禮之為人也,忍殺而驕。二人相得,必有謀陰賊起,一出身徼幸。夫小人有欲,輕慮淺謀,徒見其利而不顧其害,同類相推,俱入禍門。以吾觀之,必不久矣。子任重而勢大,亂之所始,禍之所集也,子必先患。仁者愛萬物而智者備禍於未形,不仁不智,何以為國?子奚不稱疾毋出,傳政於公子成?毋為怨府,毋為禍梯。」肥義曰:「不可,昔者主父以王屬義也,曰:『毋變而度,毋異而慮,堅守一心,以歿而世。』義再拜受命而籍之。〔一〕今畏不禮之難而忘吾籍,變孰大焉。進受嚴命,退而不全,負孰甚焉。變負之臣,不容於刑。諺曰『死者復生,生者不愧』。〔二〕吾言已在前矣,吾欲全吾言,安得全吾身!且夫貞臣也難至而節見,忠臣也累至而行明。子則有賜而忠我矣,雖然,吾有語在前者也,終不敢失。」李兌曰:「諾,子勉之矣!吾見子已今年耳。」涕泣而出。李兌數見公子成,以備田不禮之事。 〔一〕索隱籍,錄也。謂當時即記錄,書之於籍。 〔二〕正義肥義報李兌云:必盡〔力〕傅何為王,不可懼章及田不禮而生異心。使死者復更變生,并見在生者(並見)傅王無變,令我不愧之,若荀息也。 異日肥義謂信期〔一〕曰:「公子與田不禮甚可憂也。其於義也聲善而實惡,此為人也不子不臣。吾聞之也,姦臣在朝,國之殘也;讒臣在中,主之蠹也。此人貪而欲大,內得主而外為暴。矯令為慢,以擅一旦之命,不難為也,禍且逮國。今吾憂之,夜而忘寐,飢而忘食。盜賊出入不可不備。自今以來,若有召王者必見吾面,我將先以身當之,無故而王乃入。」信期曰:「善哉,吾得聞此也!」 〔一〕索隱即下文高信也。正義上音申也。 四年,朝群臣,安陽君亦來朝。主父令王聽朝,而自從旁觀窺群臣宗室之禮。見其長子章傫然也,反北面為臣,詘於其弟,心憐之,於是乃欲分趙而王章於代,計未決而輟。 主父及王游沙丘,異宮,〔一〕公子章即以其徒與田不禮作亂,詐以主父令召王。肥義先入,殺之。高信即與王戰。公子成與李兌自國至,乃起四邑之兵入距難,殺公子章及田不禮,滅其黨賊而定王室。公子成為相,號安平君,李兌為司寇。公子章之敗,往走主父,主主開之,〔二〕成、兌因圍主父宮。公子章死,公子成、李兌謀曰:「以章故圍主父,即解兵,吾屬夷矣。」乃遂圍主父。令宮中人「後出者夷」,宮中人悉出。主父欲出不得,又不得食,探爵鷇而食之,〔三〕三月餘而餓死沙丘宮。〔四〕主父定死,乃發喪赴諸侯。 〔一〕正義在邢州平鄉縣東北二十里(矣)也。 〔二〕索隱開謂開門而納之。俗本亦作「聞」字者,非也。譙周及孔衍皆作「閉之」,閉謂藏之也。正義謂不責其反叛之罪,容其入宮藏也。 〔三〕集解綦毋邃曰:「鷇,爵子也。」索隱按:曹大家云「鷇,雀子也。生受哺者謂之鷇」。 〔四〕集解應劭曰:「武靈王葬代郡靈丘縣。」正義括地志云:「趙武靈王墓在蔚州靈丘縣東三十里。」應說是也。 是時王少,成、兌專政,畏誅,故圍主父。主父初以長子章為太子,後得吳娃,愛之,為不出者數歲,生子何,乃廢太子章而立何為王。吳娃死,愛弛,憐故太子,欲兩王之,猶豫未決,故亂起,以至父子俱死,為天下笑,豈不痛乎!〔一〕 〔一〕集解徐廣曰:「或無此十四字。」 (主父死惠文王立立)五年,與燕鄚、易。〔一〕八年,城南行唐。〔二〕九年,趙梁將,與齊合軍攻韓,至魯關下。〔三〕及十年,秦自置為西帝。十一年,董叔與魏氏伐宋,得河陽於魏。秦取梗陽。〔四〕十二年,趙梁將攻齊。十三年,韓徐為將,攻齊。公主死。〔五〕十四年,相國樂毅將趙、秦、韓、魏、燕攻齊,〔六〕取靈丘。〔七〕與秦會中陽。〔八〕十五年,燕昭王來見。趙與韓、魏、秦共擊齊,齊王敗走,燕獨深入,取臨菑。 〔一〕集解徐廣曰:「皆屬涿郡。鄚音莫。」 〔二〕集解徐廣曰:「在常山。」正義行,寒庚反。括地志云:「行唐縣屬冀州。」為南行唐築城。 〔三〕正義劉伯莊云:「蓋在南陽魯陽關。」按:汝州魯山縣,古穀陽縣。 〔四〕集解杜預曰:「太原晉陽縣南梗陽城也。」索隱地理志云太原榆次有梗陽鄉。與杜預所據小別也。正義括地志云:「梗陽故城在并州清源縣南百二十步,分晉陽縣置,本漢榆次縣地,春秋晉大夫祁氏邑也。」 〔五〕索隱蓋吳娃女,惠文王之姊。 〔六〕按年表及韓魏等系家,五國攻齊在明年,然此下文十五年重擊齊,是此文為得,蓋此年同伐齊耳。 〔七〕正義蔚(丘)〔州〕縣也。 〔八〕正義括地志云:「中陽故縣在汾州隰城縣南十里,漢中陽縣也。」 十六年,秦復與趙數擊齊,齊人患之。蘇厲為齊遺趙王書曰: 臣聞古之賢君,其德行非布於海內也,教順非洽於民人也,祭祀時享非數常於鬼神也。甘露降,時雨至,年穀豐孰,民不疾疫,眾人善之,然而賢主圖之。 今足下之賢行功力,非數加於秦也;怨毒積怒,非素深於齊也。秦趙與國,以彊徵兵於韓,秦誠愛趙乎?其實憎齊乎?物之甚者,賢主察之。秦非愛趙而憎齊也,欲亡韓而吞二周,故以齊餤天下。恐事之不合,故出兵以劫魏、趙。恐天下畏己也,故出質以為信。恐天下亟反也,故徵兵於韓以威之。聲以德與國,〔一〕實而伐空韓,臣以秦計為必出於此。夫物固有勢異而患同者,楚久伐而中山亡,今齊久伐而韓必亡。破齊,王與六國分其利也。亡韓,秦獨擅之。收二周,西取祭器,秦獨私之。賦田計功,王之獲利孰與秦多? 〔一〕索隱與國,趙也。秦趙今為與國,秦徵兵於韓,帥之共趙伐齊,以威聲和趙,是以德與國也。 說士之計曰:「韓亡三川,〔一〕魏亡晉國,〔二〕市朝未變而禍已及矣。」燕盡齊之北地,去沙丘、鉅鹿斂三百里,〔三〕韓之上黨去邯鄲百里,燕、秦謀王之河山,閒三百里而通矣。秦之上郡〔四〕近挺關,至於榆中者千五百里,秦以三郡攻王之上黨,〔五〕羊腸之西,〔六〕句注之南,〔七〕非王有已。踰句注,斬常山而守之,三百里而通於燕,代馬胡犬不東下,〔八〕昆山之玉不出,此三寶者亦非王有已。王久伐齊,從彊秦攻韓,其禍必至於此。願王孰慮之。 〔一〕正義河南之地,兩川之閒。 〔二〕正義河北之地,安邑、河內。 〔三〕正義沙丘,邢州也。鉅鹿,冀州也。齊北界,貝州也。斂,減也。言破齊滅韓之後,燕之南界,秦之東界,相去減三百里,趙國在中閒也。 〔四〕正義鄜、延等州也。 〔五〕正義秦上黨郡今澤、潞、儀、沁等四州之地,兼相州之半,韓總有之。至七國時,趙得儀、沁二州之地,韓猶有潞州及澤州之半,半屬趙、魏。沁州在羊腸坡之西,儀、并、代三州在句注山之南。秦以三郡攻趙之澤、潞,則句注之南趙無地。然秦始皇置上黨郡,此言之者,太史公郤引前書也。他皆倣此。 〔六〕正義太行山阪道名,南屬懷州,北屬澤州。 〔七〕正義句注山在代州西北也。 〔八〕正義言秦踰句注山,斬 |